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卡可申請殘障手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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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卡並非等同身心障礙證明。持有重大傷病卡者,仍需經身心障礙鑑定,符合等級才能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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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卡不等於殘障手冊:釐清兩者差異與申請流程

許多人誤以為持有重大傷病卡就等同擁有身心障礙證明(俗稱殘障手冊),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雖然兩者都與疾病相關,但發放依據、申請流程以及提供的福利截然不同。本文將詳細說明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證明的差異,並解答持有重大傷病卡是否可以直接申請身心障礙證明的疑問。

重大傷病卡著重於「減輕醫療負擔」,其核發依據是「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針對特定重大傷病,例如癌症、洗腎、精神疾病等,提供健保部分負擔的減免,以降低病患及其家屬的經濟壓力。持有重大傷病卡,在就醫時可免除部分負擔,但並未賦予任何與身心障礙相關的權益。

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者鑑定及核發證明)則著重於「確認身心功能障礙程度」以及「提供相關福利」。其核發依據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透過專業的鑑定團隊評估個案在身體、智能、精神等方面的功能損傷程度,並依據鑑定結果核發不同等級的身心障礙證明。持有身心障礙證明,除了可享有健保相關的補助外,還能獲得生活、就學、就業等多方面的福利與協助,例如: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優惠、停車優惠、輔具補助、就業輔導等等。

持有重大傷病卡並不代表一定符合身心障礙的資格。 即使罹患重大傷病,也必須經過身心障礙鑑定,確認其身心功能受損程度達到一定標準,才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舉例來說,一位早期癌症患者持有重大傷病卡,但其身體功能尚未受到顯著影響,經鑑定後可能未達身心障礙的標準,便無法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反之,有些非重大傷病範圍內的疾病,例如罕見疾病、先天性疾病等,若造成一定程度的身心功能障礙,經鑑定後仍可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因此,如果您持有重大傷病卡,並希望申請身心障礙證明,仍需依循正常的鑑定流程,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或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鑑定過程會由專業團隊進行評估,並依據實際情況核發身心障礙證明。切勿將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證明混淆,以免錯失應有的福利。

總而言之,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證明是兩種不同的證明文件,其目的、申請流程和提供的福利皆不相同。持有重大傷病卡者,仍需經過身心障礙鑑定,符合資格才能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並享有相關福利。希望透過本文的說明,能幫助大家釐清兩者的差異,並了解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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