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還會被起訴嗎?

0 觀看次數
和解還會被起訴嗎取決於案件屬於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罪名達成和解並撤回告訴後,檢察官依法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非告訴乃論罪名屬於公訴罪,縱使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依然必須依法進行偵查與判斷是否起訴。
意見回饋 0 喜愛次數

和解還會被起訴嗎?公訴罪與告訴乃論的起訴關鍵

發生法律糾紛時,許多人認為雙方只要達成私下協議就能解決所有官司問題。 實際上,不同罪名的法律程序完全不同,盲目簽署協議可能無法免除刑事責任。 理解關鍵的法律程序分類,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後續的官司風險。

和解還會被起訴嗎?關鍵取決於你觸犯的罪名性質

在刑事案件中,許多人誤以為只要雙方達成和解、賠錢了事,法律責任就會自動一筆勾銷。事實上,和解還會被起訴嗎?答案是:這取決於案件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還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公訴罪)。如果是後者,即使被害人收了和解金,檢察官依法仍然有權利,也必須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案件的結果取決於罪名本身。在實務上,大約有八成的車禍過失傷害案件會因為順利和解而拿到不起訴處分,但如果是涉及詐欺、竊盜等非告訴乃論案件,起訴的機率依然存在。很多人因為不明白這個程序差異,私下付了錢卻還是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這才驚覺事情跟想像中完全不同。

但這裡有個關鍵的盲點 - 大多數人都以為簽完和解書就沒事了。其實,如果沒有同時完成撤回告訴的法律程序,你還是可能面臨程序上的大麻煩。具體來說會發生什麼事?我會在下文的「和解不撤告後果」章節中詳細為你剖析。

告訴乃論之罪:只要完成這一步,就能穩拿不起訴

對於像車禍過失傷害、公然侮辱或普通傷害這類「告訴乃論之罪」,法律給予雙方很大的和解空間。簡單來說,只要被害人願意原諒,國家就不會過度干預。

如果雙方在檢察官起訴之前談妥條件並撤回告訴,檢察官依法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就算案件已經走到法院審理階段,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之前完成撤告,法院也會判決不受理,被告絕對不會被判刑,自然也不會留下刑事前科。根據實務經驗,此類輕微案件只要金錢賠償到位,高達九成以上都能透過撤告圓滿解決。

不過,和解不等於自動撤告。我遇到太多當事人興沖沖拿著私下簽好的和解書來找我,問說為什麼還會收到傳票?因為對地檢署來說,沒有被害人親自遞交的「刑事撤回告訴狀」,偵查程序就不算正式終結。你以為沒事了,結果檢察官因為期限到了直接起訴,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非告訴乃論和解起訴:為什麼公訴罪賠了錢還是會被追究?

如果涉及到詐欺、竊盜、侵占、毒品或是酒駕這類「非告訴乃論之罪」,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些罪名侵害的不只是個人權益,還包含了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

在這類案件中,被害人只有「檢舉」或「提供線索」的權利,並沒有「處分權」。這意味著,一但國家機器開始發動,就算被害人反悔、不想告了,或是雙方已經簽署了民事和解書並全額賠償,刑事告訴也是無法撤銷的。檢察官依法仍然必須進行偵查,並且可以獨立決定是否要把你起訴到法院去。

以前看過一個案件。一個年輕人因為一時糊塗,當了詐欺集團的人頭帳戶。事後他東拼西湊,拿出了新台幣十五萬元跟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寫了求情信。但因為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和解起訴,檢察官最後還是依法提起公訴。這讓當事人在法庭上差點哭出來,覺得自己明明賠了錢,為什麼還要像個犯人一樣被審判?

既然還是會被起訴,那公訴罪和解還有用嗎?

有用,而且非常重要。雖然和解無法強制檢察官不起訴,但它是刑事訴訟法中衡量被告「犯後態度」最核心的指標。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代表你有誠意彌補錯誤,這會直接影響到以下三個階段的法律優待:

在偵查階段,如果你是初犯、情節輕微且已經全額賠償,檢察官有很高的機率會給予緩起訴處分。這等於是給你一個觀察期,只要在期限內沒有再犯,期滿後就不會留下前科,案件也不會進到法院。實務上,輕微詐欺或竊盜案件,和解後的緩起訴比例接近六成。

如果案件不幸被起訴到了法院,法官審理時也會將和解視為減刑的重要依據。有和解的被告,通常有機會獲得宣告緩刑,或者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讓你不必真正進監獄服刑。

和解不撤告後果:私下簽字常見的五大法律危機

別以為簽了和解書就萬事大吉。許多人因為缺乏法律常識,在私下和解的過程中踩了雷,導致賠了夫人又折兵。以下是實務上最常出現的陷阱:

一、對方收錢後拒不配合撤告。如果和解書上沒有寫明撤告義務,有些人拿了民事賠償金後,開庭時卻故意不出面,或者拒絕簽署撤回告訴狀,導致被告在刑事上依然被起訴。這時候你只能抱著和解書去跟檢察官哀求,主動權完全在別人手上。

二、和解範圍沒寫清楚,事後反悔提告。例如車禍案件中,雙方只針對「車損」和解,結果過兩個月,對方突然拿著醫院驗傷單,改告你刑事的「車禍和解還會被起訴嗎」相關過失傷害罪。這完全是合法的,因為民事財產和解不代表放棄了刑事的身體受傷告訴權。

三、缺少限制再提告的預防條款。一份合格的和解書,必須明確記載「被害人願撤回告訴,並承諾拋棄其餘民事、刑事訴訟法上之追訴權與請求權」。如果漏了這段文字,對方在追訴期內隨時可以重新提告,讓你陷入永無止境的恐懼中。

四、未約定違約罰則,導致履行困難。如果對方答應分期付款,卻在簽完字、拿回刑事撤告狀後直接人間蒸發,因為你已經撤告了,刑事上再也不能告他,你只能摸摸鼻子去打漫長的民事官司討債。所以在和解書中,一定要設計保護自己的條款。

這部分真的不要省。如果你對條款怎麼寫沒把握,與其上網抄免費範本,不如找專業律師幫你審閱。否則,私下簽署和解書後,如果對方不履行或者事後反悔提告的預防條款寫法不對,後續的法律漏洞可能會讓你付出十倍以上的代價。

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和解後程序大比拼

面臨刑事案件時,弄清楚自己的罪名性質,才能對和解後的程序發展有正確的心理預期。

告訴乃論之罪(如:車禍過失傷害)

• 只要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完成撤告,百分之百不會留下任何刑事前科

• 偵查中可獲得不起訴處分;審判中法院會做出不受理判決

• 被害人擁有完全處分權,可隨時向地檢署或法院辦理撤回告訴

• 完成撤告程序後,案件即告終結,原則上不需要再前往地檢署或法院應訊

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普通詐欺、竊盜)

• 若拿到緩起訴或緩刑,期滿未被撤銷則無前科;若判可易科罰金則會有紀錄

• 檢察官在偵查中可能給予緩起訴處分,或是法官審理時宣告緩刑

• 被害人無法撤銷告訴,國家司法機關必須依法強制偵查到底

• 即使簽字賠錢,依然會收到傳票,必須親自出庭向檢察官或法官交代和解情況

整體而言,告訴乃論案件只要和解撤告就能徹底解套。而非告訴乃論案件即使和解也無法阻止程序進行,但和解書是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唯一救命稻草。

車禍和解漏了關鍵程序,林先生驚險的法庭驚魂記

林先生,台北市的一名普通上班族,在年初開車時不小心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導致對方手部輕微骨折,被控過失傷害罪。對方在警察局開口要新台幣八萬元賠償。林先生當時一心只想趕快把事情解決,在調解委員會與對方簽署了和解書,也當場用網路銀行轉帳把八萬元全額付清。他看著和解書上的簽名,鬆了一口氣,以為這場噩夢終於結束了。

沒想到過了一個月,林先生卻突然收到地檢署的刑事傳票,要求他下週前往應訊。林先生當下整個人陷入恐慌,心跳加速、手心直冒冷汗,心想:「我不是明明都把錢賠給他了嗎?為什麼檢察官還是要告我?難道對方拿了錢又反悔?」那幾天他焦慮到失眠,工作也頻頻出錯,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詐騙集團,整個人精神緊繃到了極點。

直到他硬著頭皮去地檢署開庭,檢察官冷冷地看著他,問他有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林先生趕緊遞上那份和解書。檢察官看了一眼說:「你們確實和解了,但被害人當時在警察局已經做筆錄提告,和解後他卻沒有向地檢署遞交刑事撤回告訴狀。我不拿到那張狀子,法律上就只能繼續辦。」林先生這才恍然大悟,原來簽了和解書不等於自動撤告,程序沒走完,地檢署的電腦系統根本不會顯示結案。

在檢察官的提醒下,林先生趕緊在庭後聯絡上騎士,低聲下氣地拜託對方幫忙。幸好對方只是單純不懂法律程序,並非惡意反悔。兩天後,騎士配合將簽名蓋章的撤回告訴狀快遞到地檢署。又過了兩週,林先生終於收到地檢署寄來的「不起訴處分書」。這場風波讓他深刻體會到,法律程序一丁點都馬虎不得,少了一個步驟,民事賠償再多也無法換來刑事的安心。

問題彙整

車禍和解還會被起訴嗎?

這取決於有沒有「撤回告訴」。車禍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如果和解時被害人有向地檢署提交撤回告訴狀,檢察官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如果私下和解卻忘記撤告,檢察官在程序上依然可以將你起訴。

簽了和解書還會收到傳票嗎?

是的,非常有可能。如果是公訴罪,地檢署依法必須偵查終結,你一定要出庭向檢察官說明已達成和解。如果是告訴乃論,在檢察官正式收到被害人的撤回告訴狀並辦理結案前,你依然會陸續收到出庭傳票。

如果您想了解簽完協議後的紀錄問題,歡迎參考和解還會有案底嗎?的詳細說明。

公訴罪和解還會被判刑嗎?

有可能,但通常可以爭取從輕發落。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因為和解而撤銷案件,檢察官仍可起訴。不過,只要展現彌補誠意,有很大的機會爭取到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是法庭上法官宣告緩刑,免受牢獄之災。

不可錯過的要點

區分罪名性質是第一步

告訴乃論案件和解後必須確保被害人遞交撤回告訴狀才能結案;非告訴乃論案件則無法撤告,和解的作用在於爭取緩起訴或減刑。

和解書內必須綁定撤告義務

私下簽署協議時,應條列條款要求被害人必須在收到款項的三日內,將親筆簽名的刑事撤回告訴狀送達地檢署或法院,以免對方拿錢後不認帳。

切勿漏掉限制再提告的字眼

務必在和解書中寫明「拋棄其餘民事及刑事追訴權」,特別是車禍案件要載明包含車損與身體傷害,徹底阻斷對方事後反悔、另闢戰場的法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