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開收據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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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收據違法嗎?
根據台灣稅捐稽徵法規定,營業人應在交易時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並記載交易內容、金額等事項。若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收據,將觸犯稅捐稽徵法。
罰則
營業人若未開立收據,將面臨以下罰則:
- 漏稅額一到十倍罰鍰(稅捐稽徵法第42條)
- 情節重大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稅捐稽徵法第53條)
店家責任
店家有義務誠實申報銷售額,並開立收據證明交易。若店家利用空白收據逃漏稅,將觸犯稅捐稽徵法。因此,店家務必遵守規定,開立收據並誠實申報,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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