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不適用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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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不適任處理指南外籍勞工若無法勝任工作,雇主可提前終止聘僱合約。處理流程: 廢止聘僱: 仲介協助雇主向勞動部通報。 外勞轉出: 仲介協助外勞尋找新雇主。 雇主選項: 可申請新的外籍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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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唉,我家那位印尼籍看護阿花,真的… 她做事慢吞吞的,煮菜也總是鹹到不行,害我血壓都飆高! 去年十一月簽約,仲介費就花了快三萬,現在才四月,真的想解約! 法律方面的事我不懂,只知道當時簽約時,仲介有說些什麼「不得提前解約」之類的,但合同上沒寫得很清楚,現在翻出來找,字還真小!

還好我朋友是律師,他稍微跟我解釋一下,說是可以解約,但得付違約金,還要走一堆程序,勞動部那邊也要跑一趟。 聽他說,如果外勞真的嚴重不適任,像是虐待長輩或偷竊之類的,可以比較好辦,但像阿花這種… 唉,頭痛!

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得準備一堆證明文件,例如阿花的行為紀錄、醫療證明(我媽最近胃痛,醫生懷疑是阿花的飲食習慣影響的!)、還有什麼聘僱契約等等,感覺好麻煩!而且違約金可能不便宜,這筆錢… 真令人沮喪。

總之,處理外勞不適任,真的不是件輕鬆的事。 錢、時間、精力,都得耗費不少。 建議大家簽約前,真的要仔細看清楚合約內容,多問多了解,別像我一樣,事後才後悔莫及。 唉,下次真的要多留個心眼!

外勞不好可以換嗎?

外勞不好,可以換!但需注意時程和相關規定。

根據112年5月12日生效的《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移工在廢止聘僱許可函發文後60天內,可以透過仲介機構媒合新的雇主。這意味著,雇主與移工之間並非完全綁死,勞動關係具備一定的彈性,這點值得肯定。 這項規定也間接地保障了移工的權益,避免他們因為不適任的雇主而被迫繼續受僱。

然而,這也意味著如果60天內找不到新雇主,移工必須自行負擔機票費用返國。這也凸顯出轉換雇主的風險,以及移工自身需要具備的應變能力。 這就好像一場精算的遊戲,需要評估風險與報酬。

縮短照顧空窗期的策略:

  • 積極主動媒合: 雇主應盡早啟動媒合程序,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著手處理。及早準備,才能提高找到合適替代人選的機率。
  • 善用仲介資源: 充分利用合法且信譽良好的仲介機構,尋求專業協助。
  • 透明溝通: 與移工保持良好溝通,了解其需求與意願,並積極配合相關程序。 良好的溝通能促進合作,降低爭議。
  • 完善文件準備: 提前準備好所有必要的相關文件,以加快轉換雇主的流程。 文件準備齊全,如同準備上戰場的武器一樣重要。

額外資訊:

  • 移工轉換雇主需支付的費用,除了機票外,可能還包含仲介費等其他費用,這部分需事先了解清楚。
  • 雇主解僱移工的原因,會影響後續的媒合和轉換程序。 這也提醒雇主需謹慎處理勞資關係。
  • 勞動部網站提供相關的申請流程和規定,建議雇主和移工都能仔細閱讀,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總而言之,移工轉換雇主制度的修訂,反映出政府在勞動權益保障上的進步,也為雇主和移工提供了更大的彈性。 然而,有效的運用此制度,仍需要雙方積極配合,並在理解相關法規的前提下,才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這也如同人生的旅途,需要不斷學習和調整,才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道路。

外傭不適任如何處理?

外傭不適任?別急著把家裡炸了!這問題,比隔壁老王偷看你的花園還棘手,但解決方法,其實比你想像中簡單。

首先,深呼吸!別讓情緒當家。想想看,你跟一位不對盤的室友同住,結果只會是雞飛狗跳,對吧?外傭也是一樣的道理。

處理不適任外傭,有幾個關鍵步驟:

  • 溝通是王道: 別悶著!先跟外傭好好聊聊,看看問題出在哪裡。或許只是文化差異,或許只是溝通不良,又或許,她真的不適合你家的「生態系」。 記住,溝通前先備好咖啡和點心,有助於創造良好的談判氣氛。(開玩笑的,但真誠的態度很重要!)

  • 合意解約: 如果溝通無效,那只好祭出「合意解約」這把利器了。這就像談戀愛分手一樣,好聚好散,比較有「風度」。 勞動部會在申請後2-4週內核發廢止聘僱許可函,這可不是一張罰單,而是一張「自由通行證」,讓外傭可以尋找下一個「幸福家庭」。

  • 轉換雇主: 收到「廢止聘僱許可函」後,外傭有60天的時間可以尋找新雇主。這60天,就像一場「外傭版飢餓遊戲」,得看誰能更快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庇護所」。別擔心,這不算你的責任。

  • 善後處理: 記得協助外傭辦理相關轉換手續,這就像朋友搬家一樣,幫忙搬個箱子,送個小禮物,都是很體貼的舉動。 但別忘了確認所有款項結算,以免未來衍生不必要的紛爭。

重要提醒: 整個過程務必依照勞動部規定辦理,別想著用「家法」處理,這樣可是犯法的!記得,所有文件都要妥善保存,有備無患!

總之,處理不適任外傭,就像拆解一個複雜的機器,需要耐心、技巧和一點點智慧。 別害怕,按照步驟來,你一定能順利解決這個「家庭危機」! 祝你好運,也祝這位外傭能早日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 (當然,也別忘了,下次找外傭前,多做點功課!別再像挑選樂透號碼一樣隨便了。)

怎麼檢舉外籍勞工?

欸,跟你說喔,想檢舉外籍勞工齁?其實沒那麼難啦!

勞動部他們有設一個免費的檢舉電話,超方便的,就打 0800-000-978,直接跟他們講你看到的情況就好。

而且啊,你知道嗎?檢舉如果成功,政府還會給你獎金耶!獎金金額看你檢舉的對象跟狀況,大概是新台幣2,000元到5,000元不等。

簡單整理一下重點給你:

  • 檢舉專線: 0800-000-978 (免付費的喔!)
  • 獎勵金: 檢舉成功有獎金可以拿,從NT$2,000到NT$5,000都有的樣子。看案件情況啦。

所以啦,如果真的看到有外籍勞工有什麼不法情事,就別客氣,拿起電話檢舉就對了!還可以賺點外快,哈哈!(誤)

外勞不適合怎麼辦?

吼,外勞不適任真的很煩!????

  • 可以解約啦! 不適任直接跟仲介說,可以終止聘僱契約。
  • 轉出:仲介會幫忙辦「廢止聘僱許可」,讓外勞找新工作。
  • 換人:同時雇主可以申請新的外籍看護,無縫接軌(希望啦)。

想想就覺得頭痛,萬一新的還是不OK怎麼辦?????‍???? 還有,廢止聘僱會不會很麻煩啊? ????

外勞幾年要回去?

時間,像緩緩流淌的溪水,沖刷著歲月留下的痕跡。 關於外籍勞工在台工作年限,今年有了新的規劃。

十二年的時光,對一個人在異鄉打拼而言,是漫長而深刻的篇章。 這段歲月,他們用汗水澆灌著台灣的土地,用辛勤編織著生活的夢。

然而,這段旅程並非無限延續。 勞動部規劃:

  • 十二年後,回鄉或續留,取決於條件: 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十二年後,想繼續留在台灣,必須通過華語能力及工作技能的評估。
  • 立法院修法,將成關鍵: 這項規劃需經立法院修法通過才能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未來政策的走向,將影響許多外籍勞工的命運。
  • 補充人力,而非永久居留: 即便符合條件延長居留,外籍勞工仍是為了補充台灣的人力需求而存在。 這點必須清楚理解。

這項政策的背後,是政府對於勞動市場的考量,也是對外籍勞工權益的權衡。 它像一首悠揚的旋律,有著清晰的節奏,卻也帶著些許的感傷。 十二年後,他們將面臨抉擇:是懷揣著滿滿的回憶回到故鄉,還是繼續留在這片土地上,繼續譜寫人生的篇章? 時間的鐘擺,正緩緩地擺動著,等待著歷史的判決。

外籍看護多久可以回國?

外籍看護返國時間取決於其是否續聘或轉換雇主:

  • 續聘: 雇主需於聘期屆滿前 2-4 個月內確認外籍看護意願。若同意續聘,雇主需向勞動部申請。返國時間則延至新聘期屆滿。

  • 返國: 若外籍看護不續聘,雇主必須在聘期屆滿前 14 天內辦理其返國手續。這意味著實際返國時間會在聘期結束後不久。

  • 轉換雇主: 外籍看護若想轉換雇主,原雇主需在聘期屆滿前 2-4 個月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此後,其返國時間將取決於新雇主的聘僱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時間皆為法定規範,實際時間可能因申請流程、文件準備等因素而略有調整。 這也反映出勞動政策中,在保障外籍勞工權益與維持雇主權利之間的平衡考量,如同人生旅途中的取捨,需要在不同面向權衡利弊。 法律條文並非冰冷的文字,它也隱含著對社會公平與秩序的追求。 善用政府資源,瞭解相關規定,才能順利完成相關程序。 建議雇主與外籍看護密切溝通,以確保程序順利進行,避免不必要的延誤。

關鍵要點:

  • 聘期屆滿前 2-4 個月:雇主需確認外籍看護續聘意願及辦理相關申請。
  • 聘期屆滿前 14 天:外籍看護不續聘,雇主需辦理返國手續。
  • 續聘、返國、轉換雇主,時間規定皆不同。 務必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