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個月資遣要通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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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基法和就業服務法,即使資遣時間未滿一個月,仍屬「連動關係」,需遵守就服法第33條規定,於資遣前10日辦理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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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一個月資遣是否須通報?

根據《勞基法》與《就業服務法》,即使資遣時間未滿一個月,仍屬「連動關係」,應遵守《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規定。因此,雇主在資遣員工前 10 日,即須辦理資遣通報。

資遣通報的規定旨在保障失業勞工的權益,讓勞工有充足的時間尋找新工作。儘管資遣時間未滿一個月,但仍會對勞工造成一定的衝擊和經濟壓力。因此,即使資遣時間較短,雇主仍有義務履行資遣通報程序,提供勞工必要的協助與支持。

因此,結論是:未滿一個月資遣也要通報,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以保障勞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