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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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勞基法適用性重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多數公部門臨時人員(不含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者)適用勞動基準法。自97年1月1日起,這些適用勞基法的本國籍臨時人員,也強制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因此,公部門的臨時工權益受勞基法保障。
問題?
欸,說到這個臨時工的勞退,我記得去年(2023)二月在台北市政府附近辦事,碰到個朋友,他那時候在某個單位當臨時工。 他跟我抱怨了好久,說之前薪水根本沒算勞退,超不爽的!
後來他去查,才知道原來2008年(民國97年)一月一號開始,很多公家單位臨時人員就開始適用勞基法跟勞退新制了。 聽他說,之前完全沒有,現在有差很多,至少退休有點保障。
不過啊,他講的好像不包含那些約聘僱人員, 所以這方面要搞清楚。 我朋友也說,他當時還跑去問了勞工局,才搞懂這件事。 還好有問,不然損失就大了!
唉,這些規定真的有點複雜, 還好我朋友有積極處理,不然真讓人擔心。 他那時候為了這個跑了好幾趟,還印了一堆資料出來看,真的有夠辛苦的。
關鍵字: 勞退新制, 勞基法, 臨時人員, 公部門, 約聘僱人員, 2008年, 勞工退休金條例
約僱人員可以兼差嗎?
約僱人員跟約聘人員,到底差在哪?搞得我頭昏腦脹的… 唉,先不管了。
重點是:可以兼差嗎?
約僱人員: 算廣義的公務員,兼職要符合《公務員服務法》。 所以,能不能兼職,看規定! 沒那麼簡單啦!
約聘人員:也是廣義公務員,一樣要看《公務員服務法》。 到底能不能,真的要查清楚才行! 網路上資訊好多,真煩!
考績獎金?! 這個比較簡單:
- 約僱人員跟約聘人員:都沒有考績獎金! 因為根本沒有考績這回事。 工作表現好壞,就當作續約的參考吧。 有點悲哀…
啊,好想喝杯咖啡提神! 為什麼這些規定這麼複雜? 簡化一下很難嗎? 算了,繼續查資料好了。 等等,我好像漏掉什麼… 到底是約僱還是約聘啊? 兩個差在哪裡?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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