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可以不要去嗎?
調解,要不要去?這真是個讓人頭疼的問題! 就像文章一開始寫的那樣,「蛤?法院調解不去會罰錢喔?這就麻煩了啦!」三千塊耶!可不是小數目,夠我吃好幾頓火鍋了!光是想到這罰款,就讓人心裡七上八下的。
坦白說,一開始我真不想去。 誰沒事想跑法院啊? 光是想像那冰冷的氣氛、冗長的程序,就覺得累。更別說還要花時間準備資料,跟對方碰面,還要費盡心思講話,感覺比上班還累!我寧願把時間拿來追劇、睡覺,或是跟朋友吃飯,都比坐在那兒聽他們講道理來得輕鬆自在。 這感覺,就像你原本計畫好週末要好好放鬆,結果卻要被硬拖去參加一個無聊的家庭聚會一樣,心裡百般不願。
但現實就是如此殘酷,法律規定就是法律規定。根據法院的統計數據(雖然我沒辦法直接提供確切數字,但可以想像各法院的統計報告中一定有關於未到庭調解而被處罰的案例), 未依期參加法院調解的案件不在少數,而被處罰的金額,確實如文章所說,通常是幾千元不等,三千元只是個常見的數字,視案件性質和法院規定而有所不同。 這筆錢,不是我省吃儉用就能省下來的啊!
所以,即便心裡一百個不願意,最後還是得硬著頭皮去。 就像文章說的,「捏著鼻子去一下好了」。 其實,仔細想想,去調解不完全是壞事。 雖然過程可能有點痛苦,但或許能意外地解決問題。 想想看,如果在調解過程中,雙方能好好溝通,也許就能達成協議,省去訴訟的漫長過程,以及更多不必要的費用。 訴訟可是比調解貴上好幾倍,光是律師費就夠讓人心疼了! 而且,訴訟打贏了還不一定能拿到你想要的結果,時間成本、精神成本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所以,調解要不要去?我的答案是:盡量去! 除非有非常非常正當的理由無法前往(例如生病住院,且有醫生證明),否則還是乖乖去比較好。 把三千塊的罰款想成是一種「加快解決問題的費用」,說不定還比較能接受一點。 至少,比起耗費更多時間金錢在漫長的訴訟程序上,這三千塊算是比較划算的「投資」了。 當然,在去之前,好好準備資料,整理好自己的想法,才能在調解過程中更有把握,讓事情能盡快圓滿解決,這才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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