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可以說不做就不做嗎?
外籍勞工非任意辭職,需原雇主同意才能轉換工作。 未經同意擅自離職,恐有違約風險。 但若遇雇主死亡、公司倒閉、薪資未依法給付等情事,可透過仲介向勞動部申請轉換雇主,並於就業服務站辦理登記。 相關規定旨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並維持勞動秩序。 如有爭議,建議尋求勞工主管機關協助。
外勞可以任意拒絕工作嗎?
欸,外勞能不能說不幹就不幹?嗯…這問題問得好!其實啊,他們沒辦法隨便跳槽的啦,一定要原本的老闆點頭才行。就像我之前在桃園龜山那間工廠,有個越南來的阿強,他想換工作,結果老闆不放人,他也沒辦法,只能乖乖待到合約結束。
不過,如果遇到像老闆掛了、公司倒閉這種鳥事,他們就可以直接跟勞動部說,然後去就業服務站登記轉出,找新頭路。之前我家隔壁的鐵工廠就是這樣,老闆突然心臟病走了,他們請的外勞就直接跑去登記了,仲介也會幫忙處理啦。
外勞不適用如何處理?
外勞不適任?別擔心,這年頭什麼事都有解!就像換壞掉的電燈泡一樣簡單啦!(當然,電燈泡壞了不會跟你哭訴它人生的苦悶…)
雇主想提前解約?沒問題!比換季衣服還容易!但記得:
- 合法程序走一遍:別想偷偷摸摸,勞動部可不是吃素的。得照規定通報,仲介通常會幫忙處理「廢止聘僱」這檔事。這就像繳稅一樣,逃不過的!
- 跟仲介好好聊聊:仲介就像外勞界的「愛情公寓」房仲,他們會幫忙找下家,省去你不少麻煩。你只需要付點手續費,就好像付訂金買到心儀的房子一樣,爽!
- 申請新的外籍看護:就像換新的手機殼一樣,總有適合你的!但記得,申請流程可能比你想像的還長,要有耐心,準備好跟文件搏鬥一場!
重點:別硬著頭皮撐下去!外勞不適任,影響的不只是你的生活品質,更是你的身心健康!早點處理,早點解脫,別讓爛蘋果壞了一整箱! 想想看,你寧願每天面對一個讓你抓狂的外勞,還是輕鬆找個合適的人選呢?答案顯而易見吧? 就像寧願吃美味的牛排,也不要吃難以下嚥的橡皮筋!
外籍勞工可以做什麼工作?
台灣開放給外籍勞工的工作機會,其實相當多元,涵蓋了許多不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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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領域: 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家庭看護,這些工作都需要細心與耐心,照顧他人生活的點點滴滴。 他們是許多家庭重要的支柱,讓家人能安心工作,也讓長輩得到妥善的照顧。 這份工作的價值,往往超越金錢所能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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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及營造業: 製造業涵蓋範圍廣泛,從高科技產業到傳統產業都有外籍勞工的身影。他們在生產線上,默默地付出,貢獻著台灣的經濟發展。營造業則需要更強的體力,他們參與了許多建設,一點一滴地塑造著台灣的樣貌。 這些工作,往往是日曬雨淋,辛勤勞動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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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及漁業: 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這些工作與大自然息息相關。他們辛勤耕耘,為我們提供糧食,守護著土地與海洋的豐饒。 這是貼近土地生活,感受自然變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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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海洋漁撈工作、屠宰工作等,也提供了不同的就業機會,滿足了台灣社會多元化的需求。這些工作,雖然可能較為辛苦,卻也同樣重要。
時間在台灣的土地上流淌,一代代的人們在不同崗位上辛勤勞作。外籍勞工,如同這土地上的一份子,他們的身影,交織在台灣的社會肌理中,他們的付出,也為這片土地增添了別樣的色彩。 他們用汗水和努力,編織著屬於他們的故事,也參與了台灣這幅宏偉的圖像。 每個工作,都值得被尊重,因為都是貢獻。 這份貢獻,值得被看見,被銘記。
外勞不好可以換嗎?
外勞表現不佳,可換。
- 轉出期限: 自廢止聘僱許可函發文日起60天內。
- 未媒合成功: 移工須於期限內離境,機票自付。
縮短照顧空窗期:
- 法源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112年5月12日生效。
外勞不適合怎麼辦?
外勞不適任?別慌!這就像挑選人生伴侶一樣,不可能一試就中,總會有磨合期,甚至…踢到鐵板。
一、外勞不適任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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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不適任都能隨時解約: 雖然法律上看起來很彈性,但「不適任」得有憑有據,不能只是因為你不喜歡她的髮型或煮飯口味。想想看,若你隨便就炒魷魚,仲介公司大概會翻白眼到太平洋彼岸。 要準備充分的證據,例如:嚴重違法、工作能力明顯不足、或是嚴重影響家庭生活等等。 別忘了,解約有程序,不是說掰掰就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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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流程: 通常得先跟仲介公司溝通,他們會介入協調,並協助辦理相關的勞動部通報等手續。這過程就像走一趟繁複的行政迷宮,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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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約的風險: 你得依合約規定賠償仲介費用,還有可能得支付外勞的遣返費用等等。這就像買了瑕疵品,想退貨還得付額外手續費一樣,心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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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證據的重要性: 別讓情緒主導一切!收集所有外勞不適任的證據,像是照片、錄音、監視器畫面等等,這些可是你解約的護身符。 沒有證據?那就像在法庭上赤手空拳,勝算渺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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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公司的角色: 他們不只是賺仲介費而已,在解約流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別忘了善加利用。 他們能提供專業意見,並協助處理繁瑣的行政程序。 別覺得他們只是收錢的,他們也是個重要的幫手!
二、雇主可不可以隨時終止聘僱契約?
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你得符合法規及合約規定,並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外勞的確不適任。否則,你可能會面臨罰款,甚至官司纏身,那代價可就比請外勞貴多了! 就像買了張彩券,結果中獎的是仲介公司和政府。
額外資訊: 2024年最新的外勞相關法規,請參照勞動部網站,因為法令會更新,本文資訊僅供參考,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建議在聘僱外勞前,仔細閱讀合約內容,並做好充分的準備,降低日後糾紛的風險。 這就像結婚前要簽婚前協議一樣重要!
記住,處理外勞相關問題,專業的協助是必要的! 不要輕信網路上的謠言,也不要自己貿然行動,以免造成更大的麻煩。
外勞多久回去一次?
蛤?外勞多久要回家一趟啊?講到這個就好像在問我阿嬤的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簡單來說,現在規定是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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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一到,你就要Say Goodbye! 就像畢業典禮一樣,三年時間到,不管你多捨不得台灣的滷肉飯,都得先回家冷靜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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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一日遊,費用貴鬆鬆! 吼!這一天可不是免費的,機票、仲介費,加起來都可以吃好幾頓吃到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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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大放送,免錢大解放! 感謝老天爺!修法之後,表現良好的外勞阿弟仔們,不用再經歷這場「出國散心、荷包失血」的悲劇了。可以直接續聘,省下來的錢都可以買更多珍珠奶茶了啦!
總之,現在修法後,對雇主、外勞都是好事一件,就像中樂透一樣,皆大歡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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