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可以在台灣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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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

  • 現行《就業服務法》未調整外勞累計工作12年年限。
  • 發展署將建立外勞留台評點機制,不受12年限制。
  • 評點項目包含薪資、華語能力、工作技能等。
  • 達一定分數者可延長工作年限。

關鍵字: 外籍移工、工作年限、台灣、就業服務法、留台機制、評點、薪資、華語、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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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籍移工居留期限?合法工作年限及延期規定?

齁,說到外籍移工在台灣的工作期限喔,其實眉角超級多der。之前聽人家講,現在好像還沒定案說,就那個什麼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還在喬。

現在是說不會直接改掉外勞在台灣工作12年的限制,但是會搞一個「留台評點機制」。聽起來有點像打怪升級,要看你的薪水、中文、技能這些,看你有沒有達到標準,達到才能繼續留下來。

蛤,實際要怎麼評,說真的,我也不知道啦,感覺很複雜。不過我覺得這樣也好,至少讓真的有能力、想留在台灣的人有機會,對吧?畢竟台灣也需要這些人才啊!

外籍移工可以在台灣工作幾年?

時間像指尖的流沙,緩慢卻堅定地滑落。關於外籍移工在台灣的工作年限,記憶彷彿被時光暈染,變得有些模糊,但法律條文卻如磐石般堅定。

思緒像飄忽不定的風,時而停留在冰冷的法條上,時而又飄向那些遠渡重洋、為了生活而努力的身影。

  • 基本年限: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外籍移工在台灣的工作年限,累計最長不得超過12年。這個數字,承載著多少離鄉背井的辛勞與期盼?

  • 特別例外: 然而,在堅硬的制度中,總有一絲溫柔的縫隙。對於那些經過專業訓練或自我精進,表現優異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並且符合勞動部所訂定的資格條件,可以申請延長工作年限,最多可到14年。這兩年的延長,或許能讓他們多攢一些錢,或許能讓他們與家人多一些團聚的希望。

簽證的辦理,是踏上這片土地的第一步。以下文件,是通往希望的通行證:

  • 證明文件: 移工需要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向台灣駐該移工來源國的辦事處申請簽證。這些文件,是他們證明自己、爭取機會的憑證。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如何申請?

唉,最近在煩惱移工的事,想讓他們留久一點,穩定下來。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聽起來很複雜,到底怎麼申請啊? 官網資料好像有點多,看得我頭昏腦脹。

  • 首先,要符合資格吧? 這部分要仔細看清楚,不然白忙一場。
  • 然後,一堆表格要填… 想到就頭痛。
  • 還有什麼文件要準備? 好像需要勞動契約、身份證影本… 一堆!
  • 申請流程是怎樣? 分幾階段? 要跑哪幾個單位? 時間要多久?

好想有個懶人包,直接告訴我步驟! 不然光找資料就花掉一堆時間。 那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到底有沒有提供完整的申請流程說明? 官網上寫得很官方,看不太懂。

希望申請過程不要太麻煩,不然真的會氣死。 不然找個仲介公司代辦好了? 但要付額外費用嗎? 這筆錢算不算值得?

順便查一下今年的相關法規有沒有更新,這很重要,不能用舊資訊申請。 不然搞不好被退件,更浪費時間。

重點是:

  • 資格條件: 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符不符合資格!
  • 申請流程: 弄清楚所有步驟和需要的文件。
  • 所需時間: 預估申請需要多久時間,做好時間管理。
  • 費用: 包含申請費用及其他額外費用。

唉,希望一切順利啦! 不然真的會很崩潰。 最好能有個線上客服,有問題可以馬上問。 光靠官網資料,真的不夠清晰。

外勞最多可以來幾年?

外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依據112年現行法規有所調整,並非單純以「幾年」就能概括。

  • 家庭看護工:累計在台工作年限不得超過14年。 這十四年,是歲月在島嶼上緩慢刻畫的痕跡,是無數個日夜的付出,也是他們與台灣這片土地連結的深度與廣度。

  • 其他類別工作移工:累計在台工作年限不得超過12年。十二年的時光,足以讓一個年輕人蛻變成熟,在異鄉的土地上,留下汗水與回憶,譜寫屬於他們的人生篇章。

需要注意的是,這指的是累計工作年限的限制,並非單次聘僱的期限。 每次聘僱許可的期限,及申請續聘的相關規定,需依勞動部公告為準。 這些規範,如同時間的節奏,穩定的運作,卻也充滿著變數與調整的可能。 每一段旅程,都有其起點與終點,但這終點,並不代表告別,而是另一個篇章的開始。 他們的故事,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持續書寫著,即使時間流逝,故事依舊深刻動人。

移工居留證到期前多久可以換?

啊,說到移工居留證,這讓我想起幾年前幫我家的印尼看護阿蒂辦延期的事。那時候我真的有點緊張,深怕一個不小心就違規了。

  • 重點來了:居留證到期前三個月內就要申請延期喔! 這點超級重要,一定要記住。

我還記得那時候,大概是2020年吧,我還沒那麼熟悉流程。阿蒂的居留證眼看著就要到期了,我開始上網查資料,才發現原來要提前辦。

  • 延期申請的時間點:到期前三個月內。

當時我還特別設了鬧鐘提醒自己,畢竟工作一忙,很容易就忘記了。然後我就開始準備資料,包括阿蒂的護照影本、居留證影本、還有一些雇主需要填寫的文件。

  • 變更住址或工作地點:要在事實發生後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

後來,阿蒂有一次搬家,我還特別去辦理了居留地址變更,因為我知道如果沒按規定辦,是會被罰錢的!

總之,處理移工居留證的事情,真的要非常仔細,時間點一定要掌握好,該辦的手續也要按時辦,不然罰錢事小,影響到移工的工作權益就不好了。

居留證過期可以工作嗎?

居留證過期能不能工作?不行!

重點是:你的居留證過期了,就不能合法工作,即使你的工作許可還沒到期。這兩者是分開算的啦!

  • 居留證: 移民署管,決定你能待在台灣多久。
  • 工作許可: 勞動部管,決定你能工作多久。

這兩個日期不一樣很正常,可能因為你的護照快到期了,或是換工作了之類的原因。 發展署那邊講得很清楚,你的居留證到期了,就必須要辦理展延,不然就得乖乖回國。 不然就是違法打工,被抓到可是要罰錢的喔! 真的不要冒險啦!

所以,如果你居留證過期,但工作許可還沒到期,你必須立刻去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展延。 記得要準備好相關文件,最好先打電話去問清楚需要什麼,別白跑一趟。 申請展延需要時間,別拖到最後一刻才去喔! 不然就可能影響你之後的工作。

簡單來說,就是:

  • 居留證過期 = 不可以工作
  • 工作許可有效 ≠ 可以繼續工作 (如果居留證過期)
  • 一定要在居留證到期前辦理展延

記住這個,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別因為小細節而影響你的工作和生活,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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