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開的藥多久過期?
診所藥品保存期限取決於包裝及藥品種類。盒裝藥品依包裝標示為準,無標示則建議六個月內用完。已拆封裸裝藥品(錠劑、膠囊),建議六個月內服用完畢。藥粉因易受潮,應於醫師建議天數內使用完畢,勿久存。 超過期限藥品應立即丟棄,避免藥效降低或產生不良反應。 請務必參考藥品包裝上的標示,或諮詢藥師或醫師。
診所開立的藥物,保存期限多久?
蛤?診所開的藥喔,吼唷,這問題問得好!我跟你說,我之前在內湖那間「李醫師診所」(不是業配啦,純粹舉例)拿的藥,藥師阿姨是跟我說,拆開的藥丸,最好半年內吃掉。但她那時候還特別叮嚀,如果藥丸顏色變了、怪怪的,就別吃了,直接丟掉卡實在。
藥局買的那種盒裝藥,當然是看盒子上的期限啊!不過,我阿嬤有一次就放到過期,被我媽罵到臭頭,說什麼藥效會變,吃了沒效還傷身。所以,真的要記得看保存期限捏!
藥粉…這個我最有經驗!因為我小時候超怕吞藥丸,每次感冒都吃藥粉。我媽都說,藥粉超容易壞掉,醫生開幾天,就要乖乖吃完。沒吃完就丟掉,不要省那個錢,畢竟身體卡重要啦!而且藥粉放太久,味道也會變,想想就可怕。
診所可以開幾天藥?
去年十月底,我因為感冒去看醫生。那家診所在台北市中山區,靠近捷運站,很方便。醫生仔細檢查後,開了七天的藥。我記得當時有點訝異,因為之前看診,通常都是三天份藥。醫生解釋說,因為我的咳嗽比較嚴重,需要比較長時間的藥物治療才能有效控制病情,所以開了比較多天的藥量。
這讓我想到健保局的規定:基層醫療院所開藥原則上是三天,但醫生可以根據實際病情調整。 當時拿藥時,藥師也提醒我,如果藥費超過75元,或是藥量超過三天份,健保局會實報實銷,不用擔心診所額外收費。
我實際經歷這件事後,才更清楚了解健保用藥的規定。 重點整理如下:
- 健保基層醫療院所開藥,原則上是三天份。
- 醫生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開立超過三天份的藥。
- 超過三天份的藥品費用,以及超過75元的藥費,都可以向健保局申請核實申報。
- 診所不得因為藥量超過三天而額外向病人收費。
總之,別被「三天藥」的普遍認知誤導,醫生會依病情決定給藥天數,我們有權利取得必要的藥物,健保也提供相對應的保障。
診所開的藥會過期嗎?
欸,說到診所開的藥,我還真有點經驗可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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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藥水: 小時候跌倒擦傷,阿嬤都會拿出那罐紅紅的藥水。但有一次,我發現那罐紅藥水,瓶口周圍竟然有一圈黏黏的,而且顏色也怪怪的。後來才知道,原來紅藥水放太久會變質,不僅殺菌效果沒了,反而可能讓傷口感染。醫生說,紅藥水最好三個月就換一次,不然就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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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包保存期限: 還有一次,感冒去看醫生,拿了一堆藥包回家。護士阿姨特別叮嚀,這些藥包打開後,最好一個月內吃完。因為藥包開封後,會接觸到空氣,容易受潮變質。如果是藥粉,那就更要小心,最好一個星期內就吃完,不然效果會打折。
總之,診所開的藥,不管是什麼形式,都要注意保存期限。
- 診所藥包接觸空氣後,保存期限是一個月。
- 藥粉的保存期限更短,只有一星期。
過期的藥,就別鐵齒硬要吃,對身體沒好處的!
醫生開的藥可以放幾天?
藥品效期,拆封即變。
- 未拆封: 依包裝標示,效期至。
- 已拆封: 暴露於空氣,加速劣化。
開封後藥品保存:
- 原則: 盡速用完,避免久放。
- 參考: 部分藥品開封後建議3個月內使用。
- 變質判斷: 觀察外觀、氣味。若有異狀,切勿服用。
剩藥處理:
- 不亂丟: 避免汙染環境。
- 諮詢藥師: 確認藥品是否仍可使用,或詢問正確丟棄方式。
- 定期整理: 檢查家中藥品,過期或變質藥品應立即處理。
診所可以開幾天藥?
欸,今天去診所拿藥,才想到這個問題…診所到底可以開幾天藥?
好像沒有絕對的數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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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規定是三天為原則啦,醫生寫個處方箋,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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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重點來了,醫生可以根據病情開更多天! 這部分好像沒有很明確的限制天數,看醫生怎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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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天,或藥費超過75塊,健保局會審核。 就是說,你不會多花錢,錢還是從健保局那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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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不能多收你錢! 他們不能說只能開三天藥,然後自己偷偷多收錢,這是違規的。
所以,如果醫生覺得你需要,開個七天藥,十天藥,甚至更久,都是有可能的。 完全看醫生專業判斷,而不是診所自己決定。
這點真的要注意一下,別被誤導了! 有些診所…唉,就…你知道的。
想想看,如果感冒才給你三天藥,好了沒? 慢性病呢?三天藥夠嗎? 這不是鬧著玩的。
總之,關鍵在醫生專業判斷,而不是診所的規定。 多問醫生,清楚自己的病情和用藥天數,比較保險啦。
診所最多可以開幾天的藥?
那次真的嚇到我了,就在今年,確切時間是十月剛開始沒多久。
平常我習慣去家裡巷口那間XX診所看感冒,走路三分鐘就到,醫生人也親切。那天,我喉嚨痛到不行,想說趕快去看一下拿個藥。
結果醫生問我:「家裡還有沒有剩藥啊?」
我心想,上次的感冒藥好像還剩一些,但應該沒幾顆了吧?就老實說:「好像還有一些,但不確定剩幾天份。」
醫生聽了,電腦key了幾下,抬頭跟我說:「不好意思喔,因為現在健保規定,如果家裡剩超過10天份的藥,這次就不能開給你了。」
我整個傻眼,10天?也太嚴格了吧!
- 關鍵:健保新規定:家中剩藥超過10天,診所無法開藥。
- 時間點:今年十月開始實施。
醫生大概看我一臉疑惑,就解釋說是因為現在藥物浪費太嚴重,所以健保局才會有這個規定,目的是要減少重複用藥。
- 原因:減少藥物浪費和重複用藥。
我回家翻箱倒櫃,把上次的感冒藥找出來,仔細數了數,還真的剩了12顆!差點就不能開藥了。
- 列管藥物種類:包含青春痘藥等70類口服藥。
這件事讓我學到一個教訓,以後看病前一定要先檢查家裡的藥,不然白跑一趟就糗大了。而且也覺得,雖然有點麻煩,但減少藥物浪費也是好事。
醫生開的藥可以存放多久?
陽光穿過紗簾,在房間裡投下斑駁的光影,時間彷彿凝結。思緒像窗外的風,時而輕柔,時而急促,拂過記憶的角落。醫生開的藥,那小小的錠劑,盛載著健康的期盼,它們的時光,又該如何計算呢?
記憶的抽屜被緩緩拉開,藥,像是時間的容器,乘載著康復的希望。但這份希望,也需要細心的呵護,才能保持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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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錠劑或膠囊: 它們像一顆顆小小的星星,被妥善地安置在原來的包裝裡,等待被點亮的那一刻。從開封的那天起,或者從藥師調劑的那一天算起,大約半年的時間,是它們最佳的賞味期限。超過了這個時間,藥效可能會悄悄流逝,就像逐漸黯淡的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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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藥膏: 它們像溫柔的守護者,守護著肌膚的健康。開封後,在室溫下,它們可以默默地陪伴你半年左右。別忘了,藥膏不喜歡被分裝,原來的家才是最適合它們的地方。
時間的流逝,會在藥物的外觀上留下痕跡。當你發現藥片出現破損,或者藥膏變色、變硬、甚至散發出異味時,請溫柔地放下它們。它們已經完成了它們的使命,將健康交還給你。
藥,是守護,也是時間的詩篇。
沒吃完的藥可以放多久?
去年底,我感冒了,醫生開了七天的抗生素膠囊和一瓶咳嗽藥水。抗生素我乖乖地每天吃,七天吃完。咳嗽藥水,因為一開始喝起來有點苦,我沒那麼積極,拖到快一個月才喝完。
重點是那瓶咳嗽藥水。藥瓶上沒寫開封後的保存期限,只有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未開封狀態)。 我當時有點擔心藥效會不會變差,因為藥水顏色好像比剛開始時深了一點。
後來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大部分藥物開封後保存期限都建議半年內用完。 我這瓶拖了快一個月,雖然沒壞掉,但下次還是要記得儘快用完。
關於藥物保存,我整理了一些重點:
- 口服藥:錠劑或膠囊最好放在原包裝,開封後半年內用完。
- 外用藥膏:開封後室溫保存半年,不要分裝。
- 注意藥品外觀:如果藥膏變色、變硬、或有異味,就不能再用了。
總之,藥品開封後保存期限很重要,不要為了省事而拖太久。 這樣既能確保藥效,也能避免不小心用到變質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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