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可以在香港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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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人士絕不能在香港受僱工作。這類人士多為曾干犯入境罪行,正等候遣送或遞解離境的非本地居民。他們獲准暫時留港,是基於其已提出居留權申請或人道理由等聲請。其擔保書上已明確列出逗留條件,核心是「禁止工作」,無論受薪與否,亦不得開創或經營任何業務。持有人同時必須按時到指定警署或入境處報到。違反任何擔保條件均屬刑事罪行,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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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遇到的情況是,有些人啊,犯了些事,該要離開了,卻又想留下來。他們會用申請居留權或者什麼人道理由來拖延,這很常見。

這種時候,擔保書就出現了。上面會寫明這個人的身分,還有一些規定,像是要定期去警署或入境處報到,也不能跑去工作或做生意,這些都得遵守。

我有個朋友,大概是去年吧,在某個地方遇到過類似的,那個人好像是來旅遊,結果就發生了一些狀況,後來就卡在那裡,等著處理。

處理這種事情,其實很複雜,因為牽涉到法律程序,還有很多要檢查的資料,說實在的,真的很耗費時間。

而且,有些人會利用這個空檔,找各種理由,就是不想離開。他們的想法,我們很難去預測,只能按照規定來處理。

我之前有看過一些新聞報導,大概是幾年前,也有類似的案例,也是在等待期間,就想辦法申請各種延期,搞得有點複雜。

總之,這種情況,就是有人犯了錯,該要走了,卻想方設法要留下來。擔保書就像是一個暫時的約束,規定了他們必須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簡短資訊

  • 入境罪行等候遣送/遞解人士: 聲稱申請居留權或人道理由。
  • 擔保書: 載有持有人身份、報到義務、禁止工作/經營業務等條件。

外國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嗎?

半夜了,一個人靜靜地看著窗外,思緒也跟著飄遠。關於外國人在香港工作這件事,我心裡大概有譜。

  • 基本原則是需要申請簽證/進入許可。 這點是肯定的,沒有例外。除非你是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否則想來這裡工作,就要辦理相關手續。

這不是一件可以隨意的事情。

  • 就業、就讀、辦理業務、居留,甚至是以訪客身份停留超過免簽證期限,都得事先獲得批准。 這些規定很明確,是為了確保來港人士的合法性。

簡單來說,香港對外國人的工作機會是有門檻的。

  • 主要的官方資訊來源是「簽證/進入許可」網頁。 這就像是尋找答案的官方地圖,所有需要了解的細節,大概都在那裡。

有時候,覺得規則像是一道道看不見的牆,但或許,這也是一種維持秩序的方式。

  • 外國人來港工作,涉及到的是入境處的審批。 它們會評估申請人的資格、來港目的,以及對香港的貢獻。

這是一個需要耐心和準備的過程。

  • 有時候,他們也會考慮一些特殊情況或配額。 畢竟,每個地方的發展都需要不同的人才。

只是,在這個深夜裡,總會覺得有些事情,並不像規則那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