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 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所稱的職業災害嗎?
通勤意外,職業災害毋是講假的!
台灣人逐工嘛是為著生活,早出晚歸,穿梭佇車陣人龍中。毋過,這條上下班的路,有時陣猶原是危機四伏,一个無小心,就可能發生意外。這時,除了身體的疼痛,閣加上醫療費用、薪水損失等等的負擔,實在是厝漏偏逢連夜雨。 但是,你知影嗎?佇台灣,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其實是算佇職業災害內底喔!
很多人攏有一个誤解,以為只有佇工廠、辦公室內底受傷才算是職業災害,其實毋是按呢!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的規定,勞工因為「執行職務」而發生的事故,攏算是職業災害。而「執行職務」這四个字,毋是單單指佇工作場所內底的工作內容,嘛包含「往返於通常出入之場所與其事業場所間之必要路線」。
所以講,你若是佇平常時出入的所在(例如:厝、租屋處)和工作場所之間的必要路線發生事故,就符合職業災害的定義。毋管你是騎摩托車、開車、搭公車、捷運抑是走路,只要是佇這條路線發生意外,攏有可能算做職業災害。
當然,毋是講所有佇上下班路途發生的意外攏會當算做職業災害。 猶原需要符合「必要路線」和「合理時間」這兩項重要的條件。
「必要路線」指的是你平常時上下班攏會經過的路,毋是講你故意繞路去揣朋友、買東西,結果發生意外,按呢就毋算是職業災害。 舉例來講,你平常時攏是騎摩托車直接轉彎去公司,這个路線就是你的必要路線。但是,若是你今仔日特別繞路去買早餐,結果佇買早餐的路上發生意外,這个就毋算是職業災害。
「合理時間」指的是你佇上下班應該抵達的時間範圍內。 你若是提早幾個鐘頭出門,抑是下班後閣去其他的所在閒晃,結果發生意外,按呢嘛毋一定會當算做職業災害。 因為這个時間已經超出你正常上下班的時間範圍,較難證明和你的工作有直接的關係。
所以,若是佇上下班途中真的毋幸發生意外,愛記得以下幾个重點:
- 保留現場證據:發生事故後,盡量保持現場完整,並且拍照、錄影存證,蒐集相關的證據,例如:警察的處理紀錄、目擊者的聯絡方式等等。
- 就醫診治:盡速就醫,並且保留所有的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這个是申請職業災害理賠的重要依據。
- 通知雇主:盡快通知你的雇主,並且說明事故發生的經過。雇主有義務協助你申請職業災害相關的權益。
- 申請職業災害:備妥相關資料,向勞動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給付。相關資料包括:事故發生經過說明、醫療單據、診斷證明、警察處理紀錄等等。
毋通因為毋知影,抑是嫌麻煩,就放棄自身的權益。通勤意外,也算佇職業災害內底,這毋是講假的!條文白紙黑字寫咧遐,咱愛好好仔利用,保障家己的權益。
另外,除了申請勞保的職業災害給付以外,若是事故的發生是因為第三人的過失造成的,你猶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例如:對方闖紅燈撞到你,你除了申請勞保給付以外,猶原可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薪水損失、精神賠償等等。
總講一句,上下班的路途雖然短短,但是安全猶原愛擺佇第一位。小心駛得萬年船,咱逐家攏愛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平安出門,平安轉來。 若是真的毋幸發生意外,嘛愛記得申請職業災害相關的權益,毋通讓家己的權益睡去!
#上下班 #交通事故 #職業災害對答案提出建議:
感謝您提供的建議!您的反饋對我們改進答案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