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不適任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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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外傭合意解約,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轉出作業」,約2-4週核發廢止函。外傭取得廢止函後,享有60天內尋找新雇主的權利,順利完成轉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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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不適任,令人頭痛不已,畢竟聘請外傭的初衷是希望減輕家庭負擔,而非製造更多問題。若發現外傭不適任,該如何妥善處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同時也兼顧外傭的權益呢?處理不適任外傭,並非只有直接遣返一途,合意解約或許是雙方都能接受的較好方式。以下提供更詳盡的說明與步驟,讓您在面對此困境時,能更從容應對。

首先,必須釐清「不適任」的定義。不適任並非單指工作能力不足,也包含了工作態度、生活習慣、與家人互動等面向。例如:

  • 專業技能不足: 照顧長輩的專業知識不足,無法正確執行醫療指示,或是烹飪技巧不符合家庭需求等。
  • 工作態度消極: 做事拖延、缺乏主動性、常藉故推託工作,甚至不服從指示。
  • 生活習慣不良: 衛生習慣差、個人物品凌亂、影響家庭生活品質。
  • 溝通不良: 語言溝通困難,造成指示不清或誤解,影響工作效率。
  • 與家人互動不佳: 態度冷漠、缺乏耐心、與家中成員發生衝突等。

若確定外傭不適任,建議先與外傭開誠佈公地溝通,清楚說明不適任的具體原因,並給予改善的機會與期限。切忌情緒化或使用責備的語氣,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讓外傭了解問題所在。

若溝通後情況仍未改善,或外傭本身也表達希望轉換雇主的意願,則可考慮合意解約。合意解約的優點在於可以避免後續的爭議與糾紛,也能讓外傭有機會找到更適合的工作環境。

合意解約的步驟如下:

  1. 雙方協商解約條件: 包括薪資結算、返國機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務必白紙黑字寫清楚,並雙方簽名確認,以保障彼此權益。
  2. 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轉出作業」: 備妥相關文件,例如:雙方簽署的解約書、外傭的護照影本等,向勞動部申請。
  3. 等待廢止函核發: 勞動部審核通過後,約2-4週會核發廢止函。
  4. 協助外傭尋找新雇主: 外傭取得廢止函後,享有60天內尋找新雇主的權利。雇主在這段期間可以協助外傭聯繫仲介或其他資源,讓轉換程序更順利。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合意解約,雇主仍需負擔外傭返國機票費用,以及在台灣停留期間的生活費用。

處理不適任外傭的過程需要耐心與細心,除了上述步驟外,也建議雇主事先了解相關法規,並與仲介保持聯繫,尋求專業協助,才能更有效地解決問題,保障自身權益,也讓外傭的權益得到應有的尊重。

最後,預防勝於治療,在聘請外傭前,做好完善的評估與溝通,例如:詳細了解外傭的經歷、技能、以及個人特質,並清楚說明家庭需求與規範,才能有效降低日後發生不適任情況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