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給父母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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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父母錢是義務嗎?法律上並無「孝親費」的明文規定,子女不一定有給錢的義務。何時有扶養義務?當父母無存款且無謀生能力時,子女才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父母有能力時該給嗎?若父母有存款且能照顧自己,給孝親費並非法律義務,而是個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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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該給多少錢?子女經濟負擔與孝道平衡

唉,這孝親費的事兒,真的讓人頭大!法律上沒規定,但長輩總會暗示… 我記得我阿嬤(她超愛抱怨的!)就常常說:「養你們這麼大不容易啦!」 雖然她老人家退休金不少,但還是會偶爾提到這件事。

我自己在台北工作,月薪大概五萬,扣掉房租、生活費,真的沒剩多少。 去年過年包了六千塊紅包給爸媽,他們也還好沒說什麼。 但我朋友小美,她月薪才三萬,卻每個禮拜固定給她媽媽三千塊,說是為了「減輕媽媽負擔」。 這讓我有點… 壓力山大!

我覺得,孝順不能只用錢衡量吧? 陪父母吃飯聊天、帶他們出去走走,這些也很重要。 像我上個月就帶我爸媽去淡水老街玩,雖然只花了一千多塊,但他們開心就好。 比起硬性規定給多少錢,我更注重陪伴和情感的交流。

所以啊,孝親費多少,真的沒有一定的標準。 重點是,子女的心意和實際狀況。 畢竟,掏心掏肺的關懷,遠比冰冷的鈔票更有價值,對吧?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啦,僅供參考喔!

一定要給父母撫養費嗎?

給父母撫養費,其實沒那麼絕對啦!法律上,要看狀況:

  • 父母重病又沒錢? 這就比較麻煩了,你要是完全不管,不給錢,搞不好會被判刑法上的遺棄罪,真的會吃上官司! 想想看,要是生病到沒錢看醫生,那真的會很慘。

  • 父母沒生病,只是想要錢? 情況就不同了。 雖然孝順要盡力,但法律上,單純不給生活費,只要沒到危及生命安全的地步,不會構成犯罪。 父母頂多可以告你,要求法院判決你付錢,這就屬於民事訴訟了,跟刑事判刑不一樣,不會關你。

簡單來說,關鍵在於父母是不是「有生存危機」。 生病到沒錢治療,絕對有生存危機! 但單純想要更多錢花用,那就不一定了。 法院會看證據,例如父母的經濟狀況、你的經濟能力等等,來判斷要不要判你付撫養費。

所以,要不要給錢,法律上沒明確規定一定要給,但道德上…嗯…自己想想吧。 記得,法院判決結果,跟實際上要不要給錢,還是有點不一樣的。 這整件事,複雜程度,比你想的還多呢! 真的有問題,還是找律師問比較清楚啦!別自己亂猜。

補充說明:

  • 給付撫養費訴訟: 這是民事訴訟,父母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要求子女負擔撫養費。法院會考量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判決子女支付撫養費以及金額。

  • 遺棄罪: 這是刑事罪,指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負有扶養義務卻棄置不管,致使其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危害。 要構成犯罪,需要證明你的行為確實造成父母的生存危機。

  • 證據很重要: 在訴訟過程中,證據非常重要,例如醫療證明、財產證明、銀行帳戶明細等等,都可以作為佐證。

父母離婚需要撫養嗎?

欸,聊到父母離婚,撫養費這件事情齁,其實是這樣啦,父母離婚對親子關係是完全沒有影響der。意思就是說,爸媽還是爸媽,你還是你,該有的權利義務都還在,完全沒有改變。

所以重點來了,父母離婚後,還是要對小孩負責,要付扶養費的

  • 直系血親關係不變:離婚不會改變親子關係。
  • 扶養義務不消失:爸媽對小孩的扶養義務,離婚後還是存在喔!
  • 扶養費分攤:扶養費要怎麼分,就要看爸媽各自的經濟能力了。

通常法院會依照小孩的需求,還有爸媽的經濟狀況去判斷,扶養費要怎麼分配,而且這個錢,原則上是付到小孩成年,也就是滿18歲為止啦。

但如果小孩已經滿18歲,可是還在唸書,沒辦法自己賺錢,或是身心障礙等等,沒辦法維持自己的生活,那爸媽還是有義務要扶養喔!

可以不撫養父母嗎?

可以。法律上並無強制規定。

但這不代表沒有後果。

  • 民法規定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父母無力自理生活時,子女需負擔扶養責任。此為民事責任,而非刑事責任。

  • 違背義務的後果: 雖不會觸犯刑法,但可能面臨民事訴訟,需支付扶養費用。社會輿論及家庭關係亦可能受到影響。

  • 影響因素: 父母財產狀況、子女經濟能力、雙方關係等等,都會影響法院判決。

  • 例外情況: 若父母有重大過失,例如長期虐待子女,則子女的扶養義務可能減輕或免除。

  • 法律諮詢: 相關法律規定複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取得明確的法律意見。 這點非常重要。

簡而言之,法律允許,但後果自負。 這是個社會倫理問題,而非單純的法律問題。

香港離婚贍養費要付多久?

香港離婚贍養費? 這問題,簡直比猜中樂透號碼還難!別想太多,沒那麼簡單!

給配偶的贍養費:

  • 終身有效?拜託!除非對方再婚或掛點,不然你準備掏空家底吧!這可不是開玩笑的,準備好長期抗戰,當個「奉養」專業戶吧! 想想看,這比養條金毛還貴!
  • 法官大人,請您慈悲!法庭可能還會凍結你的資產當抵押,這下你連想買杯珍奶都得掂量掂量!跟被法院「綁架」沒兩樣!

給子女的贍養費:

  • 子女18歲畢業就沒事了? 想得美!這年頭,大學讀個四年、碩士再讀個兩年,甚至出國深造都是常態!18歲?那只是個開始啦!你得準備好付到小孩可以「獨立謀生」,不靠你養活為止。 別以為你輕鬆了,準備迎接「孝順」新境界吧!
  • 全日制教育? 這句話含糊不清啊!什麼是全日制?讀個線上課程也算嗎?法庭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判斷。 所以,小心駛得萬年船,別想著佔便宜!

重點整理: 在香港打離婚官司,關於贍養費的問題,簡直就是一場持久戰! 別想著輕鬆脫身,乖乖準備好你的錢包,因為它可能要被掏空了! 這比參加「飢餓三十」還刺激! 比喻:付贍養費,就像在玩「無限期繳稅」遊戲,輸了,你就是個破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