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金算本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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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獎金,算不算薪水?這看似簡單的問題,卻常讓勞工朋友們感到困惑。坊間流傳著許多說法,甚至造成雇主與勞工之間的認知落差。事實上,全勤獎金是否算入本薪,關鍵在於「約定」。
簡單來說,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全勤獎金是否屬於本薪。 關鍵在於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勞動契約或公司內部規章如何約定。如果勞動契約或公司規定明確指出全勤獎金是薪資的一部分,並且列入計算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等相關計算基準,那麼全勤獎金就屬於本薪。
然而,許多公司將全勤獎金作為一種額外獎勵,並非薪資的組成部分。這種情況下,全勤獎金就不會納入本薪計算。其差異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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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本薪的全勤獎金: 如同其名稱「全勤獎金」,是勞工依法應得的工資,屬於穩定、定期獲得的報酬。計算加班費時,其金額會被納入計算基本工資的範圍,計算退休金、資遣費等也將包含這筆金額。 這樣的全勤獎金,幾乎等同於基本薪資的構成項目之一,只是以「全勤」為條件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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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本薪的全勤獎金: 這類獎勵性質的全勤獎金,通常是為了鼓勵員工出席,額外發放的獎金。它並非勞工應得的固定報酬,公司可基於員工的出勤狀況決定是否發放,甚至可以調整發放標準。此類獎金通常不計算在基本工資內,自然也不會影響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等計算。
因此,「全勤獎金算不算本薪」並非絕對的「是」或「否」,而是取決於勞動契約或公司內規的約定。 勞工朋友們在簽訂勞動契約時,務必仔細閱讀相關條款,特別留意全勤獎金的相關敘述,確認其是否包含在基本薪資計算之中。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諮詢勞工主管機關或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保障自身權益。切勿單憑片面資訊自行判斷,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主動了解自身權益,才是聰明的職場人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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