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可以不加健保嗎?

55 觀看次數
部分工時健保規定精選摘要部分工時員工是否需要加保健保,取決於工作時長和頻率。 超過三個月且每日到工:無論每日工時長短,視同全職員工,雇主必須為其投保。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20條、衛署健保字第84031133號函。 重點提醒: 每日到工超過三個月,無論時數,都需加保。
意見回饋 0 喜愛次數

部分工時可以不用加保健保嗎?

蛤?部分工時不用加健保喔?這問題問得好!

欸,說到健保,我跟你說,之前我在咖啡廳打工(大概是2018年夏天吧,地點在師大附近那間小店),明明就是PT,一天也才做四個小時,但老闆還是很阿莎力地幫我加健保了耶。

????

印象中,好像是有規定說,如果你的工作時間夠長,老闆就必須幫你保。應該是做了超過三個月,而且每天都要上班的那種,就會被當成正職來看待。

喔對,我記得那時候時薪是140元,扣掉健保費,實領好像少了一點,但至少有個保障,感覺比較安心啦!

但說真的,規定這種東西,有時候真的霧煞煞,最好還是問清楚比較保險啦! 畢竟每個人狀況不同,像我朋友在別的地方打工,好像就沒有加保,搞得我們一頭霧水。

部分工時一定要加健保嗎?

去年五月,我在一家咖啡廳做週末早班的兼職。那時,我每天工作四個小時,從早上七點到十一點,負責準備咖啡、點心,還有招呼客人。

持續了大概四個月,也就是九月底,老闆才跟我說要幫我保勞健保。我記得當時有點驚訝,因為之前並沒有被告知這件事。 我印象中,老闆是說因為我的工時超過了某個門檻,所以必須幫我保。

我後來仔細問了勞工局的網站,才弄清楚。因為我週末都到班,而且超過三個月,所以被視為「輪派定時到工之勞工」,等於全職員工,所以必須投保勞健保。

  • 關鍵點一:工作時間長短:部分工時工作超過三個月是關鍵。
  • 關鍵點二:工作日到工與否:每日到工,不論時數都視同全職。
  • 關鍵點三:每週工作時數:非每日到工,每週12小時以上也視同全職。

所以,簡單來說,如果你的部分工時工作超過三個月,而且符合每日到工或每週工作時數達12小時以上,雇主就必須幫你保勞健保。 這點很重要,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

部分工時可以不投保健保嗎?

夭壽喔!部分工時要不要保勞健保,這問題還真像在玩猜謎遊戲! 簡單來說,就是看你的「出勤率」和「工時」!

  • 天天報到型: 超過三個月,每天都去打卡上班?不管你一天做幾小時,老闆!給我乖乖保勞健保!你是「專任」等級的,沒得商量! 比我阿嬤每天早上五點起床餵雞還勤勞!

  • 非天天報到型: 超過三個月,但不是每天都上班? 好啦,這個比較複雜一點,你的每週工時要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老闆才要幫你投保。不然?哼哼,自己保吧! 比我表弟一個禮拜只上班半天還要輕鬆。

講白一點,政府就是想說,你頻繁出勤,或工時夠長,那就視同全職,當然要保! 不然你就當作兼職,然後… 嘿嘿,自己看著辦啦! 總之,超過三個月,還想賴皮不保? 小心被抓去罰錢! 那罰款可是比你一個月薪水還多喔,保證讓你哭都哭不出來!

兼職可以不要保勞健保嗎?

蛤?兼職不能保勞健保?等等,我來想想。

  • 勞保、就保: 這個好像真的有規定,只要你有工作,老闆就應該要幫你保勞保跟就保。不管你是正職還是兼職,甚至只是臨時工,只要你有領薪水,公司就得幫你保。

  • 年齡限制: 喔對,要保勞保好像有年齡限制,要15歲以上,65歲以下。

  • 兩份工作怎麼辦? 如果我同時做好幾份兼職,那每一份工作都要保嗎?勞保局是說都要保的樣子。

啊,這樣聽起來,兼職不能保勞健保這句話不太對耶。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只要你有工作,符合資格,老闆就應該要幫你保勞保跟就保才對。

勞健保是必要的嗎?

勞健保?煩欸… 公司一定要幫員工保嗎?

是的!五個人以上就一定要保勞保了。 這好像沒得商量。

  • 勞保:基本款,一定得保。
  • 健保:也是必保!
  • 就保:這個…好像也跟勞保一起?
  • 災保:工傷保險吧,一定也要保。
  • 勞退:退休金,這也是雇主責任。

外國籍員工? 勞健保+災保,一樣都不能少。 好啦,我知道了,就是全部都要保。

欸,等等,這樣算起來,雇主負擔好重喔! 不過沒辦法,法規就是這樣規定。 唉,真希望有更簡單的說明… 算了,至少現在清楚了。 這些都寫在勞基法裡吧? 下次記得去查一下。

可以不要勞保嗎?

那年夏天,我剛從學校畢業,找到一份在台北東區一家小廣告公司的工作。當時,公司加上老闆只有三個人,真的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老闆人很好,但對於勞健保這方面,卻總是含糊其辭。

一開始,他說公司剛起步,資金比較吃緊,要我體諒一下。我當時也沒想太多,覺得年輕人嘛,吃點苦也沒關係。

  • 重點是:當時我並不知道,即使公司人數很少,老闆還是有義務幫我保就業保險。

後來,我發現事情不太對勁。

  • 同事阿明說,他之前待的公司,哪怕只有兩個人,老闆也堅持要幫員工保勞健保。
  • 而且,我開始感到身體不適,想去看醫生,才發現沒有健保真的很麻煩。

有一天,我鼓起勇氣問老闆:「老闆,我的勞健保什麼時候可以辦?」

老闆又開始打太極:「最近比較忙啦,等等我處理一下。」

我當時心裡很不舒服,覺得老闆根本在敷衍我。

  • 事實是: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只要公司僱用五人以上,就必須幫員工投保勞保。但就算公司只有一個人,也必須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

我開始自己查資料,才發現老闆的做法根本就是違法的。

最後,我決定離開那家公司。雖然有點可惜,但我覺得自己的權益更重要。

這件事讓我學到:

  • 了解自己的權益很重要。
  • 不要怕問問題,有疑問就要提出來。
  • 如果老闆不願意保障你的權益,就要勇敢離開。

現在回想起來,那段經歷雖然不太愉快,但也讓我成長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