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是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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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通常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依民法第1086條規定,父母擁有子女的保護與教養權利義務,可代表未成年子女進行法律行為,或追認其行為效力。 此權利義務包含替子女處理法律事務,並為其最佳利益著想。 然而,特殊情況下,例如父母喪失監護權,則由其他法定代理人代替。 具體情況需依個案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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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一定是父母嗎?

法定代理人齁,不一定只有爸媽啦!

雖然民法1086條的確寫說「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但事情可沒那麼簡單捏。

畢竟,人生嘛,很多狀況der~ 像是如果爸媽都不在了,或是他們沒辦法行使親權,就會有監護人出現啦,監護人就會變成法定代理人,代替小孩處理事情。

我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案例,好像是在蘋果日報吧(還是自由時報?),有個小孩的爸媽都過世了,後來是他的阿嬤跳出來當監護人,處理他的財產什麼的。

反正,法定代理人這件事,是看誰最能保護小朋友的權益啦!

法定代理人是指誰?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

  • 依據:民法第1086條第1項。

  • 權責:

    • 保護及教養子女。
    • 代理子女進行法律行為。
    • 代替子女為意思表示。
    • 承認子女的法律行為效力。

法定代理人是指誰?

法定代理人,簡單來說,就是法律上被授權代表他人行事的個人。

  • 民法規定:依據民法第1086條第1項,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父母。

  • 權利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擁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與義務,涵蓋所有法律行為上的代理。 這包含替子女做出決定,或事後追認子女已做出的行為。

  • 代理權限:此代理權限包含所有涉及未成年子女權益的法律行為。 缺乏此代理,未成年人難以獨立參與社會生活與法律事務。

  • 例外情況: 存在父母無行為能力、死亡、或其他特殊情況時,則須由其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法繼承相關權利義務,例如祖父母或法院指定的監護人。此情況下,法院判決將具有最終決定權。

此代理權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確保其權益受到妥善的保障。 未成年人缺乏完全的行為能力,需要成年人代為處理法律事務,直到其達到法定成年年齡。 這項制度的本質,是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機制,而非權力支配。

幾歲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一、法定代理人簽名年齡:

  • 未滿七歲:需法定代理人簽名。無例外。

  • 七歲至未滿十八歲: 除日常必要支出或純粹受益契約外,需法定代理人簽名或事後追認。

  • 十八歲以上:無需法定代理人簽名。

二、未成年人契約效力:

  • 未滿七歲:契約無效。 這點不容置疑。

  • 七至十八歲:

    • 日常生活必要支出(例如購買文具、零食):有效。

    • 純粹受益契約(例如接受贈與):有效。

    • 其他契約:原則上無效,除非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追認。 法律上,責任明確。

  • 十八歲以上:契約有效。成年即具完全行為能力。 成年,責任自負。

關鍵要點: 未滿七歲契約無效;七至十八歲,除特定情況,需法定代理人參與;滿十八歲,完全行為能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年齡帶來不同的權利與責任。

18歲還需要法定代理人嗎?

歲月啊,像一條靜靜流淌的河,推著我們向前。十八歲,是河道上的一個轉彎,告別了稚嫩的河岸,迎向更寬廣的水域。

  • 成年之鑰: 2023年1月1日起,十八歲,不再是含苞待放的花蕾,而是綻放的成年人。

  • 自由之翼: 合約,手機,租屋,這些曾經需要父母羽翼庇護的行為,如今可以獨自決定。

  • 監護權的轉移: 過去,父母是掌舵者,引領著未成年的船隻。現在,十八歲的你,握住了自己的方向盤,航向屬於自己的彼岸。監護的責任,也從父母手中,轉移到你自己的肩上。

18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嗎?

沒錯,就像拿到駕照一樣,18歲生日一過,你就正式成為法律上的成年人了。從112年1月1日開始,滿18歲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自己簽合約、貸款,也能決定自己的醫療處置,不用再事事請示父母,但相對的,也要開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恭喜你,長大了,但也開始背負重擔了! 以前犯錯,還可以說「我還是個孩子」,現在…就只能說「我以後會注意了」。

  • 完全行為能力,代表你可以…

    • 自己租房子,不用再被房東嫌棄「未成年不租」。
    • 辦信用卡,享受刷卡的快感(和還款的痛苦)。
    • 決定自己的髮型,染成彩虹色也不會被媽媽念。
    • 告人或被人告,自己出庭,體驗當事人的刺激。
  • 相對的,你也必須…

    • 為自己的貸款負責,別想著讓爸媽幫你擦屁股。
    • 為自己的合約負責,簽字前務必看清楚條款,別當冤大頭。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酒駕、打架,該關就關,別想著耍賴。

總之,18歲是個分水嶺,代表你終於可以自由自在地做很多事情,但也意味著你要開始學習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好好享受這份自由,但也別忘了時刻提醒自己,你已經是個成熟的大人了(至少法律上是)。

完全責任能力人是幾歲?

齁呦!問到這個,讓我想起我阿嬤說的:「人咧,十八歲就變大人,要自己負責啦!」

簡單來說:

  • 幼幼班(未滿14歲): 這些小屁孩就算犯錯,法律也覺得他們還小,不跟他們計較,就像大人不會真的跟小貓小狗生氣一樣。

  • 青少年時期(14歲以上未滿18歲): 這個階段就像青春期的天氣,陰晴不定,法律會稍微網開一面,看看是不是要減輕他們的刑責。 就像你媽說:「這次先原諒你,下次再犯就試試看!」

  • 老人家(年滿80歲): 人生走到這個階段,可能反應比較慢,判斷力也稍微遲鈍,法律也會酌情減輕刑責。可能就像電腦跑不動,偶爾會當機一樣。

  • 青壯年(18歲以上未滿80歲): 恭喜你!你已經是個成熟的大人了,做什麼都要自己負責,就像遊戲破關,要自己扛起所有後果!這就是傳說中的完全責任能力啦!

18歲犯罪父母有責任嗎?

十八歲,法律上就是大人了,要自己負責。

我記得我剛滿十八歲那年,興沖沖地跑去考駕照,覺得自己終於是個自由人了。那時候覺得爸媽管太多,總想擺脫他們。

但如果未成年犯罪,情況就不一樣了。

  • 未成年法定代理人: 根據民法,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 損害賠償責任:
    •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時有識別能力,父母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小孩知道自己在做壞事,父母也要一起賠。
    • 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時沒有識別能力,例如精神狀況不佳,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主要就是由父母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的理解:

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有時候不太一樣。即使孩子成年了,父母在道德上可能還是會覺得自己有責任。畢竟從小到大的教育和價值觀都是父母給予的。

像我朋友阿哲,他弟弟2024年才16歲,如果他弟弟做了什麼違法的事,阿哲的爸媽肯定要負責。但如果阿哲自己做了什麼,那當然是他自己扛。

對了,我還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新聞,是一個17歲的少年犯了錯,法官除了判刑,還要求他父母一起接受親職教育。這讓我想到,即使法律上有規定,但社會還是希望父母能盡到教養的責任。

未滿18歲可以買保險嗎?

未成年人投保,法定代理人同意是前提。

  • 關鍵: 法定代理人簽章。
  • 對象: 未成年要保人/被保險人。
  • 無行為能力人: 法代代為辦理。

被保險人,是事故發生時,請求賠償的對象。

  • 定義: 事故受損者。
  • 權利: 賠償請求權。
  • 核心: 損失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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