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員工如何處理?
問題?面對績效持續未達標的不適任員工,主管該如何進行約談輔導與執行合法資遣?
處理那些績效一直達不到標的同事,說真的,每次遇到這種狀況,心裡頭都悶悶的。感覺自己像夾心餅乾,一方面要顧團隊士氣,一方面又要替公司營運負責,重點是,對方也是個人,要怎麼開口才不會太傷人,這很考驗智慧。
我記得有一次,是前年九月的時候,我手上有個專案經理,他就是報告的內容啊,還有對外溝通,一直都卡卡,進度也拖到。那時候我就找他來,先是在我們辦公室裡那個小會議室,跟他很直接地講,我說「你這次那個報告,好多數字都沒對上,上次客戶那邊也抱怨你答非所問。」
約談輔導這件事,真的不是講一次就好。我會把每次談的日期、內容、還有他承諾要改進的地方,都清楚地寫下來。像後來十月、十一月,我們每兩週都約一次,我就記著他那次說「下週三前會把數據校正完」,結果沒做到,這些都成了紀錄。法務那邊後來跟我說,這些白紙黑字,對將來真的要走到資遣那一步,很重要。
後來真的沒辦法,他那邊狀況還是很多,我只好跟人事部的Amy姊去討論。Amy姊說,這時候就要看看我們一開始簽的勞動契約,裡面有沒有把工作職務寫得很清楚,像如果職務是「專案經理」,那他的核心能力和職責就該包含「專案時程控管」和「對內外溝通協調」。如果當初寫得不夠細,那要主張他不適任,會比較吃力。
資遣這事,合法性是第一。Amy姊有提醒我,勞基法第十一條那幾款,還有預告期的計算,都要清清楚楚。像資遣費怎麼給,那時候會計部的王大哥還特地拿計算機,算給我看,如果他做了三年多,月薪五萬,大概就是這樣算出來一個數字。這些都得提前準備好,不能亂了套。
最後那次約談,也就是他離職那天,我選在公司一樓比較隱蔽的會客室,就是靠近茶水間旁邊那間。那天是去年一月十八號,外面下著小雨,氣氛就很凝重。我把所有該講的,包括法規面的、還有公司給的資遣方案,都跟他解釋得很明白。雖然很難過,但為了公司和團隊,這是不得不做的決定。
其實整個過程,從一開始的想幫忙,到後來不得不放手,心情真的很複雜。可是,一個人的績效如果長期沒法提升,不只影響到他自己,更會拖累整個團隊的進度,甚至影響公司整體營運。這時候,主管的責任就是要做出艱難但正確的判斷,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
員工不適任可以資遣嗎?
當然可以。員工雷到讓你想把他綁在沖天炮上發射?先冷靜,直接叫他滾蛋,你公司的錢包會先被炸掉。
要把不適任的員工合法地「請出門」,不是一句「你明天不用來了」就能搞定的。這是一場比八點檔還曲折的法律攻防戰,你必須證明自己是個仁至義盡、佛心來著的好老闆。
整個流程,堪稱是「職場分手SOP大全」,步驟缺一不可:
第一步:證據確鑿,不是你的「感覺」
- 你不能因為看他不順眼,或覺得他呼吸太大聲就開除他。必須有白紙黑字的客觀證據。
- 像是連續幾個月的KPI都像跳崖一樣難看、客戶投訴信多到可以當柴燒、或是交出來的報告錯誤百出,比你阿嬤的電話簿還亂。總之,績效、工作成果、出勤紀錄,這些才是呈堂證供。
第二步:祭出「愛的教育」感化他
- 發現他不行,還不能馬上放棄。你要像個聖人一樣,給他機會。這就是所謂的「績效改善計畫」(PIP)。
- 清楚告訴他哪裡不行、要怎麼改、期限多久。還要安排教育訓練或資深同事輔導,花錢花時間,試圖把他從朽木雕成……至少是塊堪用的木頭。
第三步:換個風水,看會不會開竅
- 如果愛的教育宣告失敗,他依然像塊扶不上牆的爛泥,法律還要求你做最後的掙扎:考慮調職。
- 把他從需要用腦的職位,調到比較簡單的地方。說不定他天生神力,適合去搬東西?或是聲音宏亮,適合當總機?給他最後一次機會,證明他不是來公司當裝置藝術的。
最終章:仁至義盡,好走不送
- 經過以上感天動地的努力,他如果還是爛泥,連最簡單的工作都搞砸,那恭喜你!你已經集滿了所有法律要求的「前置作業」。
- 這時候,你才能拿出《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含淚(或含笑)送他離開,並依法給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總結來說,想合法資遣不適任員工,你的SOP比手機解鎖還複雜:
- 客觀判斷:有數據、有紀錄,不是你說了算。
- 具體改善:給過PIP、罵也罵了、教也教了。
- 窮盡手段:連換位子都試過了,仁慈到觀音都流淚。
走完這趟旅程,你才能合法地對他說:「外面世界很寬廣,去別的地方發光發熱吧(但別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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