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熟的食物可放在室溫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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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室溫存放別超過兩小時!室溫介於4°C到60°C之間,正是細菌繁殖的溫床,為避免食物中毒,務必遵守兩小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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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與風險並存:熟食在室溫下的賞味期限與安全守則

香氣四溢的飯菜,總讓人食指大動。然而,當我們享受美食的同時,也必須留意隱藏在食物中的潛在風險,尤其是在保存熟食方面。很多人可能不清楚,熟食在室溫下存放多久是安全的?一個不小心,美味佳餚就可能變成細菌滋生的溫床,導致食物中毒。

一般而言,熟食放置在室溫下的「安全時間」非常有限。台灣氣候炎熱潮濕,更需要格外注意。 黃金守則就是:煮熟的食物,在室溫下存放時間,絕對不能超過兩小時! 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在於,介於4°C到60°C之間的溫度,是所謂的「危險溫度帶」(Danger Zone)。在這個區間,各種細菌,尤其是導致食物中毒的病菌,會以驚人的速度繁殖。想想看,在溫暖舒適的環境下,細菌們就像開了Party一樣,每隔一段時間數量就會呈倍數成長。

試想一下,一開始食物裡可能只有少量的細菌,對人體影響不大。但經過兩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室溫放置,細菌數量可能已經達到足以致病的程度。這時,就算食物看起來沒變質,聞起來也正常,食用後仍然有可能引起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食物中毒症狀。

那麼,如何才能確保食物安全呢?

  • 兩小時原則: 這是最重要的準則。煮熟的食物,在室溫下(4°C-60°C)存放時間,絕對不能超過兩小時。如果是炎熱的夏季(氣溫超過32°C),這個時間更要縮短到一小時。
  • 妥善冷藏: 如果知道短時間內無法食用完畢,務必盡快將食物冷藏。冷藏的溫度應該維持在4°C以下,才能有效抑制細菌繁殖。
  • 分裝保存: 將食物分裝成小份,可以更快降溫,也能避免反覆加熱。
  • 徹底加熱: 重新加熱食物時,務必確認食物中心溫度達到74°C以上,才能殺死大部分的細菌。
  • 謹慎判斷: 如果食物在室溫下放置超過兩小時,而且出現異味、變色、或是質地改變等現象,最好不要食用,直接丟棄。
  • 注意容器清潔: 使用乾淨且密封的容器來儲存食物,可以避免交叉污染。

特別提醒:

  • 高風險食物: 有些食物更容易滋生細菌,例如肉類、海鮮、乳製品、蛋類等。這些食物更要特別注意保存。
  • 長者、孕婦、孩童: 這些族群的免疫力較弱,更容易受到食物中毒的影響,因此更要謹慎選擇和保存食物。

雖然將食物儲存在冰箱中可以減緩細菌的生長速度,但也不能無限期地保存食物。務必定期檢查冰箱裡的食物,並丟棄過期或變質的食物。

總之,在享受美食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提高警覺,注意食物安全。遵守「兩小時原則」,妥善保存食物,才能避免食物中毒的風險,讓每一餐都能吃得安心、健康又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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