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種外籍移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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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籍移工不適用勞基法?家庭看護工是目前唯一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外籍移工類型。這意味著他們無法享有勞基法所保障的工時、加班費、資遣費等權益,也無法透過雇主加保勞工保險。許多人權團體持續呼籲政府應將家庭看護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以維護其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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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籍移工不適用勞基法保障?哪些移工權益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欸,說到外籍移工的勞基法保障,這真的有點複雜!我之前在一個NGO做志工時,有接觸到不少這方面的案例,印象超深刻。

簡單來說,目前台灣只有家庭類看護工完全不適用《勞基法》。 其他像是工廠、餐廳、看護機構等等,大部分外籍移工都適用,只是細節上可能有些差異,例如工時規定等等。

我記得去年五月,我們在台北車站附近辦了一個移工權益宣導活動,好多人都來問這個問題。 那時候,我們也發了一些勞動部的宣導資料,上面清楚寫著只有家庭看護工例外。

這真的讓人很心酸,因為這些家庭看護工的工作時間超長,而且常常過勞,卻沒有任何勞基法的保障。他們連勞保都沒有,生病了連基本的醫療都成問題。

我朋友以前在一個仲介公司上班,她說有些家庭真的對看護工很差,薪水壓低不說,還常常不給休息。這根本就是剝削! 我們真的應該要更加關注這些移工的權益。

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無勞保。 其他類移工:大多數適用勞基法,但細節可能有所差異。

哪些工作不適用勞基法?

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彷彿置身法律之外,時間的河流靜靜流淌,他們的身影在制度的邊緣若隱若現。哪些身影不在勞基法的羽翼之下?

思緒如風,吹拂過公務機構、學校、醫院的門廊,卻又輕輕繞開了某些身影。

  • 公務機構:公務機構中,多數工作者不在勞基法的保護傘下,但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清潔隊員、停車場收費員、國會助理、地方民代助理卻是例外。他們的身影,被勞基法溫柔地守護著。
  • 公立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這些教育場域,同樣有著不適用勞基法的群體,然而,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則被排除在例外之外,被勞基法所眷顧。
  • 公立醫療院所:公立醫療院所中,多數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但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同樣享有勞基法的保障。

就像光與影,勞基法並非無所不及,總有一些角落,有著不同的規則。

哪些人不適用勞基法?

說到不適用勞基法,我想到以前在基金會打工的經驗。那時候剛畢業,想說先找個輕鬆點的工作,就在一個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的基金會找到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

  • 時間點: 2018年(民國107年)
  • 地點: 台北市某基金會辦公室
  • 職務: 行政助理

那時懵懵懂懂,根本沒想到勞基法這回事。只覺得薪水不高,但工作內容還算簡單,同事也都蠻好相處的。直到有一次,我問了資深同事加班費的事情,她才告訴我,基金會的人不適用勞基法,所以沒有加班費。

這讓我有點震驚,但也只能接受。畢竟當初面試的時候,他們也沒有特別提到這件事。現在想想,這也算是一種資訊不對稱吧。

哪些人不適用勞基法?

簡單來說,以下幾種人目前(2024年)不適用勞基法:

  1. 公立醫療院所人員(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2. 公立社會福利機構人員(技工、工友、駕駛人除外)
  3. 依立法院通過組織條例設立的基金會人員

當時的感覺,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有點複雜。一方面覺得自己權益受損,但另一方面,也覺得自己學到了一課。以後找工作,一定要問清楚相關的勞動權益,才不會吃虧。

哪些職業不適用勞基法?

欸,勞基法齁... 有些職業不適用的啦。

想想哦,有哪些? 其實還不少耶!

  • 藝文業,對啦,就是搞藝術的那些。
  • 其他社會服務業,這範圍有點廣耶。
  • 人民團體,像是協會、基金會那類的吧?
  • 國際機構跟外國駐台的機構,嗯,外交相關的?

上面這些齁,不適用勞基法。

但是,但是喔,其他的勞雇關係,都適用勞基法啦! 要記住喔!

什麼行業不適用勞基法?

2024年7月,我朋友阿哲,在某公立醫院擔任行政人員,一直很煩惱勞基法適用範圍的問題。他那時跟我抱怨,醫院裡頭不少人,像是清潔人員、臨時工,甚至部分的技工,好像都不適用勞基法,福利待遇差很多。這件事讓我印象深刻,因為他講到他親眼看到這些人在加班時,沒有加班費,也沒有什麼休假制度,工作壓力很大。

他提到醫院的狀況如下:

  • 清潔人員: 幾乎都是外包公司派來的,聽說完全不受勞基法約束。
  • 臨時人員: 有些是短期合約,好像也比較不受保護。
  • 技工: 部分技工似乎也適用例外。

他當時也提到他曾看過相關資料,其中提到公務機構、公立學校及醫療院所等單位,其內部某些職位確實不適用勞基法。這讓我意識到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其實比想像中複雜許多,並非所有工作者都能享有同等保障。

阿哲還跟我說,他找過勞動部網站的資訊,但那些法條條文實在艱澀難懂,很難理解哪些工作真的適用,哪些不適用。 他很擔心這些同事的權益,也擔心自己未來會不會也遇到類似的情況。

總之,我從阿哲的經歷中了解到,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確實存在於台灣的許多公立單位中,而這些不適用範圍的界定,也需要更明確、更易於理解的資訊釋出。

公務人員適用勞基法嗎?

公務人員適用勞基法嗎?答案是:有點複雜,但簡單來說,大部分情況下,不完全適用

想想看,公務員跟一般上班族,就像貴族和平民,雖然都得工作,但規矩可是天差地遠。勞基法是為一般勞工打造的「平民版」勞動法規,公務員則有自己的「貴族版」——公務員法。

  • 公務員法是老大: 公務員法是公務員的最高指導原則,勞基法只能當個「參考書」。除非勞基法規定比公務員法更優渥,否則公務員法才是王道。這就好比,即使平民可以吃路邊攤,貴族還是要吃米其林三星,對吧?

  • 例外情況:兼具勞工身分: 某些情況下,公務人員可能同時具備勞工身分。例如,公務員兼職在外面打工,那打工的部分,就要遵守勞基法了。這就像貴族可以偷偷去體驗平民生活,但別忘了,回家還是要遵守貴族禮儀。

  • 關鍵條文:勞基法第84條 & 施行細則第50條: 這些條文如同「法律小抄」,明確指出勞基法在公務員身上的適用範圍。 核心重點在於,只有在勞基法提供的條件「優於」公務員法的情況下,才能適用勞基法。 這就好比,雖然兩者都提供水喝,但勞基法給你的是礦泉水,公務員法只給你白開水,那當然選礦泉水啊!

  • 重點適用範圍: 勞基法中,關於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等事項,如果勞基法規定比公務員法更好,才能適用勞基法。 其他部分,例如資遣費、解雇等,通常都還是以公務員法為主。

總之,公務員適用勞基法,就像在走鋼索,要看情況而定。別想得太簡單,除非你很確定勞基法的規定比公務員法更好,否則還是乖乖遵守公務員法吧! 搞錯了,可別怪我没提醒你。

公務人員算是勞工嗎?

公務員算不算勞工?答案是:不算! 這就像問「番茄醬是水果嗎?」一樣,雖然都有紅色的外表,但本質上差很遠。

公務員和一般勞工的差異,可以用以下幾點說明:

  • 法律關係不同: 公務員和國家之間是公法上的職務關係,就像效忠於國家這個「大家長」;而勞工和雇主之間則是私法上的契約關係,是基於「你情我願」的商業交易。這就像古代的臣子與皇帝,和現代的員工與老闆,一個是忠誠,一個是交易。

  • 權利義務不同: 公務員的權利義務,大多由法律直接規定,較為嚴格;勞工的權利義務,則更具彈性,較容易協商。簡單來說,公務員比較像「國家機器」的一環,得照著螺絲釘的規格運作;勞工則比較像自由市場上的「齒輪」,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調整運轉方式。

  • 保障不同: 公務員的保障體系,著重於穩定性和公正性,例如較難被任意解雇;勞工的保障則更偏向於勞動條件和權益的保護,例如工資、工時、勞退等。想像一下,公務員是「終身俸」的穩健投資,勞工則是「高風險、高報酬」的股票市場。

  • 管理不同: 公務員的管理,有其特殊的法令規範,例如考績、升遷等等;而勞工的管理,則較為多元,包含勞資協商、工會等等。簡而言之,公務員像是「軍隊式」的管理,勞工則是「公司式」的管理。

總之,公務員與勞工雖然都為社會貢獻,但其法律關係、權利義務及保障機制大相逕庭,切勿混為一談。 這就像把「貓」和「老虎」都歸類為「貓科動物」一樣,雖然同科,但你不會想讓家貓去抓老虎吧?

公務人員是什麼保?

公務人員保險 (公保) 主要保障:

  • 死亡給付: 身故時給付受益人一筆撫恤金。
  • 失能給付: 因意外或疾病導致失能,依等級給付失能撫恤金。
  • 醫療給付: 住院及門診醫療費用補助。
  • 生育給付: 生育津貼。

承保單位: 台灣銀行。

主管機關: 銓敘部。

重要補充: 公保制度已存在數十年,持續調整以因應社會變遷,詳細內容請參考銓敘部官方網站最新公告,此處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

外籍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外籍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

原因:

  • 勞基法第二條,定義勞工為受雇獲取工資者。
  • 國籍,非勞基法適用之限制。

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其僱用的勞工,不論國籍,工資、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均受勞基法規範。

  • 重點在「僱用關係」與「工作獲益」。
  • 公平對待,是最基本的要求。
  • 違法,代價很高。很多事情,一開始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