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一定要幫員工保勞退嗎?
雇主一定要幫員工保勞退嗎:勞保5人投保分水嶺與勞退1人起即具強制提繳地位的法規差異
許多老闆對於雇主一定要幫員工保勞退嗎存在嚴重的法律誤區,誤以為員工太少即免除法定申報義務。 事實上只要成立勞資僱用關係,企業即受相關法規嚴格約束。 確實釐清這項基本權益與規範,有效避免未來面臨員工檢舉或職災求償的巨大風險。
雇主一定要幫員工保勞退嗎?一分鐘看懂核心法規與提撥義務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一定要幫員工保勞退嗎答案是毫無疑問的,雇主必須依法提撥不低於每月工資 6% 的勞工退休金,不論公司人數規模只有 1 人或多達上百人,這項法定強制義務完全沒有任何規避空間。許多微型企業或工作室常誤以為員工太少就不用提撥,這其實是嚴重的法律誤區,法律上只要成立勞資僱用關係,從到職當天起就必須按月申報提繳。[1]
我以前創辦第一間小型電商工作室時,也曾因為搞不懂法規而吃過虧,那時候只請了 2 個兼職小幫手,天真地以為勞保未滿 5 人不強制加入,連帶勞退應該也能省下來,直到後來接到勞保局的公文通知,才驚覺自己差點踩到勞退新制強制提繳對象資格的紅線。這段手忙腳亂補辦申報的煎熬過程,讓我深深體會到,對創業者來說,法規漏洞是碰不得的。這不是可修可無的福利,而是只要請人就跑不掉的法遵成本。
公司人數少要提撥勞退嗎?破解微型企業三大致命迷思
全台灣微型企業在成立初期,最常因為人數計算或勞資雙方口頭約定而誤觸法網,以下是實務上最常見的三大迷思: 1. 公司人數少要提撥勞退嗎:這是錯的,勞退與公司人數規模完全無關,只要你有僱用受薪員工,哪怕只有請 1 個人,提撥義務就已經成立。 2. 自願放棄勞退切結書有效嗎: briefs即便勞工主動同意、甚至雙方白紙黑字簽署自願放棄切結書,在法律上一律屬於無效約定,雇主依然會被認定為違法不提撥。 3. 兼職或工讀生不用給退休金: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不論是全職、兼職、部分工時或是臨時工,雇主都必須按照其實際工資級距按比例提撥 6% 的勞退金。
老闆不幫忙提繳勞退6%違法嗎?答案是百分之百違法,而且勞保局是會逐案追繳並直接開罰的。在實務諮詢中,常聽到有些小老闆抱怨:員工自己說有在工會投保、不想要扣勞保,所以才簽切結書自願放棄勞退,但到了勞資爭議發生時,勞檢員根本不管你當初有多委屈。法規的大原則很簡單 - 法定強制義務不得透過私下協議免除。有些事情是不能妥協的。
勞保勞退差別未滿5人如何判定?一張表徹底搞懂各險種人數門檻
許多雇主之所以會陷入法規混亂,主因是將「勞工保險」與「勞工退休金」這兩個完全不同的制度混為一談,勞保勞退差別未滿5人的觀念必須釐清,勞保是以公司員工人數 5 人作為強制投保與非強制投保的分水嶺,但勞退則是從 1 人起就具備無限期的強制提撥地位,這就是最根本的差異。[2] 如果未滿 5 人的公司不願主動幫員工投保勞保,實務上法人公司或固定工時的全職員工,仍常有檢舉或遭遇職災時的求償風險。
此外,許多人都忽略了即便公司未滿 5 人而沒有強制投保勞保,雇主仍須強制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這同樣是請 1 個人就必須申報的險種。這三大制度相互交織,如果缺少全面性的對照,稍有不慎就會漏報而面臨裁罰。
勞退6%可以從薪水扣嗎?別讓全額負擔變成違法內含
千萬不要試圖把 6% 勞退金轉嫁給員工。法規明文規定,這筆退休金必須由雇主全額負擔,絕對不能從員工的薪水裡面預扣,勞退6%可以從薪水扣嗎在法律上答案是否定的,絕對不能採取所謂的「薪資內含」模式。例如面試時談好月薪 40000 元,結果發薪水時卻扣掉 2400 元當作勞退提撥,讓員工實領不到應得的工資,這在勞檢時絕對會被判定為工資未全額給付。
在我協助輔導的一宗個案中,某家工作室的老闆因為剛創業沒經驗,私下與員工約定「薪水包含勞退」,合約上寫著月薪 36000 元(內含 6% 勞退金),結果員工離職後反手一封檢舉信告上勞動局,老闆不僅被要求補繳全額勞退差額,還因為違反工資給付原則而被處以高額罰鍰。這堂課讓他多付了幾萬元的代價,才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沒有可以投機取巧的勞動法規。
老闆不給勞退怎麼辦?勞工自救、存證信函與申訴完整步驟
當勞工發現自己的勞退個人專戶每個月都沒有入帳時,這表示雇主可能正在逃漏提撥義務,面對這種權益受損的情況,建議按照以下標準程序進行自救: 1. 蒐集出勤與薪資明細:準備好勞動契約、每月薪資單、轉帳紀錄與打卡資料,這是證明雙方存在僱用關係與實際工資金額的核心證據。 2. 查詢勞退專戶紀錄: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號或親自前往勞保局臨櫃查詢,列印出歷年的提繳明細,確認雇主漏提撥的確切月份 with 金額。 3. 發函催告與申訴:可先撰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催告限期補繳,若雇主置之不理,則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或向勞保局檢舉反映。
別傻傻地等離職才發現專戶空空如也。建議每半年就登入勞保局系統檢查一次,對雇主來說,一旦被查獲未依法提繳勞退金,勞保局除了會限期責令補繳外,還會依法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可按次處罰,直到補繳完畢為止,這項罰則可以說是相當嚴厲,千萬不要因小失大。[3]
勞保、就保、職保與勞退新制投保門檻一覽對照
為了幫助勞資雙方快速釐清不同制度在公司員工人數上的強制規範,以下特別將各個保險與退休金制度的設立門檻進行統整對比:勞工退休金 (勞退)
限期內未補繳者,處以應提繳金額1倍至3倍之罰鍰
1人以上即強制提撥
雇主全額負擔至少6%,勞工自願提繳部分0%到6%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職保)
處新台幣 20000 元至 100000 元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1人以上即強制投保
雇主全額負擔 100%
就業保險 (就保)
按自僱用之日起,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之 10 倍罰鍰
1人以上即強制投保
雇主 70%,勞工 20%,政府 10%
勞工保險 (勞保)
按自僱用之日起,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之 4 倍罰鍰
5人以上強制投保,1到4人為自願投保單位
雇主 70%,勞工 20%,政府 10%
從對照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發現,除了傳統勞保允許 5 人以下公司採取自願投保外,其餘的勞退、職保與就保通通都是請 1 個人就必須強制申報。雇主切勿因為勞保免強制,就連帶漏報了另外三項重要權益。咖啡廳創辦人陳先生的法規震撼教育:從私下約定到依法補繳
陳先生在台北市開設了一間個人文青咖啡廳,剛開幕時僅聘請了 2 名固定排班的部分工時大學生計時人員。由於平時店務繁忙且自認員工數未滿 5 人,陳先生誤以為不需要處理任何勞保與勞退的複雜申報手續,雙方僅口頭約定時薪含福利。
第一次是陳先生為了貪圖方便,與員工私下簽署了一份自願放棄勞退提撥的切結書,並口頭答應會將這筆費用以不定期發放店內獎金的方式補償。結果半年後店內因為排班問題引發勞資不愉快,其中一名計時人員離職後隨即向勞保局提出檢舉。
陳先生本以為手上有員工簽字的切結書可以當作護身符,直到收到勞保局的公文才大驚失色。勞檢員明確告知他,私下約定免除法定強制義務在法律上一律無效,且計時人員也必須按照工資分級表申報勞退提撥。
最終陳先生不僅被勞保局責令限期全額補繳過去半年的勞退金共 12000 元,還因為違反職業災害保險與就業保險的投保規定,面臨了後續追加的罰鍰處分。這場驚魂記讓他痛定思痛,從此工作室只要有人到職當天,絕對第一時間完成全套投保與提撥申報。
下一個相關資訊
公司人數少要提撥勞退嗎?
是的,只要公司僱用 1 名受薪員工,無論人數再少,雇主都必須強制從員工到職當月起依法提撥勞退金,這項法定責任與公司人數多寡毫無關聯。
自願放棄勞退切結書有效嗎?
完全無效。勞退 6% 屬於法律規定的強制提繳義務,即使員工因為個人因素自願簽署切結書同意不提撥,該約定在法律上依然視為無效,雇主若不提撥仍會遭受裁罰。
勞退6%可以從薪水扣嗎?
絕對不行。雇主依法提繳的 6% 退休金必須由雇主全額全額負擔,不能從員工談妥的薪水內預扣,也不能以薪資內含的方式變相減少員工實領的工資。
重要概念
區分勞保與勞退的人數門檻請務必記住勞保未滿 5 人不強制,但勞退、就保與職保則是 1 人起就具備強制性,千萬不要因小失大而漏報。
法定義務不可透過協議免除不論員工簽署何種自願放棄切結書,在法律上皆不具備約束力,雇主切勿依賴切結書來規避 6% 的提撥責任。
落實工資與退休金獨立給付勞退提撥必須在約定薪資之外由雇主全額提繳,任何將 6% 退休金內含於工資或轉嫁由員工負擔的行為皆屬違法。
參考
- [1] Bli -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一定要幫適用勞基法的員工依法提撥不低於每月工資 6% 的勞工退休金,不論公司人數規模只有 1 人或多達上百人,這項法定強制義務完全沒有任何規避空間。
- [2] Mol - 勞保是以公司員工人數 5 人作為強制投保與非強制投保的分水嶺,但勞退則是從 1 人起就具備無限期的強制提撥地位,這就是最根本的差異。
- [3] King-fong-chufu - 對雇主來說,一旦被查獲未依法提繳勞退金,勞保局除了會限期責令補繳外,還會依法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可按次處罰,直到補繳完畢為止,這項罰則可以說是相當嚴厲,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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