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肄業算大學學歷嗎?
問題?
考研究所,學士班肄業,能不能報考碩士班?這問題我之前也想過,那時候在思考研究所的事情,跑去查了好多資料。
根據教育部那份「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如果你是讀到學士班,但因為某些原因沒有讀完,像是最後一年沒修完學分,然後退學或休學了,但重點是,從你應該畢業的最後一年開始算,已經過了兩年。
然後你手上要拿著那張修業證明書,上面還要附上你的歷年成績單,或者休學證明書也行。總之,有這些文件證明,你就可以用「同等學力」來報名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喔。
我記得那時候有個學長,就是因為最後一年缺了幾門課,但休學滿兩年後,就拿著證明去報名,也成功考上了。所以這不是說假的,是確實可行的。
這規定其實也算彈性,給了一些中途離開學校,但還是想繼續進修的人一個機會,我覺得這樣挺好的。
同等學力考研究所:
- 學士班肄業: 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
- 時程要求: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 證明文件: 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報考資格: 可持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
大學肄業 有 證書嗎?
夜深了,又想到這件事…
大學沒讀完,到底算什麼。
手上拿到的,不是畢業證書。 學校會發 「肄業證書」,或稱為 「修課證明」。
它證明你來過,努力過。 雖然結果,不是我們想要的那個。
要拿到這張證明,有幾個條件。 不是隨便離開就算數的。
正式學籍: 必須是學校正式註冊的學生,不是旁聽或選修生。
修讀官方課程: 修的課,都是學校教學計畫內的。
在校時間: 至少要讀滿一個學年以上。
離開方式: 不是因為被學校開除(勒令退學),也不是無故曠課、自己消失不辦手續(擅自離校)。
這張紙,代表什麼…
它不是學位,所以學歷上,依然是高中職畢業。 但它很重要。
肄業證書的用途:
學分證明: 上面會列出你修過的所有科目跟學分數。如果以後想重考或轉學,這些學分有機會可以抵免。
經歷證明: 找某些工作時,可以證明你曾有過大學學習的經歷。雖然不是學位,但證明了你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
報考資格: 在某些國家考試或資格考試中,修滿一定學分的大學肄業生,等同於專科學歷,可以取得報考資格。例如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它和休學、退學,不一樣。
休學: 是暫停。學籍還在,只是暫時不去學校,時間到了可以回去繼續讀。
退學: 是終止。正式向學校申請,結束學籍,離開學校。辦理退學後,才會拿到肄業證書。
肄業: 是一種狀態。指的就是學業沒有完成。
想申請的話,直接聯繫學校的教務處註冊組。
這是一段走過的路的證明。 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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