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 幾年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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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重新鑑定:

  • 設籍本市,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者。
  • 初次申請:備妥文件,向任一區公所社會課申請鑑定。
  • 屆期重新鑑定:效期屆滿前90天內,備妥文件,向任一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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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身心障礙手冊啊,那個重新鑑定是多久一次? 說真的,每次想到這個就覺得有點…麻煩。

其實啊,它上面有寫期限嘛,你注意看喔!那個期限到了之前,最好提前去辦一下。

  • 設籍在台北市,而且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人,才能辦理這個重新鑑定。這點很重要喔!

  • 第一次申請的話,要準備好文件,然後去任何一個區公所的社會課申請鑑定。我記得我第一次辦的時候,跑了好幾趟,因為文件缺東缺西的,所以一定要確認清楚!

  • 重點來了!屆期重新鑑定! 齁,這個最重要了! 在你的手冊效期屆滿前90天內,就要準備好文件,去任一個區公所的社會課申請。 90天!大概三個月啦! 記得設鬧鐘,不然忘記就慘了!

想想我阿嬤,她之前就忘記了,結果手冊過期了,好多福利都沒辦法用,超級可惜的! 所以說,真的要記得啊! 而且啊,聽說現在有些區公所還可以線上預約,可以先打電話去問問看,這樣就不用在那邊排隊排得要死要活的,你說是不是? 總之,身心障礙手冊是很重要的權益,一定要好好注意它的期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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