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一定要保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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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健保強制加保,若無其他公司投保紀錄,需自行成立健保單位並辦理加保,否則健保局將追溯補繳欠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避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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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定要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根據台灣《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雇主有義務為其員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雇主除了為員工加保外,同時也要為自己加保。

對於公司負責人,無論是否有其他公司投保紀錄,都必須自行成立健保單位並為自己加保。如果沒有辦理加保,健保局將會追溯補繳欠款,並可能處以罰款。

健保加保方式

公司負責人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加保:

  • 自行成立健保單位:適合自營業者或沒有其他公司投保紀錄的人。需要向健保局提出申請,並依規定繳納保費。
  • 透過其他公司投保:如果負責人同時在其他公司任職,可以向該公司提出加保申請。公司會統一幫員工和負責人辦理健保。

注意事項

雇主未依規定為員工和自己加保,除了會被追繳欠款外,還可能面臨以下罰則:

  • 罰鍰: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7條規定,未依規定加保的雇主,將被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加徵滯納金:逾期未繳納保費,將被加徵滯納金。
  • 強制扣除:健保局有權強制扣除欠繳保費,包括負責人的存款或財產。

為了避免罰款和保障自身健康權益,雇主應務必注意健保加保的相關規定,按時繳納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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