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夫妻義務多久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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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並非離婚保證,法院審酌婚姻關係是否破裂及分居正當性,而非單純分居時間長短。即使分居多年,若無明顯婚姻破裂事實,離婚訴訟仍可能不被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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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夫妻義務多久可以離婚?這並非一個簡單的「多久」就能回答的問題。台灣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不履行夫妻義務多久即可離婚,而是以「婚姻是否已破裂」作為離婚判決的主要依據。 分居,無論時間長短,都只是判斷婚姻是否破裂的參考因素之一,而非決定性的因素。

許多人誤以為分居夠久就能離婚,這是個危險的迷思。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審酌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 夫妻間是否仍存在感情基礎: 即使長期分居,若雙方仍保有聯繫、表達關懷,或有復合的意願,法院可能認為婚姻關係並未完全破裂。例如,雖然分居,但仍共同照顧子女、定期探視對方,或節慶時仍有聯繫,都可能被視為感情基礎仍然存在。

  • 分居的原因及正當性: 分居的原因是否屬單方面無理要求,或是雙方皆同意? 若分居是因一方嚴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例如外遇)、家暴或嚴重虐待等造成,法院較容易認定婚姻已破裂。但若分居原因是單純的個性不合、生活習慣差異,則需要更多證據證明婚姻已無可挽回。

  • 夫妻雙方的意願: 雖然一方堅持離婚,但若另一方堅決不同意,法院仍會考量雙方意願,並嘗試調解。 除非婚姻已明顯破裂且無法挽回,否則法院通常不會輕易判決離婚。

  • 子女的權益: 若有未成年子女,法院會特別考量子女的最佳利益,在判決離婚時也會一併考量子女的監護權、探視權以及扶養費等問題。

因此,單純以分居時間長短來判斷是否可以離婚,是極為不準確的。 即使分居數年,如果法院認定婚姻關係尚未破裂,離婚訴訟仍可能不被判准。 相反地,即使分居時間較短,若能證明存在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的行為,例如長期家暴、重大背叛等,法院也可能判決離婚。

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提供充分的證據,例如通話紀錄、郵件往來、證人證詞等,才能更有效率地證明婚姻破裂的事實,並爭取有利的判決結果。 切勿輕信坊間流傳的錯誤資訊,以免延誤自身權益。 婚姻關係的終止是一個複雜的法律程序,必須依據個案的實際情況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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