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可以直接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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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做三個月就要走喔?法律是說要提前十天講啦,但我覺得還是要看情況。如果公司對你真的不錯,至少好好說再見,才不會留下壞印象。但如果真的是受不了,那當然要走自己的路啦!重點是讓自己開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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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就離職?蛤?真的假的?!

三個月… 欸,說實話,聽到這個數字我第一個反應就是:怎麼這麼快?! 我自己之前換工作,最短的也待了半年耶… 除非真的遇到什麼… 唉,算了,不說了,都是血淚史。 法律是說要提前十天講啦,這我知道,人事部門的姐姐有跟我說過。 但十天… 夠嗎? 真的夠嗎? 感覺很趕欸。

我之前那個… 唉,別提了,爛公司! 我待了七個月,每天都過得很痛苦,加班到半夜是家常便飯,而且主管… 算了,不提他了,氣死我了! 那時候我是真的忍無可忍,直接跟主管說我要走,根本沒提早十天。 (啊,我知道這樣不好,大家別學我!) 雖然心裡很忐忑,怕影響到之後找工作,但… 真的太痛苦了! 我寧願先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

所以啊,三個月要不要離職,真的要看情況。 如果公司環境好,同事也都很nice,那當然是好好跟大家道別,說聲謝謝,留下好印象比較重要嘛! 像我之前在一家小公司上班,那邊的氣氛超好,雖然薪水不高,但大家都像一家人一樣,我離開的時候,還真的有點捨不得咧… 記得我走那天,大家還一起吃飯,送我小禮物,好感動喔!

但如果像我之前那個… 拜託,那真的直接走人比較快! 浪費時間在那邊受氣,還不如早點離開,去找個能讓你開開心心上班的地方。 人生苦短,對吧? 要讓自己快樂最重要啦! 而且啊,我聽說現在很多人跳槽也蠻頻繁的,三個月算什麼,聽說有些年輕人一個月就閃了!(這我倒是沒親身經歷啦…) 時代真的不同了啦!

所以啦,我的結論是: 沒有一定! 看你自己啦! 仔細想想,衡量一下利弊,然後… 跟著你的心走,就對了! 別忘了,你的快樂最重要!

#三個月 #可行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