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多久可以拿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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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多久可以拿身分證至少6年。依親居留4年加長期居留2年,每年在臺183天。行政作業1-3個月,總計約6年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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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完整流程:陸配多久可以拿身分證?最短6年,加作業時間實際約6年3-6個月

陸配多久可以拿身分證?掌握居留與定居法規,避免因文件不全或時間計算錯誤而延誤取得身分證。

陸配多久可以拿身分證?完整時間線一次看懂

陸籍配偶(陸配)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整個流程至少需要6年。這個時間計算方式是:依親居留滿4年(每年在臺居留超過183天),接著申請轉換為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同樣每年須住滿183天),最後才能申請定居並初設戶籍。6年是法規規定的最短時間,實際從結婚登記、面談、文件準備到取得定居證,行政作業時間通常會再多出1到3個月,因此從實際結婚到拿到身分證,大約需要6年3個月至6年6個月不等。

從結婚到取得身分證:六大階段逐步拆解

陸配要取得台灣身分證,必須依序完成以下六大階段。每個階段都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文件要求,缺一不可:

階段一:團聚 - 陸配首次來臺的簽證形式。需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應備文件包括申請書、照片1張、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保證書、臺灣配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及影本、經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以及證件費600元(reference:0)。此階段還需通過移民署的面談,確認婚姻真實性。

階段二:結婚登記 - 在臺完成法律上的結婚登記。持經移民署核蓋「通過面談」章戳的入出境許可證,連同經海基會驗證的大陸結婚公證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reference:1)。完成登記後,陸配才算正式成為臺灣配偶的合法配偶。

階段三:依親居留(4年) - 這是整個流程中最長的階段。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依親居留證,應備申請書、照片1張、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團聚證、經海基會驗證的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無犯罪紀錄證明)、在臺健檢表、臺灣配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證件費2000元(reference:2)。關鍵條件是: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臺合法居留期間超過183天。

階段四:長期居留(2年) - 依親居留滿4年後可申請轉換。應備長期居留證、婚姻存續證明(如戶口名簿或身分證)、經海基會驗證的無犯罪紀錄證明、在臺健檢表等,證件費2600元(reference:3)。條件是:長期居留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臺居住同樣須超過183天。

階段五:定居 - 長期居留滿2年後即可申請定居。應備長期居留證、婚姻存續證明、經海基會驗證的出生公證書(記載出生地及父母姓名)、無犯罪紀錄證明、健檢表等文件(reference:4)。這一步完成後,會取得「定居證」。

階段六:初設戶籍與領取身分證 - 持定居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即可申請領取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reference:5)。至此,陸配才算正式取得台灣身分證。

183天居留天數怎麼算?陸配最常問的3個問題

183天是陸配取得身分證最關鍵的門檻之一。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無論是依親居留還是長期居留階段,每年都必須在臺合法居留超過183天(reference:6)。這個天數的計算方式和一般人的直覺可能不太一樣,以下是最常見的三個問題:

183天是累計還是連續?出國會影響計算嗎?

183天是指「每年累計」在臺停留的天數,不要求連續居住。也就是說,你可以多次出入境,只要總和超過183天即可。進入和離開臺灣的當天,通常都會計入居留天數。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一年因為長時間出國導致在臺天數不足183天,那一年的居留年資就不會被計入,整個流程就要往後順延。每年結算一次,無法跨年度補足。

疫情期間無法返臺怎麼辦?天數可以補算嗎?

這是不少陸配曾經遇到的問題。陸委會過去曾表示,因疫情無法返臺導致居留天數計算受影響,屬於不可抗力的特殊事變,不可歸責於當事人(reference:7)。對於特殊情況,移民署會視個案給予適當處理,包括提供補繳文件期限的寬限。但一般情況下,若無特殊事由,居留天數的計算仍須嚴格遵守法規。建議遇到特殊情況時,主動向移民署反映並申請協助。

183天對比外配的規定,誰的門檻更高?

外配歸化國籍後取得身分證,有三種居留天數方案可選擇:1年完全不能離境、2年每年在臺須逾270日、5年每年在臺須逾183日(reference:8)。陸配的183天門檻屬於中間值,但外配可選擇最嚴格(1年不離境)以最快4年取得身分證,也可選擇最寬鬆(5年每年183天)但耗時更長。陸配則統一適用每年183天的標準,沒有選擇空間。 [7]

什麼是喪失原籍證明?為什麼陸配需要補繳?

這是2025年以來陸配社群中最受關注的議題。許多已取得台灣身分證多年的陸配,突然收到移民署通知,要求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即註銷大陸戶籍的證明文件)。這讓不少人感到錯愕和恐慌。事實上,這項規定並非新法,而是源於2004年3月1日修正施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該條文明確要求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reference:9)。換句話說,陸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前提之一,就是要放棄大陸戶籍。

2025年移民署進行全面清查,發現部分早年取得定居許可的陸配,因各種原因(如疫情無法返陸辦理、行政疏漏等)尚未繳附此證明。移民署隨即向約1.2萬名具陸籍身分者寄發通知,要求在3個月內補繳經海基會驗證的喪失原籍公證書(reference:10)(reference:11)。逾期未補繳者,可能面臨定居許可被撤銷、戶籍被取消的後果(reference:12)。不過移民署也強調,對於有實際困難的個案,政府會協助尋求解決方案,不會在未找到人之前就貿然註銷台灣身分(reference:13)。

2025年補繳風波:多少人受影響?多少人放棄台灣身分?

據陸委會統計,截至2025年12月26日,在通知補繳的1萬2146人中,僅278名陸配因失聯而尚未繳交註銷大陸戶籍證明,並非媒體報導的「近千人」。陸委會強調,沒找到人之前,政府不會註銷他們的台灣身分。而在補繳過程中,有10位陸配選擇放棄台灣身分,理由包括在大陸享有社會福利、財產繼承、在台配偶離世等。

如果無法取得除籍證明怎麼辦?

如果因特殊原因(如兩岸政策變化、大陸當地機關拒絕辦理等)確實無法取得除籍證明,移民署表示可以反映困難,將會同陸委會及海基會等機關尋求合理妥適的解決方案(reference:16)。此外,部分情況也可考慮以具結書替代證明,具體方案需向移民署個案諮詢。關鍵是不要置之不理,主動與主管機關溝通,才能找到對自己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陸配與外配取得身分證的4大關鍵差異

許多人在討論陸配和外配取得身分證時,只注意到年限差異(陸配6年、外配最短4年最長8年),但實際上兩者的制度設計有更根本的不同。以下從四個面向深入比較:

法源依據的根本差異 - 陸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外配則適用《國籍法》(reference:17)。這個差異源自兩岸互不承認的政治現實,台灣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因此陸配不經過歸化程序,而是直接取得台灣地區的「戶籍」和「身分證」。

放棄原國籍 vs 放棄大陸戶籍 - 外配歸化時必須放棄原有國籍(reference:18);陸配則是在申請定居時提出喪失原籍證明(註銷大陸戶籍),但並不等於放棄中國大陸的「國籍」身份。換句話說,陸配拿到的是台灣的「戶籍」,而非台灣的「國籍」—這是法律定位上最根本的差異。

歸化測試 vs 免測試 - 外配須通過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的認定,方式包括參加歸化測試或新移民研習課程(reference:19)。陸配由於不適用國籍法,無須參加任何歸化測試或考試,直接依兩岸條例辦理即可。

居留天數選擇彈性 - 外配有三種方案可選:1年(完全不能離境)、2年(每年逾270日)、5年(每年逾183日),因此最短4年可取得身分證(reference:20)。陸配則統一適用每年183天的標準,沒有選擇餘地,最快就是6年(reference:21)。

取得身分證後:陸配的完整公民權益一次看懂

許多陸配辛苦走了6年流程,終於拿到身分證,但對於取得身分證後能享受哪些權益、還有哪些限制,未必完全清楚。以下整理最關鍵的幾項:

投票權:取得身分證後即可行使,但有居住時間要求

陸配取得身分證、完成戶籍登記後,即具備台灣地區人民的投票權資格。不過實際行使投票權時,還須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在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才能在該選舉區投票。換句話說,剛拿到身分證的陸配,如果距離下次選舉不足4個月,可能還無法參與該次投票。

參政權:選舉與被選舉的條件差異

陸配可以參選公職,但有一定限制。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取得身分證後即可登記為候選人,但部分選舉(如總統、副總統)有額外的資格要求。2026年陸配李貞秀當選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後引發國籍爭議,凸顯了陸配參政時「戶籍vs國籍」的法律定位問題(reference:22)。目前法規對陸配參選公職的資格尚無明確統一標準,建議有意參政的陸配先諮詢選委會或法律專業人士。

健保資格:取得身分證後即可納保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即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的納保資格,可持身分證至戶籍所在地的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投保手續。值得注意的是,陸配的70歲以上直系血親(父母),在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依規定來臺定居,但需在臺灣設戶籍並居住滿6個月後,才能加入健保(reference:23)。

父母依親定居:有名額限制,須排隊等待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申請讓70歲以上的直系血親(父母)來臺定居。但這項申請設有名額限制(每年若干配額),且須排隊等待,並非申請就能[6] 立即核准(reference:24)。具體的配額數和排隊進度,建議向移民署查詢最新資訊。

關於陸配取得身分證,最常見的4個疑問

陸配在準備申請身分證的過程中,最常遇到以下幾類疑問。以下逐一釐清:

擔心實際流程比官方宣稱的6年更長,包含行政作業時間

這個擔心是有道理的。6年是法規規定的最短時間,實際從結婚登記開始計算,加上面談安排、文件準備、審核時間等行政作業,通常會再多出1到3個月。因此務實的預期應該是6年3個月到6年6個月。建議不要為了趕時間而忽略文件準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因為文件錯誤導致的補件延誤,反而會拖得更久。

居留天數「183天」的計算方式及出入境細節感到困惑

183天是按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自然年度計算,不可跨年補足。入境日和出境日通常都計入居留天數,建議每次出入境時保留護照上的出入境章或相關證明,以便日後核對。最簡單的計算方式是:每年在臺停留超過半年(約183天),即符合條件。如果擔心天數計算錯誤,可以主動向移民署申請查詢自己的居留天數記錄。

不確定「喪失原籍證明」的具體申請流程

喪失原籍證明的標準流程是:先至大陸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註銷戶籍,取得註銷證明文件後,再經海基會進行文書驗證,最後將驗證後的證明繳交至移民署(reference:25)。整個流程可能需要往返兩岸,建議提前規劃時間。如果因特殊原因無法回大陸辦理,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政府會協助尋求替代方案(reference:26)。

陸配取得身分證的待遇是否遠優於外配?

這個說法不完全正確。陸配不需參加歸化測試確實比較方便,但外配可選擇最短4年取得身分證(需1年完全不出境),速度比陸配更快(reference:27)。另外,陸配取得的是「戶籍」而非「國籍」,在法律定位上與外配歸化取得國籍後的身分仍有差異。兩者制度各有優劣,不能簡單說誰比較好。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的關鍵提醒與注意事項

經過6年的努力終於拿到身分證,但拿到之後還有幾件事需要留意:

首先,拿到身分證不代表流程完全結束。根據兩岸條例規定,陸配在取得定居許可後,仍須確保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2025年的補繳風波顯示,即使是多年前取得身分證的陸配,若未繳附此證明,仍可能被要求補繳(reference:28)。建議所有陸配主動確認自己的文件是否齊全。

其次,身分證的權益並非一步到位。如前所述,投票權需在選舉區居住滿4個月才能行使;健保資格須主動辦理投保;父母依親定居則有名額限制和排隊等待期。拿到身分證只是開始,真正的權益需要一步步落實。

最後,注意相關法規可能隨時調整。兩岸政策受政治環境影響較大,建議定期關注移民署、陸委會官網的最新公告,或加入陸配相關社群,掌握第一手資訊。遇到問題時,不要道聽途說,直接向主管機關諮詢最準確。

陸配 vs 外配取得身分證完整比較表

陸配和外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法源、流程和時間都不相同,以下從五個面向進行詳細比較:

陸配(大陸地區配偶)

  • 約1.2萬人被通知補繳喪失原籍證明,278人失聯未繳
  • 須放棄大陸戶籍(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但不須放棄大陸國籍身份
  • 免測試,直接依兩岸條例辦理
  • 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
  • 6年(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每年住滿183天)
  • 取得台灣地區戶籍(非國籍),免歸化程序
  • 統一適用每年183天標準,無選擇空間

外配(外國籍配偶)

  • 不適用(外配歸化後已放棄原國籍,無兩岸戶籍重疊問題)
  • 必須放棄原有國籍(歸化時須繳附喪失原屬國籍證明)
  • 須通過歸化測試或參加新移民研習課程
  • 《國籍法》
  • 4年(最快方案:連續居留3年+歸化後定居1年)至8年(最長方案)
  •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取得國籍後才可設籍
  • 三種方案:1年不離境、2年每年逾270天、5年每年逾183天
陸配和外配取得身分證的制度設計反映了兩岸關係的特殊性。陸配免歸化測試較方便,但6年時間固定、無選擇彈性;外配雖然需要通過考試和放棄原國籍,但最快可在4年內取得身分證。兩者各有利弊,不能簡單說哪一種制度比較好。2025年的補繳風暴也凸顯了陸配制度中「喪失原籍證明」的重要性,提醒所有陸配在申請前就要做好放棄大陸戶籍的心理準備和實務規劃。

台北陳小姐:從結婚登記到取得身分證的完整6年歷程

陳小姐是台北人,2019年與來自上海的陸配在上海完成結婚登記。回臺後第一關就卡住了-移民署面談排了快2個月才輪到,通過後30天內必須完成台灣結婚登記,她差點來不及。

依親居留期間,陳小姐因為回大陸探親,有一年只住了178天。她沒發現這個問題,直到要申請長期居留時才被告知那年不計入年資,必須多等一年。

那天她在移民署服務站差點哭出來。她以為出入境當天都不算天數,結果發現是自己算錯了。後來她學會每次出入境都保留護照章,主動向移民署查詢天數,再也沒出錯。

2025年底,陳小姐終於拿到了身分證,比原定6年多花了9個月。她說:早知道天數會算錯,第一年就不該回大陸那麼久。現在她幫其他陸配朋友看天數計算,已經變成半個專家了。

高雄林太太: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驚魂記

林太太2018年就拿到了台灣身分證,一直以為流程已經走完了。2025年4月,她突然收到移民署的通知,要求3個月內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可能被撤銷戶籍。

她當時完全慌了-當年辦手續時根本沒有人跟她提過要交這個證明。打電話問移民署,承辦人員說這是2025年全面清查後發現的遺漏,2004年後的陸配理論上都應該要繳。

林太太立刻訂機票飛回湖南老家。跑公安機關、公證處、海基會驗證,前後折騰了兩個月,花了一萬多台幣,總算在期限內把文件交回移民署。

拿到收件回執那天,她鬆了一大口氣。她說:這3個月像坐雲霄飛車,每天都怕身分證被取消。早知道當年就該主動問清楚要繳什麼文件,也不用現在補救這麼辛苦。

建議延伸閱讀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以馬上投票嗎?

取得身分證並完成戶籍登記後即具備投票資格,但實際投票時還須在選舉區繼續居住滿4個月。因此剛拿到身分證時,如果距離下次選舉不足4個月,可能無法參與該次投票。

如果無法取得喪失原籍證明,已拿到的身分證會被取消嗎?

移民署2025年已全面清查,多數陸配都已補繳完成。截至2025年12月底,僅278人因失聯未繳,政府表示找到人之前不會貿然註銷身分。若有實際困難無法取得證明,應主動向移民署反映,政府會協助尋求解決方案。

陸配拿到身分證後,大陸戶籍還能保留嗎?

不行。根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陸配取得台灣身分證前必須提出喪失原籍證明,也就是要正式註銷大陸戶籍。若同時保留兩岸戶籍,可能面臨台灣身分被撤銷的風險。

陸配取得身分證的6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6年從取得「依親居留證」後起算,依親居留滿4年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2年才能申請定居。注意結婚登記、面談、文件準備等前期作業不計入這6年,實際總時間通常會再多1-3個月。

核心訊息

183天居留天數必須精準計算,誤差可能讓你多等一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不可跨年度補足。建議保留每次出入境證明,或定期向移民署查詢自己的居留天數記錄,避免因計算錯誤導致年資不被計入。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參考大陸配偶幾年可以拿到身分證?
喪失原籍證明不是新規定,但2025年全面清查後必須補齊

約1.2萬名陸配被通知補繳此證明,僅278人因失聯未繳。主動確認文件是否齊全,遠比收到通知後才慌張補辦來得安心。

陸配拿到的是「戶籍」而非「國籍」,法律定位與外配不同

這是陸配和外配制度最根本的差異。陸配不適用歸化程序,免考試但也沒有國籍選擇權;外配歸化後取得國籍,但須放棄原國籍並通過測試。

拿到身分證不是終點,父母依親定居仍需排隊等待

陸配的70歲以上直系血親可申請來臺定居,但設有名額限制,須排隊。取得身分證後應儘早規劃,避免因等待時間過長而影響家庭團聚計畫。

參考來源

  • [6] Immigration - 陸配取得身分證後,可申請讓70歲以上的直系血親(父母)來臺定居。但這項申請設有名額限制(每年若干配額),且須排隊等待。
  • [7] Cna - 外配歸化國籍後取得身分證,有三種居留天數方案可選擇:1年完全不能離境、2年每年在臺須逾270日、5年每年在臺須逾18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