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可以要資遣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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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依法通常可獲得資遣費。除非勞工有重大違約行為,雇主才可免付。 自願離職則無此權利,權益保障需留意勞基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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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的權益:打工可以要資遣費嗎?釐清你的勞動保障

「打工」這個詞彙,在台灣普遍指稱兼職、臨時性的工作。許多學生、二度就業人士、或是想要增加收入的朋友,都會選擇打工來貼補家用或累積經驗。然而,當打工告一段落,無論是自己提出離職,還是雇主要求結束合作,大家心中或許都會浮現一個疑問:「打工可以要資遣費嗎?」

答案並非一概而論,而是取決於幾個關鍵因素。

首先,要區分清楚你是「非自願離職」還是「自願離職」。

如同網路資訊所說,非自願離職指的是雇主因為某些原因(例如公司縮編、部門裁撤、業務緊縮等)而終止與你的勞動契約。這種情況下,你作為勞工,通常有權利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反之,如果是你個人因為生涯規劃、找到更好的工作、或是其他個人原因而主動提出辭呈,這就屬於自願離職。在這種情況下,依法你是沒有權利向雇主請求資遣費的。

然而,事情並非這麼簡單。即使你是打工仔,你的權益仍然受到《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的保障。因此,即使是打工,也要注意雇主是否有按照勞基法的規定來雇用你。

以下幾點需要特別留意:

  • 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 勞基法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是指有明確約定工作期限的契約,而不定期契約則沒有。如果你的打工是簽訂了定期契約,且期限屆滿,雇主沒有續約的義務,你自然也無法要求資遣費。但如果你的打工是簽訂了不定期契約,且雇主沒有正當理由就解雇你,你就屬於非自願離職,有權利請求資遣費。
  • 試用期與資遣費: 許多公司會在正式雇用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內,雇主通常可以較容易地終止勞動契約。然而,即使是在試用期內被資遣,如果雇主沒有依照勞基法規定提前告知,你也許仍然可以爭取到一些補償。
  • 雇主違法解雇: 如果雇主沒有按照勞基法規定的程序或理由解雇你,例如沒有提前預告、沒有支付資遣費、或是沒有充分的理由,你就可能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捍衛自己的權益。
  • 重大違約行為: 網路資訊中也提到,如果勞工有重大違約行為,雇主可以免付資遣費。所謂的「重大違約行為」是指勞工嚴重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導致雇主遭受重大損失。這類情況通常需要經過法律途徑認定。

總結來說,打工是否能領取資遣費,需要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離職性質: 是自願離職還是非自願離職?
  • 契約類型: 是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契約?
  • 解雇理由: 雇主是否有正當理由解雇你?
  • 勞基法規定: 雇主是否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

建議打工的朋友們,在開始工作前,務必仔細閱讀勞動契約,了解自己的權益。如果對於資遣費、勞動權益等問題有任何疑問,可以向勞工局或相關的勞工權益團體尋求協助,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權益受損。畢竟,即使是打工,也是一份工作,你的付出理應獲得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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