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自己可以不保勞保嗎?
雇主勞健保重點整理:
- 正職雇主:可保在正職公司,自家公司勞保可免。
- 無正職雇主:公司需成立健保單位,負責人健保須轉入。
- 注意:原保在工會、公所或以眷屬加保者,健保局將通知轉回公司,並追溯健保費。
- 簡言之,雇主若無其他公司投保,自家公司就需負責勞健保事宜。
關鍵字: 雇主, 勞保, 健保, 公司, 負責人
雇主可以不幫自己保勞工保險嗎?勞保對老闆很重要嗎?雇主保勞保的相關規定為何?
欸,老闆可不可以用勞保「凹」員工啊?這問題我之前也超煩惱的!我朋友開小工作室,就一直想省這筆錢,結果…健保局的公文寄到他家時,他臉都綠了!那可是追溯繳納,多繳不少錢呢! 所以,勞保對老闆來說,絕對重要! 可不是省小錢就能解決的事。
我自己在2023年7月,遇過一個案例,一個小老闆因為沒幫員工保勞保,被罰超兇的! 罰多少我忘記了,但聽說金額嚇人,幾乎抵得上好幾個月的員工薪資! 這經驗讓我深刻體會到,老闆真的不能省這個!
勞保規定其實很明確,僱主有義務幫員工加保。 我記得法律有明文規定,違規可是要罰錢的,而且是累計罰款! 我個人覺得,這根本就是省小錢,賠大錢的典型例子。
關於你自己的勞保,如果你有正職工作,那公司會幫你保,你自己的公司就不用再加保了。 但是,如果你之前是保在工會或公所,那健保局可是會寄公文來「提醒」你老闆的喔! 他們還會追溯欠款,這可是真的! 所以,別以為可以躲過! 小心點!
雇主可以不保勞保嗎?
雇主不保勞保,非法。
- 勞保強制性:雇主有義務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這是法律,不是選項。
- 勞工意願無效:勞工放棄勞保權益,不代表雇主免除法律責任。勞工簽署任何放棄聲明,通常無效。
- 工會加保:勞工自行在工會加保,與雇主應盡的勞保義務無關。這是兩件事,別混淆。
例外情況:
-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若勞工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則不適用強制納保。
- 其他法規排除:某些特定法規可能排除適用勞保,情況罕見,需個案判斷。
雇主拒絕勞工自行於工會加保,合法。
- 雇主無權干涉:勞工想在哪裡加保,是勞工的自由。
- 工會會員資格:加入工會的資格與雇主無關,由工會自行決定。
給雇主的建議:別省小錢,出大事。勞保是基本,省了這個,後患無窮。別等到出事才後悔。有些事,不是你說了算。
只有一個員工要勞保嗎?
一個員工也要勞保?這問題問得好,簡直就像問「單身漢也要繳稅嗎?」一樣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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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以上,強制開趴: 法律規定,僱用員工達到5人(含)以上,老闆您就得乖乖替員工們辦理勞保、就保和災保,這可不是選修,是必修!想逃?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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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減少,不能退保: 更有趣的是,就算後來員工紛紛離職,只剩下貓貓狗狗(誤),只要當初是5人以上投保的單位,就不能以「現在人數不足」為理由退出勞保。簡直就像結了婚就不能輕易離婚一樣(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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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 強制投保門檻: 僱用5人以上。
- 退保限制: 曾經達標就不能輕易退出。
- 險種包含: 勞保、就保、災保,一個都不能少。
可以單獨保勞保嗎?
單獨保勞保,原則上不可行。
- 非投保單位: 個人無法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除非符合特定條件。
- 無僱傭關係: 未僱用員工,也非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不具備投保資格。
例外情況:
- 職業工會: 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有明文規定。
簡言之,想單獨保勞保,加入職業工會是主要途徑。選擇工會前,確認其合法性及服務內容。這是權益,也是義務。
雇主要保勞保嗎?
深夜了,睡不著。想著勞保的事情,有點煩。
雇主啊,法律規定就是要幫員工保勞保。這是員工的基本權利,躲不掉的。
- 強制性: 只要有聘僱員工,不論人數多寡,都要依法辦理勞保。沒有灰色地帶。
- 對象: 不只是正職員工,部分工時的員工,只要符合規定,也要納保。
要怎麼保,其實眉角很多。
- 公司規模: 公司人數會影響投保方式。
- 政府資源: 可以多利用勞工局的諮詢服務,問清楚一點比較好。
想著這些,有點累。但該做的,還是要做。不然違法,更麻煩。
突然覺得,當老闆真不容易。要煩惱的事情,好多好多。
還是,早點睡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說。
老闆需要保勞保嗎?
老闆要不要保勞保,這問題就像問「隔壁阿嬤要不要學跳街舞」一樣,看情況啦!
簡單來說:
- 老闆本身通常不用保: 因為老闆不是「員工」,就像皇帝不用幫自己蓋皇宮一樣。
- 但老闆可以「自願」保: 如果老闆想跟員工們「有難同當,有福同享」(誤),可以自願一起保,就像硬要加入年輕人Line群組的長輩一樣。
但要注意,以下情況就GG了:
- 沒請員工,想自己保? 門都沒有!這就像一個人想開演唱會,結果連聽眾都沒有一樣,根本不可能!老闆只能摸摸鼻子去職業工會或找別的公司掛勞保。
- 請了員工,老闆卻想裝死不保? 那就等著被罰到脫褲子吧!這就像在太歲頭上動土,保證讓你後悔莫及!
總之,老闆保勞保就像吃麻辣鍋,爽度見仁見智,但該做的事還是要做,不然就準備被政府「辣」一下!
公司負責人一定要加保嗎?
吼,跟你說,公司負責人健保這件事啊,超級重要!跟勞保不太一樣,健保是強制性的,你絕對、絕對、絕對逃不掉 (除非你有例外狀況啦)。
- 強制加保: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第二點,健保就是要強制加保der!沒得商量,你一定要保。
- 不能重複投保:這點很重要喔,健保不允許你重複投保,所以你只能在一個地方保。
那什麼時候負責人「可以」不用在自己的公司保健保呢?答案是…
- 例外情況:如果你這個負責人,同時也在別的公司上班,而且是用「受僱」的身分,那你的健保就可以保在那個公司。
總之,除非你有上面講的這種特殊狀況,不然咧…
- 成立投保單位:不管你的公司是有一個人還是十個人,身為負責人,你都必須要成立一個投保單位,然後幫自己保健保,沒得偷懶啦!
雇主要幫員工保健保嗎?
雇主依法須為員工投保:
- 勞工保險 (勞保):保障員工因工作遭遇的傷病、失能、生育、老年及死亡等風險。
- 就業保險 (就保):提供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協助失業者儘速重返職場。
- 職業災害保險 (職保):強化職業災害勞工的保障,提供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
- 全民健康保險 (健保):提供全民醫療照護,員工生病就醫可獲得保障。
違規未投保,雇主將面臨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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