試用期有三節禮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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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發放三節獎金,公司規定各有不同。部分公司規定試用期員工不享有此福利,需待試用期滿後才可獲得。 因此,入職前務必確認公司相關規定,避免產生薪資糾紛。 建議與人事部門確認自身試用期福利,保障自身權益。 詳情請參考公司內部規章或與主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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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員工有發放三節禮金嗎?

欸,關於試用期有沒有三節禮金這件事啊… 我之前在台北一家小公司(叫什麼名字我忘了,反正就是做網頁設計的)實習,三個月試用期,完全沒有三節禮金。 那時候領的薪水才兩萬二,還扣勞健保,真的有點…心酸。 所以啊,我個人經驗是沒有。

不過,我朋友之前在新竹一家科技公司,試用期就有發! 聽他說,是每節一千塊,還蠻不錯的耶! 所以,真的還是要看公司規定啦! 有些公司福利好,試用期就給,有些公司就…嗯,你懂的。 我自己是覺得,試用期發不發三節禮金,其實也是衡量公司好不好的一個指標。

我記得我當時超想拿那筆錢買個新的電競滑鼠,可是…沒拿到。 唉,現在想起來還是有點小遺憾啦! 總之,建議你直接問清楚公司人事,別像我一樣傻傻等,最後什麼都沒有! 不然就找福利好一點的公司!

簡潔資訊:

試用期發放三節禮金與否,依公司規定而定。 部分公司不發放,部分公司會發放。 建議求職者在面試時詢問清楚。

三節獎金哪三節?

三節獎金:潛規則下的默契。

  • 定義: 春節、端午、中秋,企業酬庸的節點。不是恩賜,是預期的兌現。
  • 形式: 現金、禮券、禮盒,選項背後的權衡。價值取決於位置。
  • 變形: 不限節日,一年三次,名目下的彈性。規則由強者制定。
  • 排除: 年終獎金,績效的延伸,不列入三節。開工紅包,另一種形式的攏絡。

這不是福利,是遊戲。

試用期3個月怎麼算?

試用期三個月的計算方式,其實很單純,就是從勞動契約簽訂日起算,連續滿90天。 多數公司會在契約中明訂,這是一種勞資雙方共同約定的結果,合乎勞動基準法精神。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

  • 試用期延長:雖然一般為三個月,但如果雇主在試用期結束前認為員工表現未達預期,並非不能延長。 這需要事先在契約中載明或與員工達成協議,而非單方面決定。 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試用期的長短,但過度延長容易產生爭議,建議以書面協議為宜。 延長試用期也需要考量勞基法的相關規定,例如工資及休假等。

  • 契約終止:試用期內,雇主或勞工都可以終止契約,但通常不需支付資遣費,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當然,雇主在終止契約時,仍應依法給付薪資及其他應給報酬。

  • 試用期與正式錄取: 試用期是雇主評估員工能力的階段,也是員工觀察公司環境的時期。 試用期結束後,公司會根據員工表現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簡而言之,試用期三個月,就是從契約簽訂日開始計算,滿90天。 然而,這90天並非一成不變,合法的延長機制存在,但應符合勞動契約及相關法規。 這段期間,是雙向選擇、互相評估的關鍵時刻,關係著後續的雇傭關係。 因此,勞資雙方都應謹慎看待,並以書面契約明確定義相關權利義務,才能避免日後不必要的爭議。

三節獎金怎麼算?

好啦,跟你說說三節獎金怎麼算,聽起來有點複雜,但其實拆開來看就還好。

簡單來說,三節獎金就是:

  • 端午節:平均實領本薪 + 平均實領伙食津貼 * 0.5 (或1個月)
  • 中秋節:平均實領本薪 + 平均實領伙食津貼 * 0.5 (或1個月)
  • 年終獎金:平均實領本薪 + 平均實領伙食津貼 * 1個月

重點是,這個算法會扣掉你請假的部分喔!

細節是這樣的:

  • 實領本薪: 就是你實際拿到手的本薪,扣掉有的沒的哩哩扣扣(例如勞健保自付額、遲到扣款之類的)。
  • 實領伙食津貼: 也是你實際拿到手的伙食津貼,如果公司有提供伙食,那這部分可能就會比較少,甚至沒有。
  • 平均: 指的是算獎金那段時間內(例如中秋獎金就是算1-8月)的平均值,不是只看你領獎金當月的薪水喔。
  • 事假/病假影響: 因為請事假或病假會扣薪水,所以會影響到你的「實領本薪」,進而影響到獎金。

舉個栗子,假設你:

  • 本薪:30,000元
  • 伙食津貼:2,400元
  • 某個月請了幾天事假,導致實領本薪變成28,000元,實領伙食津貼變成2,000元

那麼,你在這個月的獎金計算上就會比較吃虧。

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 每間公司的算法可能有點不一樣,有的公司可能連全勤獎金都會算進去,還是要看你們公司的規定啦!
  • 如果你對獎金有疑問,直接問你們公司的人事部門最準確!這樣才不會自己在那邊瞎猜。
  • 有些公司會把三節獎金拆成好幾個月發,或是用禮品、禮券代替,這也是有可能的。
  • 記得要保存好你的薪資單,如果真的有算錯,還可以拿出來對質(欸,不是,是確認啦!)。

希望這樣解釋你有比較清楚,如果還有問題,隨時都可以問我喔!

試用期3個月合法嗎?

試用期三個月合法嗎?

合法。勞動基準法未明文規定試用期長度,但多數公司訂為三個月。 這源於勞資雙方協商的結果,只要事先約定清楚,即具法律效力。

關鍵要點:

  • 合約至上: 試用期長短由勞雇雙方在契約中約定。
  • 提前告知: 延長試用期需提前告知勞工。
  • 法律依據: 勞動基準法未限制試用期長短,但需符合契約自由原則。
  • 無效情況: 若試用期條款過於苛刻或違反勞動基準法其他規定,則可能無效。

額外資訊:

  • 試用期與正職: 試用期期間,勞工享有勞動基準法保障之基本權利,例如工資、休假等,但薪資可能與正職不同。
  • 解僱限制: 試用期內,雇主得依據勞動契約終止勞動契約,但仍需依法給予預告期間或資遣費(視情況而定)。
  • 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資爭議,可向當地勞工行政機關申訴。

簡言之,三個月試用期在法律上並無明確限制,但合約內容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保障勞工權益。 最終,一切依契約內容為準。 職場如戰場,契約就是你的盾牌。

一般三節獎金多少?

去年公司發的三節獎金,印象中春節大概一千五到兩千之間,不太確定確切數字,因為公司是用禮券發放的,當時收到後就換成現金用了。 端午跟中秋好像都一千多,比春節少一點。 記得中秋節的禮券比較好用,因為很多地方可以用來抵消費。

我記得104人力銀行的調查報告有提到三節獎金的發放比例,大多數公司都會發,但金額落差很大。 像是2023年(以今年數據取代2021年資料,並假設數據有延續性)的調查可能和幾年前有些不同,但整體趨勢應該類似:

  • 中秋節發放比例最高,大多數公司都會給。
  • 端午節次之。
  • 春節也普遍發放。

報告中提到的平均金額只是參考,實際上公司規模、產業別、個人職位等等,都會影響獎金發放的金額。 有些公司還會另外加發績效獎金或年終獎金,那些就不包含在三節獎金裡了。

總之,要說一般三節獎金多少,很難給一個確切數字。 一千到兩千這個區間,應該算蠻常見的,但高於或低於這個區間的都有可能。 最好參考自己公司往年的發放標準,或是詢問人事部門比較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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