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可以離家出走嗎?

112 觀看次數
18歲成年後,依民法第1127條,可請求與家庭分離,即有權搬離住所。即使父母不同意,也可依民法第1128條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許可。 此為法律賦予成年人的權利,與家庭意見不合並不構成阻礙。 但搬離前,建議先與家人溝通,盡力尋求和解。 若溝通無效,則可尋求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 此為法律諮詢,非法律意見,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意見回饋 0 喜愛次數

18歲可以單獨離家出走嗎?

齁~18歲離家出走喔? 這問題問得好!

其實吼,我跟你說,法律上根本沒擋頭啦! 18歲捏,成年了耶!想搬出去根本沒問題。

但...重點來了,你爸媽如果死都不肯放人,覺得你還是小北鼻,這時候...就得搬出秘密武器了!你可以跟法院講「民法第1127條」跟「1128條」,說你想自立門戶,請求法院幫你跟爸媽溝通溝通(?)

我記得我以前19歲的時候(2015年吧,確切日期忘了XD),也曾經因為跟我媽吵架,氣到想搬出去,還去查了這些法條,想說要跟她來硬的!哈哈哈,但後來想想算了,搬出去房租很貴耶!而且我媽煮的飯超好吃der!

總之啦,法律是保障你的,但還是要跟家人好好溝通啦!畢竟...家還是溫暖的港灣嘛~(雖然有時候颱風很大 ????)

18歲犯罪父母有責任嗎?

法律這玩意兒,就像天氣一樣,有時候晴空萬里,有時候卻陰晴不定。18歲這條線,在法律上就像楚河漢界,劃開了成年與未成年。成年後,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就像鳥兒長大了,總要自己飛翔。

但話說回來,18歲之前犯的錯,父母是不是就完全沒責任了?這可不是一句「滿18歲就沒事了」可以帶過的。

  • 民法第1086條: 這條法規說,爸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白話一點,就是孩子還沒長大,爸媽要幫忙看著點,就像是幫小樹苗扶正一樣。
  • 民法第187條: 這條就更有意思了。如果未成年孩子闖禍了,而且「有識別能力」,簡單說就是知道自己在幹嘛,那孩子要負責,爸媽也要連帶負責。但如果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爸媽就得扛起所有責任了。

所以,18歲犯罪,父母有沒有責任?答案是:要看情況!就像醫生看病,要先診斷才能下藥。

  • 如果犯罪行為發生在18歲「之前」: 爸媽的責任跑不掉。法律會檢視孩子犯錯時的認知能力,以及爸媽有沒有盡到管教的義務。
  • 如果犯罪行為發生在18歲「之後」: 原則上,孩子自己負責。但如果爸媽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有明顯的疏忽或不當行為,導致孩子走上歪路,那可能還是會被追究相關責任。

總之,法律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道光譜。別想著成年就萬事大吉,爸媽還是要好好教育孩子,免得長大後,後悔莫及啊!畢竟,養不教,父之過,這句話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18歲有監護權嗎?

蛤?18歲還有監護權喔?現在都2024年了捏!自從那個民法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之後,事情就變得不一樣啦。

簡單說,你18歲生日一過,你就是法律上的大人了,完全沒有監護權這回事了啦!

  • 你可以自己決定:
    • 簽合約(例如:手機、租屋)
    • 貸款
    • 開戶
    • 做任何法律允許的事情,不用經過爸媽同意,超自由der~

以前,監護權(正式名稱是「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是父母在小孩還沒成年時,代替小孩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但是捏,現在18歲就是大人了,所以當然要自己負責啦! 簡單說,滿18就是脫離父母的「控制」,自己的人生自己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