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強制執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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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強制執行聲請狀撰寫指南:確保孩子權益不打折
身為父母,扶養子女是不可推卸的責任。當一方拒絕或延遲給付扶養費時,為了保障孩子的權益,聲請強制執行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武器。以下提供一份詳盡的扶養費強制執行聲請狀撰寫指南,協助您順利啟動程序,確保孩子的生活無虞。
聲請強制執行,並非只是填寫制式表格,更需要條理清晰地呈現事實,並充分佐證。一份完善的聲請狀,能有效提升執行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往返與延宕。
一、聲請狀的必備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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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務必清楚標明「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讓法院人員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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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明確寫出管轄法院的名稱,通常是債務人(也就是不付扶養費的一方)戶籍地或住所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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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債權人):詳細填寫您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訊。如果您有委任律師,則需一併註明律師的姓名、事務所名稱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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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人(債務人):同樣需詳細填寫對方(不付扶養費的一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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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事項:這是聲請狀的核心,務必明確寫出您的請求,例如:
- 「聲請鈞院准予強制執行相對人(債務人姓名)之財產,以清償債權人(您的姓名)之扶養費債務。」
- 「聲請鈞院對相對人(債務人姓名)之薪資所得為強制執行,按月扣除新台幣(金額)元,給付予債權人(您的姓名),直至扶養義務履行完畢為止。」
- 務必精準寫出扶養費的金額、起訖時間,並明確說明是按月給付。 例如:「自民國XX年XX月XX日起,按月給付新台幣XXX元,直至相對人(債務人姓名)之子女(子女姓名)成年(或完成大學學業)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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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及理由:這部分是聲請狀的靈魂,必須詳細說明:
- 扶養費的依據:說明扶養費的來源,例如: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調解筆錄等。請清楚註明文件名稱、案號、作成日期等資訊。
- 債務人未履行義務的事實:清楚描述對方未依約給付扶養費的具體情況,例如:自哪個月開始未給付、積欠總金額等。
- 債務人的財產狀況:盡可能提供債務人的財產資訊,例如:工作單位、銀行帳戶、名下房產、車輛等。這有助於法院執行。
- 為何聲請強制執行:明確表示因對方未履行扶養義務,導致您無法維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因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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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提供相關證據,例如:
- 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調解筆錄影本
- 戶籍謄本(證明親子關係)
- 銀行帳戶明細(顯示對方未按時給付扶養費)
- 其他有利於證明事實的證據(例如:孩子的生活費用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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繕狀日期及具狀人:務必填寫聲請狀的撰寫日期,並由聲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二、聲請強制執行的小技巧:
- 瞭解債務人的財產狀況:事前調查清楚債務人的財產狀況,能提高執行效率。
- 針對特定財產聲請執行:如果知道債務人有固定收入來源,例如:薪資,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扣押薪資。
- 定期追蹤執行進度:強制執行是一個過程,需要耐心追蹤,並適時提供法院所需的資訊。
- 尋求專業協助:若對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議尋求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
三、費用負擔:
- 強制執行的費用通常由債務人負擔,但聲請人需先行墊付。
四、注意事項:
- 聲請狀務必使用正式書狀格式,並以A4紙張列印。
- 檢附的文件需準備正本或經法院驗證的影本。
- 務必仔細檢查聲請狀內容,確保所有資訊正確無誤。
撰寫扶養費強制執行聲請狀並非難事,只要掌握以上要點,並根據自身情況詳細描述,相信就能成功啟動強制執行程序,保障孩子的權益,讓孩子的生活無後顧之憂。請記住,為了孩子的未來,勇敢地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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