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面議是什麼意思?
「待遇面議」意指薪資可議,但依就業服務法,月薪未達4萬元者,應明確揭示薪資範圍,而非僅寫「面議」。 政府正積極推動薪資透明化,未來門檻可能提高至5萬元。 簡單來說,低於4萬元薪資的職缺,應公開薪資區間;高於或等於4萬元,才可使用「面議」。
欸,跟你說喔,「待遇面議」這四個字,吼,看了就… 心情複雜啦!說是「面議」,感覺好像很有彈性,可以談,對不對? 但實際上咧? 常常就是… 心裡有個底,但又不敢講出來,怕嚇跑人,是不是? 就好像… 去菜市場買菜,老闆說「價格面議」,你就知道,這肯定要殺價一番啊!
啊,像我之前找工作,看到「待遇面議」,就想說,好吧,試試看。結果咧? 去面試了才知道,那個「議」的空間,小到跟我的鼻孔一樣! 氣死我了! 浪費我的時間! 明明就是低於四萬的工作,還在那邊「面議」! 現在不是規定,如果月薪不到四萬,就要寫清楚薪資範圍嗎? (好像聽說是這樣啦,我有點忘記了…)政府也在推動薪資透明化嘛!聽說以後門檻可能會提高到五萬欸! 這樣也好啦,至少比較清楚,不用在那邊猜來猜去,像個傻子一樣。
我記得我朋友,她之前找工作,也是看到「面議」,想說反正去聽聽看也無妨。 結果,去了之後,老闆才吞吞吐吐地說,大概三萬多… 啊不就低於四萬! 幹嘛不直接寫出來! 害她白跑一趟! 她氣到直接走人,真的! 後來她找到一份工作,直接寫明薪資範圍,35K-40K,雖然沒有「面議」聽起來那麼厲害(?),但至少很誠實啊! 不用在那邊浪費時間猜來猜去!
所以說啦,「待遇面議」,有時候真的… 感覺有點… 嗯… 你懂的。 希望以後可以看到更多誠實的徵才資訊啦! 不要再「面議」來「面議」去了! 對求職者來說,真的hen累耶! 你不覺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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