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暈倒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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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目擊有人暈倒或出現抽搐(可能為癲癇發作),首要步驟是保持鎮定。立即檢視並確保患者所在環境安全,迅速移開周遭任何可能造成撞擊或二次傷害的尖銳、堅硬物品。隨後,溫和地協助患者採側臥姿勢,以確保呼吸道順暢,有效避免因口腔分泌物或嘔吐物引起的嗆咳或窒息風險。務必記錄發作時間;若抽搐狀態持續超過五分鐘,或抽搐停止後患者意識仍未清醒,應即刻聯繫緊急醫療服務或將患者送往醫院,爭取最佳醫療處理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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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有人暈倒,第一時間該怎麼處理?

遇到有人倒下抽搐,第一時間如何處理? 維護患者安全,清除周圍危險物品。讓患者側躺,確保呼吸道暢通。若抽搐持續超過五分鐘,或停止後意識不清,務必立即送醫。

其實啊,我跟你說,這種事情真的碰到了,心裡頭一定會「怦!」一下。那種錯愕跟慌張,根本是本能反應。記得那年夏天,在西門町一個不起眼的巷口,我差點就傻在那裡。旁邊桌子、椅子,什麼尖尖的、硬硬的,都要馬上推開,動作要快,不要讓病人撞傷,這比什麼都重要,那真的是最直接的傷害。

然後,就是那個姿勢,側躺。我以前也搞不太懂,想說不是平躺舒服嗎?後來才知道,要是嘴巴有什麼口水啊、嘔吐物啊,這樣才能順利流出來,不會嗆到,呼吸才不會卡住。你想像一下,氣管被堵住,那會多危險啊,根本是性命交關的事情。有次上課,講師用很生動的方式講,從此我就記死了,這個步驟超級重要。

那個時間點也很關鍵,你說超過五分鐘,或者抽完還是有點茫茫的,沒完全清醒,就表示情況比較複雜了。我自己是會拿手機計時啦,雖然手抖歸抖,但眼睛還是要盯著。畢竟不是專業醫護人員,判斷力有限,這種時候就不要猶豫,趕快叫救護車,撥119,跟他們說清楚地點,讓專業的來處理。

什麼情況可以叫救護車?

那天下午超熱,台北大安區的公寓裡連空氣都黏糊糊的。我還在房間滑手機,客廳突然傳來一聲悶響,砰!

衝出去看,阿嬤倒在廚房門口,眼睛睜著,但嘴巴歪歪的,話都說不清楚,手一直想抬起來又掉下去。

我腦袋一片空白。叫救護車?會不會太小題大作?只是跌倒嗎?還是...?那個瞬間,猶豫了大概三秒鐘,這三秒鐘像一輩子那麼長。

但看著她無力的手,我立刻撥了119。電話那頭的聲音很冷靜,問了地址、狀況,叫我不要移動她,保持呼吸道暢通。

不到十分鐘,救護車的聲音就從遠到近,那是我聽過最安心的聲音。EMT人員衝上來,動作超快,量血壓、測血氧,用擔架床把阿嬤固定好,一切都有條不紊。

事後醫生說,那是輕微中風,還好及時送醫,沒有留下嚴重後遺症。那三秒的猶豫,現在想起來都冒冷汗。從那次之後,我才知道,有些狀況絕對不能等,猶豫就是在跟生命開玩笑。

什麼情況,必須立刻打119叫救護車:

  • 意識不清或昏迷: 叫不醒,反應遲鈍,無法正常對話。
  • 呼吸困難或停止: 感覺吸不到氣、臉色發紫、喘得很厲害。
  • 胸痛或胸悶: 疼痛持續,有強烈壓迫感,像一顆大石頭壓在胸口,痛感可能延伸到左手臂、背部或下巴。這是心臟病發的警訊。
  • 中風徵兆(FAST原則):
    • 臉部(Face):臉部歪斜,笑容不對稱。
    • 手臂(Arm):單手或雙手無力、下垂。
    • 說話(Speech):口齒不清、無法表達。
    • 時間(Time):記下發生時間,立刻送醫。
  • 嚴重出血或外傷: 無法止住的大量流血、開放性骨折(骨頭穿出皮膚)、頭部或頸部嚴重創傷、身體大面積燒燙傷。
  • 癲癇發作持續超過五分鐘,或停止後沒有恢復意識。
  • 待產孕婦: 出現規律宮縮、破水、出血等產兆。
  • 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 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下,無法自行移動。

這些情況,不要叫救護車(避免濫用資源):

  • 慢性病回診,只是要去醫院拿藥或看報告。
  • 輕微的感冒、拉肚子,但意識清楚,可以自行活動。
  • 喝醉酒但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請家人朋友協助或搭計程車。

救護車是留給真正命懸一線的人。那一次的經驗讓我學到,判斷的標準只有一個:這個狀況,會不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或導致嚴重後果?會,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