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障礙可以申請殘障手冊嗎?
睡眠障礙與殘障手冊:睡眠呼吸中止症除名後的反思
今年四月五日,衛福部公告調整身心障礙鑑定範圍,將睡眠呼吸中止症排除在外,理由是其「可經治療改善」,已不符合身障資格。此舉一出,立刻引起部分病友及家屬的焦慮與質疑,也引發社會對睡眠障礙與殘障認定標準的重新思考。
睡眠呼吸中止症被除名,意味著患者無法再以此申請殘障手冊及相關補助。衛福部強調,現今醫療科技進步,透過持續性正壓呼吸器(CPAP)、口腔矯正器等治療方式,多數患者的睡眠呼吸中止症狀可以獲得有效控制,生活品質也能大幅提升,因此不再符合「顯著功能損傷,致日常生活及社會參與受限」的殘障定義。
然而,這樣的解釋並未能完全平息病友的疑慮。部分病友反映,即使使用CPAP等治療,仍可能因個人體質、疾病嚴重程度等因素,持續受到睡眠 fragmentation(睡眠片段化)的困擾,導致白天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衰退等問題,影響工作表現和日常生活。此外,部分患者對CPAP等治療方式適應不良,或者經濟條件不允許長期負擔相關費用,也使得疾病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更重要的是,睡眠障礙的範疇遠不止睡眠呼吸中止症。除了常見的失眠、嗜睡症外,還包括一些較為罕見且複雜的睡眠疾病,例如猝睡症、睡眠行為異常、睡眠呼吸中止症合併其他疾病等。這些疾病對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質都可能造成嚴重影響,但目前在殘障認定標準中卻缺乏明確的規範。
睡眠呼吸中止症的除名,或許可以視為一個契機,促使相關單位重新檢視現行的殘障鑑定標準,是否能更全面地涵蓋不同類型的睡眠障礙,以及更精準地評估疾病對個體功能的影響。例如,可以參考國際疾病分類(ICD)或其他先進國家的殘障認定標準,制定更具體、客觀的評估指標,而非僅以單一疾病是否存在作為判斷依據。
此外,也應加強對睡眠障礙的社會認知和醫療資源投入。透過宣導教育,提升大眾對睡眠障礙的認識,減少歧視與誤解。同時,也應增加睡眠專科醫師和相關醫療資源的配置,讓更多患者能夠獲得及時且適切的診斷與治療,並提供必要的社會支持和協助,例如經濟補助、職業訓練等,幫助他們重返職場、融入社會。
總而言之,睡眠障礙與殘障認定是一個複雜且值得深思的議題。睡眠呼吸中止症的除名,不應被解讀為所有睡眠障礙都不符合殘障資格,而是應該促使我們重新思考,如何更完善地保障所有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並建立一個更友善、更包容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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