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12月底有年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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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離職,做到12月底,年終獎金還有份嗎?破解你的年終領取迷思!
農曆年前後總是一波離職潮,許多人為了追求更好的發展、轉換跑道,或是純粹想休息一下,選擇在年底前遞出辭呈。但這個時機點,也讓許多人產生疑問:做到12月底,還能領到年終獎金嗎?畢竟,辛辛苦苦工作了一整年,年終獎金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直接影響過年的心情!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釐清幾個關鍵點:
1. 勞動契約的約定:年終獎金是「恩惠性」還是「經常性給與」?
這點至關重要。如果你的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者公司內部公告,明確載明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例如,寫明「保障年薪14個月」,那麼年終獎金就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即使你在12月底離職,只要你符合年終獎金的發放條件(通常是到職滿一定時間),公司就必須依比例發放。
然而,如果公司將年終獎金定義為「恩惠性給與」,也就是公司根據營運狀況、員工個人表現,決定是否發放以及發放多少,那麼就比較複雜了。即便你做滿一整年,公司仍然可以決定不發放,或者發放較少的金額。
2. 公司的年終獎金發放辦法:是否有明確的發放日期及資格限制?
許多公司會有明確的年終獎金發放辦法,裡面會詳細說明發放日期、發放對象、計算方式等。仔細閱讀公司的相關規定,可以幫助你更清楚自己的權益。例如,有些公司規定必須在特定日期「仍在職」才能領取年終獎金,而有些公司則是以「年度到職天數」按比例計算。
3. 離職預告期間:離職預告期內,仍然是公司的員工!
(特色片段)年底前離職別擔心!只要勞動契約未終止,即便處於離職預告期,仍屬在職。若公司有年終獎金約定,且發放日在職,即使請假,依然可以領取年終獎金。 這段話點出了關鍵!即使你已經提出了離職申請,但在離職預告期間,你仍然是公司的員工,享有和一般員工相同的權利,包括領取薪資、福利,以及年終獎金(如果符合公司規定的話)。
實務上的考量與建議:
- 主動溝通: 提離職前,可以委婉地向主管或人資部門詢問年終獎金的發放事宜,了解公司的具體做法。
- 保留證據: 保留好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公司公告等相關文件,萬一發生爭議,這些都是重要的證據。
- 勞工局申訴: 如果公司拒絕發放應得的年終獎金,你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請勞工局介入協調或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總結:
年底前離職,能否領到年終獎金,取決於勞動契約的約定、公司的年終獎金發放辦法,以及你是否符合公司的發放條件。最重要的是,仔細了解自己的權益,主動溝通,並保留好相關證據,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祝大家都能順利領到年終獎金,開開心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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