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等於強制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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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是債權人取得強制執行權利的第一步。法院發出支付命令後,債務人若未異議,則判決確定,債權人即可依此強制執行,追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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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只是敲門磚,並非直接執行令

許多人對於「支付命令」存在著錯誤認知,以為拿到支付命令就等於拿到錢,可以立即進行強制執行。事實上,支付命令只是一道程序上的「敲門磚」,而非直接的「執行令」。理解這個區別,對於債權人及債務人來說都至關重要。

什麼是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一種非訟程序,債權人向法院聲請,請求債務人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可代替物或有價證券。與訴訟程序不同,支付命令程序相對簡便快速,不需要經過複雜的開庭審理,只要債權人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法院通常就會核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 ≠ 強制執行

重點來了!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並不代表債權人就可以立刻進行強制執行。關鍵在於,支付命令的效力取決於債務人的態度。

  • 若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此時,支付命令就如同確定判決,產生既判力,債權人就可以憑藉該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例如薪資、存款、不動產等,以追討欠款。
  • 若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在20天內提出異議: 此時,支付命令的效力就消失了,案件會自動轉為訴訟程序。債權人必須提起訴訟,證明其債權的真實性,才能取得最終的勝訴判決,進而進行強制執行。

為何債務人會提出異議?

債務人可能因為以下原因提出異議:

  • 債權不存在或已清償: 債務人認為根本沒有欠債,或者已經將欠款還清。
  • 債權金額有爭議: 債務人承認欠債,但對欠款金額有疑慮。
  • 債權已超過請求權時效: 債務人認為債權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請求權時效,債權人無權請求。
  • 對債權人身分有疑慮: 債務人懷疑請求者並非真正的債權人。

對債權人的啟示

雖然支付命令程序簡便,但債權人仍需謹慎準備相關證據,證明債權的真實性。如果債務人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必須提起訴訟,這時充足的證據將成為勝訴的關鍵。

對債務人的啟示

收到支付命令務必仔細審閱,確認自己是否真的欠債,以及欠款金額是否正確。如果認為有問題,一定要在20天內提出異議,保障自己的權益。切勿輕忽支付命令,以為置之不理即可,否則可能喪失寶貴的訴訟權利。

總結

支付命令只是債權人取得強制執行權利的一種途徑,但並非最終保證。它就像一個「開端」,能否順利進入「執行」階段,取決於債務人是否提出異議,以及債權人能否在後續訴訟中成功證明其債權的合法性。理解支付命令的本質,才能在債務追討的過程中,掌握主動權,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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