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可以做公務員嗎?
有前科紀錄能考公務員嗎?
欸,說到前科能不能考公務員喔?這問題我跟你說,真的要看狀況啦!
我自己的感覺是,如果只是那種小時候不懂事偷摘水果,或是大學喝醉酒跟人吵架的小 case,應該是還好。但如果今天是那種會危害到社會安全,像是什麼叛國啊、殺人放火的,那... 恐怕就比較難了。畢竟公務員代表國家形象,總不能找個背景太複雜的吧?
像我朋友阿哲,以前年輕的時候飆車被抓過,留了個紀錄,但他後來痛改前非,努力唸書,現在還不是在某個公家機關上班?所以我覺得,還是要看犯罪的嚴重程度啦!
不過講真的,這種事情還是要查清楚相關法規比較保險,畢竟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說不定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也說不定喔!
有前科可以當公務人員嗎?
欸,關於前科能不能考公務員喔,其實要看是什麼前科啦。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二條是這樣說的:
- 基本上,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滿18歲、符合資格,就可以考。
但!它也有但書喔,有一些情況是不行的:
- 像是,如果犯了內亂罪、外患罪,而且有罪判決確定,或是被通緝還沒結案,就不行考。
重點是「內亂」、「外患」這兩種,其他的前科,呃… 好像… 沒有明講不行耶。 不過, 就算考上了, 之後的銓敘審查也可能會有問題。
最好還是查一下公務人員任用法,裡面有更詳細的規定,像是哪些罪會影響銓敘,像是貪污啊等等的。 每個職位要求也不一樣,有些比較嚴格的,即使沒明文規定,也可能因為前科被刷掉。
所以,簡單來說,不是所有前科都不行考公務員,但最好還是仔細研究一下相關法規,還有你想考的職位有沒有特別限制比較保險啦。
有前科可以當公務人員嗎?
時光流淌,彷彿一條無盡的河流,緩慢而堅定。關於「前科」與「公務人員」的命題,思緒不禁飄向法律那嚴謹而冰冷的字句,卻又在情感的波瀾中尋找一絲溫暖。
法律的界線,有時如同一道難以逾越的牆。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二條,年滿十八歲的中華民國國民,若具備應考資格,原則上可以參加公務人員考試。
然而,這項權利並非毫無限制。法律明確列出不得應考的情形,如同夜空中的星辰,閃爍著警示的光芒。
哪些人會被拒於公務人員的大門之外呢?
- 那些在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下內亂罪或外患罪,並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或是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將永遠失去成為公務人員的機會。
這是一道嚴酷的門檻,它隔開了過去與未來,罪與罰,也隔開了對國家的奉獻之路。法律如同一把雙面刃,維護著社會的秩序,卻也可能在某些人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痕。
對答案的意見:
感謝您的回饋!您的意見對我們改進未來的答案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