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書證人一定要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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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2位以上證人簽名,他們見證新人雙方自願結為夫妻,確保婚姻合法生效。沒有證人,婚姻無法成立,因此證人角色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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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書上的證人簽名,真的不能少嗎?

在台灣,結婚登記需要兩位以上證人簽名,這是許多人耳熟能詳的常識。但為什麼一定要有證人呢?他們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沒有證人,婚姻會無法成立嗎?

證人見證婚姻的真誠與自願

結婚證書上的證人簽名,代表著他們見證了新人雙方自願結為夫妻,並確認他們在清醒、無任何脅迫的情況下,自由地做出結婚的決定。證人就像是婚姻的見證者,他們的簽名等同於在法律上確認這段婚姻是真實有效的。

沒有證人,婚姻真的無法成立?

答案是:不一定。

雖然法律規定需要兩位以上證人,但實際上,在部分特殊情況下,例如新人身處偏遠地區,無法找到證人,或是發生突發狀況導致無法找到證人時,法律也允許以其他方式證明結婚的真實性。例如,可以提供其他文件證明雙方自願結婚,例如醫院證明、親友的書面證明等。

如何選擇適當的證人?

選擇證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 熟悉雙方: 證人應是熟悉新人雙方的人,最好是親朋好友,可以證明新人婚前婚後生活狀況,並且不會隨意亂說話。
  • 品行良好: 證人應是品行良好、值得信賴的人,因為證人簽名代表著他們對婚姻的肯定,也代表著他們的公信力。
  • 年滿20歲: 證人必須年滿20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證人簽名,不只是形式,更是保障

證人簽名,不只是法律程序上的要求,更代表著對婚姻的祝福和期許。他們見證了這段美好關係的開始,也見證了雙方對彼此的承諾。

提醒您: 雖然法律允許在特殊情況下以其他方式證明結婚的真實性,但建議新人還是盡可能找到證人,以確保婚姻的合法性,並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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