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多少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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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合理金額判定:
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
以請求人居住縣市之平均消費支出為衡量標準。
例如:台北市平均月消費支出32,305元,贍養費通常不超過此金額,避免不合理判決。
哎唷,贍養費喔?講到這個,真的會讓人皺眉頭耶!到底多少才算「合理」啊?法院也不是神,哪能給出一個標準答案嘛。
不過咧,我看到一些資訊,好像可以參考看看。他們說,可以參考行政院主計處的「全國收支調查報告」。這聽起來好官方喔,但其實就是看看大家平均一個月花多少錢啦!
重點來了,好像是說,可以用你住的那個縣市的平均消費支出當作一個標準。像我朋友小美,她就住台北,如果台北市平均一個月花三萬多…(喔,三萬二千三百零五元!他們查得好仔細喔!),那贍養費「通常」啦,不超過這個數字,比較不會被覺得太誇張,就不會被法官打槍,是這樣嗎?
嗯…這個說法其實也蠻有道理的啦!畢竟要維持基本生活嘛,也不能獅子大開口。但說真的,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啊!像小美,她之前為了照顧小孩根本沒工作,現在要重新找工作哪有那麼容易?三萬多夠她生活嗎?我就覺得有點緊繃。
而且,「通常」這個字,就代表還是有可能例外啊!搞不好對方很有錢,或者你真的有特殊需求,還是可以爭取更高的金額的!但…爭取這個,也是要花錢請律師,也是個麻煩事啊…
唉,總之,贍養費這個問題,真的不是一句兩句可以說清楚的啦!還是要看自己的狀況,多方考量才行啊!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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