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不能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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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不能考律師 依據律師法規定,消極資格包含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破產宣告尚未復權、曾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宣告、受律師證書撤銷或廢止處分。公務員離職未滿三年不得轉任律師。考試規則另規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致不能勝任職務者,不得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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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不能考律師?揭開三大消極資格

考取律師證照是許多法律人的夢想,但並非所有人都具備報考資格。法律設有嚴格的消極資格限制,若您正考慮投入這條道路,務必先了解什麼人不能考律師,釐清這些規定,才能避免投入努力後卻因不符規定而無法參加考試的遺憾。

律師考試的「消極資格」:哪些人直接被排除在外?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比想像中複雜一些。簡單來說,什麼人不能考律師,主要取決於兩個大方向:一是你「有沒有」通過律師考試的資格(學歷),二是你「能不能」被發給律師證書(品行與前科)。如果你觸犯了《律師法》或《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規定的「消極資格」,那即使學歷再高、書念得再好,也無法取得律師執照。

刑事犯罪紀錄:故意犯罪是紅線

這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也就是有前科可以考律師嗎。根據《律師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如果曾經「受過刑事處罰」,原則上不予核發律師證書。但這裡有一個關鍵的例外:如果是「過失犯罪」,則不在此限。點說,如果你因為過失傷害、過失致死或業務過失等非故意行為被判刑,理論上仍有機會取得資格。但如果是「故意犯罪」,例如詐欺、偽造文書、傷害、強盜,甚至是酒駕被判公共危險罪(實務上多數認定為故意),一旦判決確定,就無法取得律師證書。

這一點必須特別謹慎:不是所有的「犯罪前科」都等於終身禁考,關鍵在於犯罪的主觀意圖是「故意」還是「過失」。然而,實務審查上非常嚴格,即便案件已執行完畢多年,只要屬於故意犯罪,基本上就與律師執業資格絕緣了。

公職與職業紀律問題:曾被開除或吊銷證照者

除了刑事前科,職業紀律也是審查重點。《律師法》第七條第三款規定,若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吊銷律師、公證人執業證書」,也無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換句話說,如果你曾擔任公務員,因為貪污、違法失職等情節重大而被免職,或者因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被除名(吊銷證書),這條路就被堵死了。

學歷與學分的硬門檻:非本科系真的沒機會嗎?

這是另一個大重點,也是最多人困惑的地方。很多人擔心「我不是法律系畢業,是不是就不能考律師了?」答案是否定的。關於非法律系考律師學分的問題,非法律系可以考,但前提是必須補足規定的「法律學分」。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資格分水嶺

目前台灣律師考試的學歷資格,主要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但這裡要釐理一個重要觀念:台灣的律師考試資格,並非以單純的「入學年份」一刀切,而是綜合考量學歷與學分。在台灣,非法律系畢業生要考律師,最常見的途徑就是「修習法律學分」。

根據考選部的規定,為了符合律師考試學歷要求,非法律系畢業者必須修習「律師考試應考資格所規定之法律學分」。具體來說,必須修滿「20學分」以上的核心法律課程,且這些課程必須包含特定科目,例如: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商事法等。這20學分中,必須包含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其中之一。沒有修滿,就無法報名。[2]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學分」不是隨便到大學旁聽就行。你必須在經教育部核准設立的大學或學院,透過「法律學分班」、「學士後法律系」或「科法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等正規管道修習,並取得學分證明和成績單,才能在報名時提交審查。像文化大學、實踐大學等機構開設的法律學分班,就是為了幫助非法律背景的人補足這些資格而設立的。

律師考試與司法特考的體格限制,千萬別搞混!

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誤區。很多人會把律師考試和「司法特考」的體格檢查要求混為一談。實際上,律師考試本身並沒有「身高、體重、視力」等體格限制。

會有限制的,通常是司法特考中的某些職位,例如法警、監所管理員、監獄官等,這些職位因為工作性質(例如需要執行勤務、押解人犯等),會有特定的體格檢查標準,例如身高、BMI、視力矯正等。但對於「律師考試」這個資格考試來說,只要能通過考試,沒有上述提到的刑事前科或學歷問題,身體狀況原則上不會成為報考的障礙。

其他特殊情況:監護宣告與軍人身分

還有一些相對較少見,但同樣屬於律師考試資格限制的情況。根據《律師法》第七條第一款,如果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無法取得律師證書。這主要指的是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的人。因為律師工作需要完全的行為能力來處理法律事務、簽署文件,這項規定是合理的門檻。

此外,關於現役軍人的身分,雖然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報考」,但實務上,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或已完成退役、留職停薪等程序,否則在服役期間通常無法專心準備考試,也不一定能配合考試時間和後續的實習要求。因此,大多數人會選擇退役後再報考。

熱門FAQ:你想問的都在這裡

關於不能考律師的資格問題,還有很多細節,以下整理幾個最常見的困惑,直接為你解答。

【重點整理】不能考律師的兩種核心原因

總結來說,能否考取律師,取決於「能否報考考試」與「能否取得執照」兩個階段。以下是導致資格不符的兩大核心原因對比:

無法報考(應考資格不符)

過去在國家考試中有重大舞弊行為,被處以「一定期間不得應考」且期限未滿。

專科以下學歷,或非法律系畢業且未修滿20個指定法律學分(含民法、刑法、民訴、刑訴)。

已取得律師證書,但因不當手段被撤銷,或證書被註銷者。

無法執業(消極資格)

曾因違法失職被開除公職,或被吊銷律師、公證人證書。

曾犯故意犯罪,經判決有罪確定,無法取得或將被撤銷律師證書。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無法獨立執行律師業務。

簡單來說,前者是「連進考場的門票都沒有」,後者是「考過了但拿不到證照」。最常見的狀況是非法律系考生不清楚學分門檻,或是因為過往的刑事紀錄(即便是多年前)而被卡在最後一關。

從工程師到律師:文華的學分修習之路

文華是台大電機系畢業的工程師,在科技業工作八年後,深感對法律領域的熱情。他想考律師,但完全沒有法學背景,第一個念頭就是「我不是法律系,是不是沒希望了?」。

他上網查詢後發現,非本科系可以透過修學分來補足資格。於是報名了大學推廣部的法律學分班。第一學期,他同時修了民法總則和刑法總則,每天晚上下班後趕去上課,回到家都已經十點多,隔天還要上班,體力吃不消,筆記也來不及整理。

後來他調整策略,每學期只修兩科,利用周末時間把錄音檔反覆聽。更重要的是,他發現學分班的同學很多都是為了考律師而來,大家組成讀書會,互相解答疑惑,這讓他少走了很多冤枉路。

經過兩年半,文華終於修滿了民法、刑法、民訴、刑訴等核心科目,累積超過20學分。他拿到了學分證明,順利報考律師考試。雖然花了比全職學生更長的時間,但他終於跨過了那道「非本科系」的門檻。

一個過失,兩種結果:明哲的困局

明哲大學念的是法律系,畢業後在補習班準備了兩年,好不容易通過了律師考試第一試。正當他滿懷希望準備第二試時,突然收到一封來自考選部的公文,要求他說明過去的一件刑事案件。

原來明哲在大三那年,因為騎機車與人擦撞,對方受傷,他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他當時覺得只是小車禍,罰錢了事,也沒放在心上,沒想到竟然影響到律師執業資格的審查。

他非常緊張,跑去請教在執業的學長。學長告訴他,根據《律師法》,「故意犯罪」才是絕對禁止的門檻,而過失犯罪理論上不在此限。但問題在於,法院實務上對某些行為的主觀意圖認定可能有模糊地帶。

最後,明哲在法律扶助下,提出相關資料證明該案件確屬「過失」,且已執行完畢。審查機關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最終認定他符合資格。明哲學到一課:有些法律上的「前科」不影響考試,但會影響「執業」,而這兩者之間的界線,必須非常清楚。

不可錯過的要點

資格審查分兩階段:考試資格 vs. 執業資格

不要以為考過律師考試就結束了。考試合格後,考選部還會審查你的刑事紀錄、職業操守與行為能力。任何一項不符,都拿不到那張律師證書。

法律行業極度重視誠信與操守,若您擔心過去的紀錄影響職涯,建議參考這篇關於有前科可以考律師嗎的解析。
「故意犯罪」是絕對紅線

無論是詐欺、偽造文書、傷害或酒駕,只要被認定為「故意」犯罪,即使案件已經結束多年,仍然會導致終身不得執業。相較之下,「過失犯罪」則有機會。

非本科系只需「補學分」,不用重讀四年

如果你已經有大學學歷,卻不是法律系,千萬別灰心。利用下班或假日時間,到大學的法律學分班修滿20學分,是最快、最直接的途徑。這扇門一直為非法律背景的人敞開。

學分不能亂修,有「指定科目」

修學分前務必確認課程是否被考選部認可。核心科目如民法、刑法、民訴、刑訴是必須要有的。建議直接參考考選部每年公布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應考資格表」。

問題彙整

我大學讀的是理工科,但想考律師,一定要重讀一個法律學位嗎?

完全不用。你只需要透過大學的推廣教育部、法律學分班或學士後法律系,修滿考試規則指定的20個法律學分(必須包含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關鍵科目),就可以取得報考資格,這是最常見也最有效率的方式。

如果我十幾年前因為酒駕被判刑,但那是緩刑,還可以考律師嗎?

關鍵在於該罪名屬於「故意」還是「過失」。酒駕(公共危險罪)在實務上多數被認定為「故意」犯罪。即便是緩刑,也是「刑事處罰」的一種。一旦有故意犯罪的確定判決,就屬於《律師法》規定的消極資格,將無法取得律師證書。建議你可向律師公會或考選部洽詢確認。

律師考試有年齡或身高限制嗎?我怕我年紀太大或太矮。

完全沒有。律師考試是資格考,不是體能測驗,沒有年齡上限,也沒有身高、體重、視力等體格限制。你所聽到的體檢規定,通常是針對「司法特考」中的法警、監所管理員等職位,與律師考試無關。

聽說現在「非法律系」不能考律師了,是真的嗎?

這是錯誤的訊息。現行制度下,非法律系畢業生依然可以考律師。唯一的條件就是必須透過修習學分來補足「法律專業知識」。只要在報名前,透過正規教育機構取得20學分以上的核心法律課程證明,就完全符合應考資格。

參考來源

  • [2] Wwwc - 這20學分中,必須包含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這四大關鍵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