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有三節禮金嗎?
公務人員退休(職)金並無「三節禮金」一說,而是「三節慰問金」。依據行政院相關函釋,凡在國內設有戶籍之退休(職)人員,即可領取。 「國內設有戶籍」指現戶,若出境逾兩年戶籍已遷出,則不符合資格。 請參考行政院89年11月30日台89人政給字第211191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4年7月6日局給字第0940020162號書函詳情。
公務人員三節禮金怎麼領?哪些節日有?金額是多少?詳細規定是?
公務員喔,三節禮金這件事啊,我跟你說,其實也沒多少啦(笑)。
以前聽我爸說(他是老公務員),好像是過年、端午、中秋這三個節日有,但金額…說真的,我還真沒仔細算過,因為每次拿到就花掉了嘛!
金額這部分…我記得應該是按照一些規定跑的,但具體數字嘛,抱歉啦,我腦容量有限,真的記不住。
不過,領取資格方面,好像要有在國內設戶籍才行,而且不能出境太久,不然會被取消資格喔!之前聽我爸抱怨過,他一個同事好像就因為這樣,被停發禮金了,超慘的啦!
簡單來說,就是過節才有,金額…就別太期待了,反正有總比沒有好,哈哈!
軍人有三節獎金嗎?
歲月如河,記憶如沙,在時間的淘洗下,有些印記卻愈發深刻。關於軍人與節慶,那份牽繫家國的情懷,總在特定時節湧上心頭。
關於軍人是否有三節獎金,答案並非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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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現役軍人:並無明確的三節獎金制度。軍人的薪俸與福利,依據其階級、服役年資等因素核定,並無針對春節、端午、中秋等節日發放額外獎金的常態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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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對象:
- 八二三戰役及其他國安戰役參戰義務役榮民:針對曾參與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的義務役參戰官兵(含金馬自衛隊)且未就養的榮民,由榮民服務處核發三節慰問金。
- 春節:新臺幣三千元
- 端午節、中秋節:各新臺幣二千元
- 八二三戰役及其他國安戰役參戰義務役榮民:針對曾參與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及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關係國家安全重要戰役的義務役參戰官兵(含金馬自衛隊)且未就養的榮民,由榮民服務處核發三節慰問金。
這份慰問,不僅是對過往烽火歲月的敬意,更是對他們為國家安全奉獻的感念。
時間的長河靜靜流淌,那些曾經的熱血與付出,在每個節日裡,都值得我們深深銘記。
臨時人員 有年終獎金嗎?
臨時人員的年終獎金?嗯…讓我看看…
公司規定寫得很清楚:
- 前一年全年都在職的臨時人員,有年終獎金!是1.5個月的薪水喔。
- 但如果不到一年,也在12月1號還在職的話,就按比例算。 比例是按照實際工作月份除以12個月,再乘以12月那個月的薪水。
所以重點是:在職時間! 滿一年跟沒滿一年差很多。
奇怪,我記得之前好像聽說過有些公司連臨時工都沒年終耶…這家公司還算不錯?
還有,計算基準是12月的薪水,這點要注意! 萬一12月加班多領很多,年終獎金也會比較多囉。 反之亦然。
啊,突然想到… 那如果12月1號離職了呢? 應該就沒有了吧? 這點公司內部規定應該也有寫,得自己確認一下。 公司規定才是王道!
總之,臨時人員有沒有年終獎金,就看你在職時間夠不夠長,以及12月1號還在不在職了。
公務員年終獎金是多少?
深夜了,睡不著。
公務員的年終獎金喔…
- 基本金額:1.5個月薪水。這是固定的。
- 考績獎金:0.5到1個月薪水。看考績,甲等1個月,乙等0.5個月。
所以,如果考績好,最多可以拿到2.5個月。考績普通,就只有2個月。
然後,明年軍公教預計加薪3%,算是一點點安慰吧。
突然覺得,數字很冰冷,但背後是好多人的生活。
這個社會,好多事情都好複雜。
退休人員有年終獎金嗎?
欸欸欸,退休金還沒領夠爽?還想領年終獎金?
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可不是隨便發發的喔!這可不是「阿嬤的私房錢」,而是有「公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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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 現職人員的俸(薪)額 × 退休年資折算百分比 × 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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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資百分比:
- 滿15年:75%
- 每多1年:加發1%,最高95% (這年資,比我玩遊戲的時間還長!)
簡單來說,你退休年資越久,領的越多,這簡直是「年資換現金」的絕佳案例! 比中樂透還穩! (當然,樂透中獎的機率… 你懂的。)
所以,答案很明確:有! 但別傻傻地以為是跟上班族一樣的年終獎金喔,這可是「退休專屬」的慰問金,聽起來就比較高級一點是不是?
三節獎金重要嗎?
三節獎金?重要性取決於你的定義。
法律上,這非義務。但社會普遍認為,春節、端午、中秋的獎金或禮券,是雇主展現善意,維持勞資和諧的策略。
關鍵在於:
- 勞資關係:獎金是潤滑劑,影響員工士氣和忠誠度。
- 公司文化:它反映公司的價值觀與員工福利政策。
- 競爭力:同業間的福利比較,影響人才招募與留任。
- 成本考量:對企業而言,獎金支出是營運成本的一部分。
缺乏三節獎金並不違法,但可能影響公司形象及人才競爭力。 這筆支出,是投資,而非成本。
三節獎金超過多少要扣稅?
台灣所得稅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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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超過 88,501 元(含)即需扣繳 5% 稅金。 這是明確的稅法規定,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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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稅款並非損失。 這筆稅款會在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抵減應繳稅額。 這是一個制度設計,而非財務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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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到手金額計算: 獎金總額 × (1 – 5%) = 實際到手金額
例如:90,000 元年終獎金,扣除 5% 稅金 (90,000 x 0.05 = 4,500 元) 後,實際可領 85,500 元。 這只是單純的數學計算。 別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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