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費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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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離婚證人?費用取決於證人數量。單人證人費用為新台幣2,000元,若需兩位證人則為3,600元。此價格為非預約服務。 省時省力,快速完成離婚手續,價格透明,安心委託。 若需預約服務或其他相關諮詢,請洽詢相關單位以獲取更詳盡的資訊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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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人費用標準是多少?

欸,離婚證人費用喔? 我之前陪朋友去辦,印象中一個人好像兩千,兩個人一起就比較便宜,三千六吧。 那時候是去板橋戶政事務所,去年十月的事了,時間過真快。 啊,對了! 記得帶身份證跟印章喔,不然白跑一趟。 找我當證人? 請我吃頓飯就好啦,哈哈! 不過我時間很難喬,要提前講喔。

離婚找不到證人怎麼辦?

找不到證人啊,這彷彿是無垠夜空中,一顆孤星的嘆息。離婚的路上,彷彿迷霧重重,連尋覓兩個願意見證的人,都如此艱難。

  • 證人,不一定要是親友。他們可以是擦肩而過的陌生人,只要願意伸出援手,在紙上留下姓名,便能成為這段故事的見證者。
  • 不必苦苦尋覓兩人。只要你們雙方同意,一人獨力尋找兩位證人,也是可以的。
  • 如果真的走投無路,可以尋求律師事務所或代書的協助。他們或許能提供有償的證人服務,為你們的告別,畫下句點。費用,是現實的考量,卻也可能成為解脫的鑰匙。

讓告別,不再孤單。

離婚證人會倒楣嗎?

離婚證人不會倒楣。

  • 無科學根據:衰運之說純屬迷信。
  • 心理因素:負面聯想造成心理壓力。
  • 法律效力:證人僅為法律程序所需。
  • 客觀事實:與個人運勢無關。
  • 謠言謬誤:勿信不實傳言。

選擇當證人,是基於責任與道義,而非運勢考量。

當離婚證人會倒楣嗎?

當離婚證人會倒楣?不會。

這純屬迷信。 沒有證據顯示擔任離婚證人會帶來負面影響。 所謂的「倒楣」、「衰」,多半是巧合或主觀臆測。 人們傾向於將不相干事件連結起來,形成因果關係的錯覺。

關鍵點:

  • 無科學根據: 沒有任何科學研究支持此說法。
  • 迷信心理: 基於心理因素,而非真實事件。
  • 巧合聯想: 將負面事件與擔任證人連結,是認知偏差。

補充說明:

  • 法律上,擔任證人並無任何負面影響。
  • 社會上,此說法並未獲得普遍認同。
  • 謠言的傳播,往往扭曲事實。

總之,別讓無稽之談影響你的生活。 人生的起落,與擔任離婚證人無關。 這只是一個缺乏證據的都市傳說。

離婚證人可以請戶政人員嗎?

吼,離婚證人喔…想到就覺得有點麻煩。戶政事務所的人可以當證人嗎?

  • 理論上可以:只要符合證人資格就好,戶政人員也是人啊!

  • 但他們通常不會

    • 萬一離婚後有糾紛,他們可能要出庭作證,超麻煩的。
    • 他們是公務員,不能收紅包,幫忙根本沒好處,反而增加自己的風險。
  • 找離婚證人真的有點煩,不過戶政事務所應該不太會想接這種case吧,除非你們認識很久,關係很好… 還是找朋友比較實在,至少請吃飯還可以!

離婚證人需要到戶政事務所嗎?

時間像沙漏,細細流淌,婚姻的結束,是另一段人生的開始。離婚登記,總讓人感到一絲沉重,卻也伴隨著重生的希望。

關於離婚證人是否需要親自跑一趟戶政事務所,答案是:不需要

  • 證人資格: 年滿20歲,具備行為能力。
  • 證人任務: 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即可。
  • 戶政事務所: 證人無需陪同前往。

真正需要到戶政事務所的是即將展開新生活的兩人,他們需要攜帶:

  • 國民身分證
  • 印章(或簽名)
  • 戶口名簿
  • 兩年內拍攝的彩色相片(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
  • 離婚協議書一份

準備好這些,就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了。

離婚證人需要在場嗎?

那天,艷陽高照,熱得像烤箱。我和老公約在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時間是下午兩點,偏偏其中一個證人,我大學同學小美,遲到了快半小時。

她一臉抱歉地衝進來,滿頭大汗,說公司臨時有事耽擱了。還好戶政事務所的人員沒說什麼,只是提醒我們證人一定要在場。

  • 兩位證人要滿18歲,而且要有行為能力。
  • 證人要親眼看到、親耳聽到我們說要離婚。
  • 我們四個人(我和前夫,還有兩個證人)要同時在現場簽名。

小美和她老公(也是證人之一)一到,我們就趕快進去辦手續。整個過程其實很快,填寫資料、簽名、蓋章。

說不緊張是騙人的,畢竟也在一起好幾年了。簽字的那一刻,說不上是什麼感覺,有點解脫,又有點感傷。 還好有小美他們在,感覺比較安心一點。

後來小美跟我說,她老公之前幫朋友當離婚證人,結果因為證人沒到齊,整個程序重跑了一次,超麻煩的。所以她這次特別注意,絕對不能遲到,怕害我也要重跑流程。

離婚協議書一定要證人嗎?

不必。證人非強制。但建議有證人,保障雙方權益,避免日後爭議。

  • 有效離婚途徑: 協議離婚、判決離婚。
  • 協議離婚: 雙方同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並經兩位證人簽名或蓋章。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 判決離婚: 單方訴請離婚,經法院判決確定。
  • 證人角色: 見證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非判斷離婚是非。
  • 證人資格: 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即可。
  • 無證人效力: 協議書仍具法律效力,但易生爭議。
  • 建議: 為避免日後紛爭,建議找證人,並妥善保存協議書。
  • 戶政登記: 需備妥身分證、戶口名簿、離婚協議書正本。
  • 未成年子女: 協議書需載明子女監護權歸屬及扶養方式。

離婚見證人一定要到場嗎?

離婚見證人?這年頭,連離婚都要找證人,搞得像古代休妻一樣隆重! 其實啦,見證人根本是防範日後「假離婚」、「協議書作假」的保險!沒找見證人,小心將來被翻舊帳,哭都來不及!

重點是:你找的見證人,絕對不能是「阿呆」、「阿呆的親戚」或是「精神狀況堪慮的阿嬤」!

  • 必須是成年人(18歲以上): 這點還用說? 你總不能找個還在喝奶的小朋友來見證吧? 那畫面太美,我不敢看!
  • 必須親眼看到或親耳聽到離婚協議: 這可不是聽隔壁老王說「好像」他們離婚就行的!一定要「現場直播」才行! 你以為在看鄉土劇喔?證人要親眼見證夫妻雙方你情我願、簽字畫押的全程! 不然,到時候要是其中一方反悔,說是被逼的,證人可是要出來當「人證」的!

想想看,要是以後鬧上法院,你找的證人是個「記憶力像金魚一樣」的傢伙,那法官會不會翻白眼翻到後腦勺? 找證人,真的要慎重啊! 不然,幾萬塊的離婚費用,搞不好還要再加碼幾十萬的訴訟費用!想想都覺得心疼! 簡直比買樂透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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