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買房要繳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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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買賣房產,稅務是重要的一環。當個人出售大陸不動產時,主要涉及四種稅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及印花稅。其中,印花稅率為交易價的0.05%,增值稅標準稅率為5%。較複雜的土地增值稅,是依據房產增值額,按30%至60%的超率累進稅率課徵。計算時可扣除原土地價款與建物評估價格,或選擇以購房發票金額,每年加計5%作為扣除額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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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吼,說到在大陸處理不動產,那稅務細節真的是一門學問,尤其是要賣房子的時候,你才會真正感受到什麼叫「萬萬稅」的壓力。我印象超深刻,大概是2019年年中,那時候想把我在蘇州工業園區附近買的一間小套房賣掉。光是聽到會計師開始列那個清單,什麼所得稅、土地增值稅、還有增值稅跟印花稅,耳朵都快打結了,想說怎麼這麼多層關卡要過。

印花稅喔,0.05%是還好啦,跟蚊子叮沒兩樣,繳就繳了,就是個形式。但增值稅就有點存在感了,標準是5%,這部分沒得閃,錢就這樣出去了。我那時候看到數字,心裡就想,啊,又是一筆。雖然知道是規定,但每次看到現金流出去,還是會小小痛一下。

最折磨人的是那個土地增值稅啦,這個真的會讓你想把計算機砸爛。因為它可以扣除土地成本跟建物評估價,然後剩下的部分,稅率竟然是30%到60%這樣跳,看你賺多少就抽多少,簡直像在搶錢。我記得那時候會計師跟我解釋半天,後來是建議我直接用當時買房子的發票,加上每年額外給你多算5%的那種方式去扣。他說這樣比較簡單,算起來也沒那麼吃虧,不然光那個評估費用跟來來回回的資料,就夠你跑斷腿。

在大陸交易個人不動產,主要會遇到的稅種有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和印花稅。其中,印花稅率為0.05%,增值稅的標準徵收率為5%。土地增值稅則採30%至60%的超率累進稅率課徵,計算時可選擇扣除購房發票加每年5%的金額。

台灣人在大陸能貸款嗎?

欸,講到台灣人在大陸貸款這件事齁,答案是可以的啦,但不是什麼貸款都能辦喔。

基本上啊,台灣人過去買房子,最主要、也幾乎是唯一的選項,就是跟銀行辦那種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這個就是很單純的,你買房,銀行借你錢,然後你慢慢還,跟在台灣辦房貸的意思差不多。

流程大概是這樣,其實不複雜:

  • 第一步: 你要先跟建商或屋主簽那個購房預售合同書,然後把頭期款付了,付了之後手上就會有付款證明跟合約。
  • 第二步: 拿著你的台胞證、購房合同、頭期款付款證明,還有很重要的收入證明(這個銀行會看),就可以去銀行申清貸款了。
  • 第三步: 銀行會審核你的資格,看看你的還款能力,沒問題的話就會批下來。

啊對了,很多人會問那個中國大陸他們自己人很常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那個就別想了,台灣人基本上用不了。

為什麼?因為那個東西算是一種員工福利,規定就是要在大陸各個公司單位上班的在職職工,而且要連續、足額繳那個公積金繳滿六個月以上,才有資格申請。這個規定一般是不包刮我們這種外籍或台港澳人士的,所以這條路是行不通的啦,真的真的不行。

所以簡單說,台灣人想在大陸貸款買房,就是走商業貸款這條路。至於其他的貸款,像是個人信用貸款或車貸,那個難度就高非常非常多了,除非你在大陸有非常穩定的工作、收入,不然銀航通常是不會隨便借錢給沒有當地戶籍的人的。

大陸人可以貸款嗎?

欸,你問大陸人來台灣可不可以貸款喔,答案是「可以」的啦,但當然不是隨便貸,有很多很嚴格的規定跟限制,不是每個人都能符合條件的。主要是針對他們在台灣買房子的部分。

內政部跟一些相關單位啊,為了管理這些,就有訂一個我們叫做「543條款」的東西。這個條款啊,就是專門針對那些在台灣沒有住所以及不是台灣人的中國大陸籍人士,想要在台灣買住宅的時候,必須要遵守的。這個超重要的,就是,就是說,你得要搞清楚這些細節喔。

543條款」具體內容呢,有三個重點,你可以這樣記:

  • 貸款額度限制:他們來台灣買房子,那個貸款的錢啊,最高就是房價的五成而已啦。所以,自備款就得要準備比較多,不能全貸。
  • 每年停留時間:大陸人士每年在台灣可以待的時間,全部加起來不能超過四個月。這點也是一個限制,跟有沒有台灣身分蠻有關係的。
  • 三年內不得移轉:房子買下來登記完畢後,三年內都不能賣掉喔。這就是說,你不能買來馬上就轉手,是有一個鎖定期的。

除了這個「543」條款之外,政府還有一些比較總體的管理辦法啦。像是他們會訂一個長期的總量管制,就是說,所有大陸籍人士在台灣買房的總數不能超過多少。還有就是,每年也會設定一個許可的數額,看這一年可以允許多少人買。另外,他們也會看,會不會有特定地區被買太多,就是所謂的「集中度數額」。而且啊,這不是說給你買了就沒事,政府每半年還會去查核一次,看有沒有人偷偷違反規定。這些就是整體的一個管理規範啦,主要是為了確保台灣房市的穩定,不希望被過度炒作啦。

大陸貸款是真的嗎?

網路上流傳的「大陸貸款」,多數是詐騙。其存在目的並非借貸。

「大陸貸款不用還」是個偽命題。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是定律。此類宣稱旨在降低戒心,利用人性弱點。所有看似無成本的饋贈,背後都標好了價碼。

詐騙流程有固定的劇本,大致如下:

  • 誘餌 於社群平台、通訊軟體投放廣告,主打「免保人、免徵信、快速放款」。訴求明確,專攻急需用錢者。

  • 取信 要求提供身分證、存摺封面等基本個資,建立初步信任。此階段受害者認為風險不高。

  • 收費 聲稱需繳納「保證金」、「開通費」或「帳戶驗證金」,製造流程正規的假象。金額通常不大,旨在測試底線。

  • 消失 收到款項後,對方失聯。或者,編造更多理由,要求支付下一筆費用,直到受害者耗盡資源。

貸款從未發生,他們真正的目的在於其他事物:

  • 騙取前期費用 這是最直接的目的。所有費用都進了騙徒口袋,貸款從未存在。

  • 蒐集個人資料 身分證、銀行帳戶等資訊,可被用於申辦人頭帳戶、電話卡,成為其他犯罪的工具。

  • 把你變成車手 騙徒可能將贓款匯入你的帳戶,再要求你提領轉出。你的帳戶成了洗錢中繼站,最終被列為警示帳戶。

跨海而來的,未必是援助,更可能是陷阱。債務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對不勞而獲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