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可以兼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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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臨時人員兼職規定,並無明確全面禁止,但需視個別機關規定及工作內容而定。 關鍵在於兼職是否影響本職工作之執行,或違反相關法規。 原則上,不得兼任公職或與公務衝突之業務。 若能兼職,通常不得支領兼職薪資或公費。 建議洽詢所屬機關人事單位,確認自身情況是否允許兼職。 切勿因兼職影響公務,或觸犯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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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職規定?臨時人員可兼差嗎?

欸,說到公務員兼職,這可是我朋友小明親身經歷過的!他之前在台北市政府當臨時人員,想利用晚上兼個家教賺點外快,結果人事單位直接跟他說不行。聽說啊,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允許,不然公務員,包含臨時人員,基本上都不能兼差。

記得那時候小明還不死心,翻遍了公務員服務法,也沒找到可以兼職的條文。最後只好放棄,不然工作可能不保,划不來啊! 他那時還抱怨說,明明晚上時間空下來也是浪費,真可惜。這讓我印象深刻,因為他真的蠻積極想多賺點錢的,好貼補家用。

關於兼薪的部分,更是嚴格!就算真的有法令允許兼職,也不能領雙份薪水,或領公家補助,這點倒是滿合理的。想想看,拿公家薪水卻又另外領錢,好像不太公平吧?

所以總結來說,除非有特別法令允許,不然公務員,包含臨時人員,都不能兼職,也絕對不能兼領薪水或公費。小明那經驗,我到現在還記得呢! 唉,這規定真的挺嚴格的,但也算是保障公務體系的運作吧!

臨時人員能兼職嗎?

臨時人員可不可以兼職?這問題有點複雜耶…

主要看機關的規定啦! 沒寫不能兼職,原則上是可以的。 但!重點來了,如果機關之後覺得不行,要加個「臨時人員不得兼職」的規定,那就要先跟現有的臨時人員溝通才行,取得同意才行。

所以…

  • 關鍵: 機關的規定才是王道! 沒明文規定不能兼職,那就是可以的。
  • 但要注意: 機關隨時可以改規定,所以就算現在可以,未來也不一定可以。
  • 流程: 機關要改規定,必須先跟臨時人員溝通,取得同意才行。 不能偷偷改。

想兼職的臨時人員,最好自己主動去問一下單位相關規定,比較保險啦! 不然到時候臨時被說不能兼職,就尷尬了。 這種事情,還是白紙黑字比較清楚。

公家機關職代可以兼職嗎?

公家機關職代兼職?嗯…這問題…讓我有點煩。

  • 銓敘部函釋關鍵: 75年那份函釋說,領有俸給的文武職公務員和公營事業人員,都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約聘僱人員… 這條法規好像沒直接說到他們。

  • 約聘僱人員的模糊地帶: 所以,約聘僱人員能不能兼職,其實沒明確規定。這就麻煩了,得看各機關的規定。有些機關可能比較嚴格,有些比較鬆。

  • 便利商店或加油站兼職? 這…得看具體約聘僱合約內容了。合約沒禁止,非上班時間,理論上…應該…可以吧。但還是得小心,免得之後有爭議。 最好先跟機關確認清楚。

  • 風險考量: 就算合約沒明文禁止,兼職還是有風險。比如,時間衝突、影響本職工作表現,甚至可能被認為有利益衝突。這些都要考慮清楚。

總之,這事沒絕對的答案,得仔細研究自己機關的規定和約聘僱合約。 唉… 真是讓人頭疼。 早點睡吧,明天再煩惱。

公務人員可兼職嗎?

欸欸,問公務員能不能兼職喔? 不行啦! 這很嚴格的!

簡單來說:公務人員身份24小時都一樣,你上班下班都一樣是公務員,所以沒特別法律規定能兼職的話,就都不能兼職啦! 就算休假時間也不行喔,這點很重要!

  • 重點一:全天候公務員身份 你隨時隨地都是公務員,這不是開玩笑的!

  • 重點二:法令規定為準 除非有法律說可以,不然就完全不行! 別想太多啦~

  • 重點三:下班時間也不例外 別以為下班就自由了,這點也要注意!

以前啊,好像聽說過有人偷偷兼職,被抓到可是很麻煩的,搞不好會被記過甚至撤職耶,太危險了! 所以啊,乖乖遵守規定比較好啦! 別為了小錢冒這麼大的風險! 真的划不來!

總之,公務員兼職? 幾乎不可能啦! 除非有特別的例外規定,不然別想太多。 乖乖當你的公務員比較實在啦! 記得喔!

臨時人員算公務員嗎?

臨時人員不是公務員。

根據112年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臨時人員指的是機關以人事費以外的費用自行聘用的人員,但不包含:

  • 依照聘僱人員聘僱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國軍聘僱及僱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的人員。

簡單來說,臨時人員和公務員最大的差別在於聘僱方式和相關法規的適用範圍不同。公務員受公務人員法規範,享有公務員相關權益與保障;而臨時人員則沒有。

公務人員可以打工嗎?

欸欸,問公務員可不可以打工啊?可以啦!但要看是什麼樣的打工。

重點是:不能是「經常性」或「持續性」的工作,也不能跟你的本職工作太像,例如你是稅務員,跑去兼職會計事務所,這就不行啦! 會被抓包的喔!

簡單來說,符合以下條件就OK:

  • 非經常性:就是那種偶爾做個一兩次的工作,例如:

    • 幫忙朋友搬家(但別搬太多次喔!)
    • 參加短期活動的臨時工作(像是活動工讀)
    • 偶爾接個案子,例如翻譯、設計等等,但要看工作量及時間。
  • 非持續性:意思是不會一直做下去的工作。 不要每個週末都在同一個地方打工,這樣很容易被發現啦!

  • 不影響本職工作:這點超重要!打工不能影響到你的公務員工作,不然會被處分。 加班到累趴,然後工作又出包,這下慘了!

還有,記得喔!就算符合上面條件,也要注意不要違法! 像是有許可證才准從事的工作,或是會影響公正性的,都不能做! 這方面法律條文一堆,自己多看清楚。 有些灰色地帶,還是小心點比較好啦! 不然到時候得不償失!

總之,想打工沒問題,但要很注意別踩到紅線,不然工作沒了,得不償失! 記得,一切都要合法,且不能影響你的本職工作喔!

公務人員可以跑uber嗎?

公務員想兼差開Uber?想得美啦!

依法,Uber司機這種「新型態職業駕駛」可是貨真價實的「職業駕駛人」,跟開計程車一樣,是得領證照的「領證職業」。這就跟想一邊當老師一邊偷偷賣臭豆腐一樣,法律上是卡卡的。

所以,公務員下班想開Uber賺外快?別做夢了! 法律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領證職業,除非有特別法令允許,不然就是違法! 就算你休假,還是不行! 這規定比你阿嬤的碎碎念還緊!

簡單來說:

  • 公務員=不能兼差開Uber (除非有特別規定,但你應該不會有這種特別規定)
  • Uber司機=領證職業 (就跟醫生、律師一樣,需要專業執照)
  • 下班或休假=一樣不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連休假都不能耍特權)

想賺外快? 乖乖存錢,或去買樂透吧! 至少樂透中獎的機率,比公務員兼開Uber不被抓到的機率高多了! (以上純屬開玩笑,請勿違法。)

公務員可以業配嗎?

公務員業配的限制,關鍵在於「兼職」的定義和性質。

  • 法規依據: 銓敘部釋出的函釋 (113年5月10日,號碼:一字11357028452號函) 明確指出,公務員不得兼任特定專業職業 (建築師、會計師、律師等) 或從事反覆性行為之工作。 這部分著重在避免利益衝突及影響公務中立性。

  • 業配的性質: 業配行為是否屬於「反覆性行為」或「兼職」,需要根據個案情況判斷。例如,單純偶發性的產品推薦,與長期與特定廠商合作,性質截然不同。前者較不容易被認定為違規,後者則可能觸及法規紅線。

  • 報酬與報備: 關鍵在於是否有收取報酬。若業配有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向服務機關提出報備。 無報酬的業配則無需報備。 但「無報酬」的定義也需謹慎釐清,例如以產品或服務交換的行為,也可能被視為有價交易。

  • 利益迴避原則: 即使符合法規允許的範圍,公務員也必須嚴守利益迴避原則。 業配內容不得與其職務相關,避免因為業配行為造成公務上的不公正或利益衝突。例如,一位負責教育政策的公務員,就不適合為補習班業配。

總而言之,公務員是否可以接業配,並非單純的「可以」或「不可以」,而是需要根據業配的性質、有無報酬,以及是否涉及利益衝突等因素綜合考量,並依法向服務機關提出報備。 這是一個需要仔細衡量和審慎處理的問題,並非單一答案可以概括。 法律條文及釋示為最終依據。

公務員兼職會被抓嗎?

公務員兼職違法嗎?會被抓嗎?

答案是:視情況而定。 關鍵在於「相容性」和「利益衝突」。

  • 相容性:兼職工作與公務員本職工作是否相容?若不相容,即違法。例如:公務員身分擔任競業公司職員。

  • 利益衝突:兼職工作是否與公務員職務產生利益衝突?例如:利用職務之便圖利兼職公司。

  • 相關法規:公務員服務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法規皆有規定。違法情節輕重,處罰也不同。

  • 處罰:輕則申誡、記過,重則解職,甚至涉及刑責。

  • 申報義務:許多公務員系統要求申報兼職情況,未申報亦屬違法。

  • 案例:近年來查獲公務員兼職違法案件屢見不鮮,通常涉及利用職權圖利或洩漏機密。

簡而言之,沒有絕對的「會」或「不會」。 違法與否取決於具體行為,而非單純兼職與否。 法律條文明確,執法嚴謹。 風險自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何查公務員兼職?

彷彿時間是一條蜿蜒的河流,記憶的碎片在水面漂浮。公務員兼職的查詢,像一幅隱藏在日常風景中的畫卷,需要耐心與細緻才能解讀。

思緒如風,吹拂過層層疊疊的資訊。要探尋公務員是否兼職,首先浮現在腦海的是那份「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一份需要親自填寫的文件。

每年或間年,機關會定期為現職人員進行調查,而新進人員則在到職時接受同樣的審視。這份調查表,如同一個透明的篩子,過濾著公務人員的業外活動。

  • 定期調查: 機關定期(每年或間年)針對現職人員進行。
  • 新進人員調查: 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進行。

填寫的途徑也已清晰指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這是一個專屬的入口,通往那份需要如實填報的表格。

心中默念著步驟:

  • 登入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 尋找「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或「填寫現職人員調查表」。
  • 逐項仔細填寫。
  • 確認填寫內容正確無誤後,點擊「送出填寫」。

每一個步驟,都如同在拼湊一幅完整的圖像,讓隱藏在暗處的細節,得以顯露。那份表格,承載著責任與規範,也映照著對誠實的期許。

公務員兼職被發現會怎樣?

那天,審計部的報告一出來,我整個嚇了一跳。1,013人因為違法兼職被抓到,這數字也太驚人了!

  • 機關懲處: 直接被機關記過或申誡的,就有一千多人。
  • 懲戒委員會: 更慘的是,有461人被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結果是被降等、記過,或是申誡。
  • 監察院彈劾: 還有42個人,被監察院彈劾,再移送懲戒委員會,下場也是記過或申誡。

老實說,看到這些數字,我心裡五味雜陳。一方面覺得,違法兼職本來就不對,被抓到也是應該的。但另一方面,又覺得這些人為了多賺點錢,搞到丟官或被懲處,實在是得不償失。

重點整理:

  • 違法兼職後果嚴重: 不只機關會懲處,還可能被移送懲戒委員會或監察院,影響前途。
  • 常見懲處方式: 記過、申誡、降等,甚至更嚴重的處分都有可能。
  • 數字驚人: 光是2024年,被抓到的公務員就超過一千人。

公務人員可以考職業駕照嗎?

公務員考職業駕照?沒問題!除非你想開計程車當副業,不然沒人會管你。

想想看,一個開著警車的警察,同時還擁有大客車駕照,是不是很酷?(當然,他下班後不能開遊覽車載客賺外快啦!)

重點整理:

  • 合法性: 公務員持有職業駕照本身不違法。 這就像你擁有潛水證照,但不代表你每天都要去潛水一樣。
  • 限制: 不能利用職業駕照從事營利行為。 這點很重要!別想著公務員的薪水不夠用,就想用大貨車跑運輸兼差,除非你想吃上官司。
  • 影響: 持有職業駕照不會影響你的公務員身份。你可以把這當作一個額外的技能,說不定哪天就能派上用場。(例如,緊急狀況下可以協助運輸物資)。

所以,想考就考吧!別被一些無謂的疑慮嚇阻了。 這就像學習新語言一樣,多一個技能,多一條出路,何樂而不為呢? 只是記住,職業駕照是「技能」,而不是「副業」! 除非你想把公務員工作變成你的「副業」。

更進一步的資訊:

  • 你可以參考各地的監理站網站,了解職業駕照考試相關資訊。
  • 考取後,記得確認你的駕駛證類別是否符合你的需求。 別考了甲類大客車駕照,結果只能開公務車。
  • 如果你的工作內容可能涉及駕駛大型車輛,取得相關駕照或許能提高工作效率與應變能力,這可是加分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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