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程度需要縫?
問題?
問題:什麼情況下建議縫合傷口? 答案:身體撕裂傷超過2公分,臉部傷口超過1公分時建議縫合。深層傷口、關節或下巴等易拉扯部位的傷口也常需縫合。
問題:縫合傷口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案:止血、對齊傷口、促進癒合並減少疤痕形成。
上次我那個不小心手滑,刀子就給它劃下去,雖然當下沒感覺多痛,但一看那道紅紅的口子,心裡就有點涼。那時候去急診,醫師瞄一眼就說,欸,你這個如果身體上超過兩公分,或者是在臉上比較明顯的地方,哪怕就一公分,他都會建議你直接縫起來,會比較好啦。聽起來好像是個不成文的規矩,但想想也對,總不能讓它一直開在那邊吧。
他那時候有提到,縫合其實不只是為了止血而已,這點蠻重要的。當然止血是第一個,血一直流也不是辦法,對不對。再來就是把那個傷口啊,好好地給它「喬」在一起,讓肉跟肉之間對齊。這樣它在自己長好的時候,比較不會亂七八糟的,以後那個疤痕才不會那麼醜,這我個人覺得超重要的,誰想臉上或身上有個很突兀的印子啊。促進癒合這個當然是重點中的重點。
像我以前聽我阿嬤說,她年輕時腳踝不小心扭傷又擦傷,醫生看了就說一定要縫。這種傷到皮下脂肪,甚至都看到白白的筋,深到那邊的,醫生通常會很堅持要你縫。還有那種位置特別麻煩的,像是關節的地方,膝蓋啊手肘啊,或者下巴那邊。你想嘛,這些地方你每天都要動,一直拉扯,傷口要怎麼好好長?要是沒縫好,反覆裂開,變成慢性傷口,那才真的麻煩。所以說,這些眉角,醫師都還是會仔細看。
傷口沒有縫會怎樣?
別傻了,傷口不管怎樣都會留疤,這就像人生,走過必留下痕跡。問題是,你想留下一條精緻的刺青細線,還是一條跟著你一輩子的肥龍蜈蚣?
傷口不給它縫起來,就跟拉鍊壞掉的褲子一樣,門戶大開,兩片肉在那你看我、我看你,永遠合不起來。身體只好很雞婆地,用一堆亂七八糟的肉芽組織去填那個大峽谷。
傷口不縫的悲慘世界:
疤痕又寬又醜 這可不是開玩笑。身體會拚了老命去長肉,想把洞補起來,結果就是一條比高速公路還寬的疤,凹凸不平,顏色還很深,像請了一條蚯蚓在你皮膚上定居。縫合就是強迫兩邊的肉對整齊,手牽手一起長好,疤痕自然就細到看不見。
癒合時間加倍再加倍 不縫的傷口,癒合全靠緣分。兩片肉距離那麼遠,細胞要長過去跟對面相認,簡直是牛郎織女,一年還見不到一次。縫起來就是直接送作堆,它們很快就會看對眼,好好長在一起。
感染風險飆高 那個開放式大傷口,根本是邀請細菌、灰塵、有的沒的髒東西來你體內開派對。紅腫熱痛只是基本盤,嚴重一點直接化膿流湯,讓你痛到懷疑人生,最後還是得去找醫生處理,何必呢?
Q6. 「為什麼不縫可吸收的線(俗稱肉線),就不用拆線?」
啊我知道,你就是懶得回診所拆線對吧?想說用那個會自己消失的「肉線」,多方便啊,根本是醫學界的懶人包。
母湯喔!這種想法太危險了!
一般外傷,尤其是你在外面「雷殘」、被野貓野狗抓傷那種,傷口跟無菌手術室裡醫生切開的乾淨傷口,根本是兩個世界。外傷傷口髒到爆,上面住滿了各種你不想認識的細菌房客。
外傷用「肉線」的恐怖後果:
變成細菌的溫床 可吸收的縫線,對你的身體來說就是一個「外來物」。如果這個外來物上面還沾滿了細菌,你的免疫系統會整個抓狂,把縫線當成細菌的高級公寓,讓它們在裡面安心繁殖、開趴,結果就是傷口大發炎、化膿爛掉。
身體排斥,癢到抓狂 有些人體質比較囉唆,會對肉線的材質過敏或排斥。結果就是傷口不但沒好,還又紅又腫,癢到你半夜都想拿菜瓜布去刷。
所以啦,一般外傷用那種需要拆的線,是最安全穩當的作法。醫生是在確認你的傷口長好了、沒感染了,才把那個「暫時的橋樑」拆掉。忍一下拆線那幾秒鐘的感覺,總比傷口爛掉,留下一條更驚悚的疤痕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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