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可以兼職uber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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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可以兼職 Uber 嗎?依據規定,Uber 等新型態職業駕駛屬於「領證職業」。公務人員服務法第 15 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因此,除非有法律特別許可,公務員不得兼職 Uber 駕駛,不論是否為下班或休假時間。想了解更多公務員兼職規定,請參考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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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能兼職 Uber 嗎?法規允許範圍內,有哪些限制與注意事項?兼職罰則為何?

蛤?公務員開 Uber 喔?這問題問得好!說實話,我個人覺得有點複雜。

根據法規,公務員好像不太能兼職當 Uber 司機捏!因為 Uber 司機算是「職業駕駛」,這跟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有點衝突,反正就是說,你領了「職業證照」就不能隨便兼職啦!

欸,別想說下班或休假就可以偷跑喔!這規定好像是24小時全年無休的,不管你是不是上班時間,都一樣不能開 Uber 啦!

至於兼職被抓到會怎樣...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感覺應該會被罰錢或記過吧?總之還是乖乖當個好公務員比較安全啦!我之前在台北車站附近看過有人在討論這個,聽說是真的抓很嚴,大家自己小心點!

約聘僱人員可以兼職嗎?

約聘僱人員想搞個「斜槓人生」?這問題問得好,簡直是在挑戰公務員界的隱藏規則!

約聘人員兼職: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理論上,約聘人員因為沾了點「廣義公務人員」的光,所以得跟著《公務員服務法》起舞。但這法規就像緊箍咒,想兼職?先看看自己有沒有孫悟空的本事,能躲過重重限制:

  • 原則禁止,例外許可: 想兼差,得先確認自己的兼職是不是會讓長官覺得「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政府形象」。這標準嘛,就像月亮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
  • 報備流程: 別以為偷偷摸摸就能瞞天過海,兼職前乖乖報備才是王道。至於長官批不批,就看你平常有沒有燒好香了。
  • 利益迴避: 千萬別想著靠兼職撈油水,跟自己業務相關的,或是會跟政府搶生意的,一律禁止。不然,小心吃不完兜著走。

考績獎金?別想太多

說到考績獎金,這對約聘人員來說,就像海市蜃樓一樣,看得到,摸不著。

  • 沒有考績,哪來獎金: 因為約聘人員不在《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保護傘下,所以別肖想年終能領到一筆獎金。
  • 績效是續聘的門票: 雖然沒有考績獎金,但工作表現還是很重要滴!這可是決定你明年有沒有飯吃的關鍵。表現好,續聘有望;表現差,可能就得另謀高就了。

總之,約聘人員想兼職,不是不行,但限制多多;至於考績獎金,就別放在心上了,認真工作,保住飯碗比較實在!

臨時人員可以兼差嗎?

去年十月,我在台北市政府附近的一家咖啡店打工,當時我是個臨時人員。 那陣子正值選舉,咖啡店生意超好,我幾乎天天加班到晚上十點。累歸累,但薪水不錯,剛好可以補貼生活費。

我當時很想知道,像我這樣的臨時人員能不能兼差。 我記得有查過相關資料,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禁止臨時人員兼差,但前提是不能影響到主要工作,而且兼差的內容也不能與主要工作有利益衝突。

所以,我的理解是:

  • 可以兼差,但有限制: 重點在於不能影響本職工作,且不得與本職工作產生利益衝突。 例如,我白天在咖啡店打工,晚上去餐廳兼職服務生,只要時間上安排得當,應該沒問題。但如果我的主要工作是市府的文書處理,我卻跑去競選團隊幫忙打字,那可能就違規了。

  • 公務員的規定更嚴格: 公務員的兼職限制就非常嚴格了,除非法令允許,否則不能兼任任何其他公職或業務,更不能兼領薪水或公費。 這點跟我的臨時工作完全不同。

  • 兼職需自行評估風險: 即使法律沒有明文禁止,自己也要衡量兼差是否會影響到主要工作的表現,以及有無可能造成利益衝突。 我當時就沒有冒險兼太多差,怕影響到咖啡店的績效。

總之,臨時人員兼差的可能性存在,但必須謹慎評估,並注意相關規定。 如果真的不確定,最好還是諮詢相關單位。 我當時因為擔心有違規的風險,最後並沒有兼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