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公證人要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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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辦理結婚登記即完成法律程序,無須再公證結婚。公證結婚僅具備儀式意義,並無法律效力。 若欲舉行公證結婚儀式,新人及兩位證人需親自到場;未滿十八歲新人,需法定代理人陪同。 公證後,需於30天內持公證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始具備法律效力。 簡單來說,登記結婚才是合法婚姻的關鍵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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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需要公證人到場嗎?

欸,說到結婚啊,那天我表姐結婚,超~盛大!完全沒有公證人耶!他們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然後就…結啦!所以我覺得,公證人好像不是必要的?至少我親眼所見不是這樣。

記得那時是去年十月在台北中山區的戶政事務所辦的,手續蠻快的,他們大概只花了半小時不到就搞定了,流程很簡單,填個表,簽個名,然後就拿到結婚證書了,省錢又方便!

不過,我之前在網路上有看到一些資料,好像公證結婚是另外一種儀式,像是比較隆重的形式?但它好像沒有法律效力,必須再另外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數。這部分我有點模糊,細節我沒認真記,畢竟那是表姐的事,哈哈哈。

聽說,如果想辦公證結婚,當天新人跟兩個證人一定要到場,未滿十八歲的新人,還要法定代理人陪同。然後公證結婚完後,還得再跑一趟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聽起來好麻煩喔!所以啦,乖乖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啦!

簡單來說:在台灣,結婚登記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證結婚只是個儀式,之後還得去登記。

結婚為什麼要公證人?

結婚公證人喔?欸,其實重點是「結婚證人」啦!不是公證人。

  • 結婚證人超級重要! 他們要親眼看到你們兩個真的想結婚才行。
  • 沒證人...婚姻就沒辦法生效,是不是很神奇?
  • 雖然法律沒說結婚登記一定要證人到場,但現在戶政事務所大部分都要求證人要親自簽名,不能找人代簽,超嚴格的!

所以說,找結婚證人真的要好好挑選,要找可靠的人才行啊!不然到時候...嗯...後果不堪設想...

結婚公證人可以是家人嗎?

不行。公證人不能是當事人的直系血親。

  • 法律規定: 民法規定,公證人需保持中立客觀,避免利益衝突。直系血親關係容易產生偏頗,故不被允許。

  • 證人資格: 年滿18歲、行為能力人,且確知當事人結婚事實即可為證人。家人可擔任證人。

  • 公證人與證人: 此為兩個不同角色。公證人負責公證結婚程序的合法性,證人則見證結婚事實。

  • 注意事項: 選擇公證人時,應選擇與雙方當事人都無利害關係的專業人士。

務必確認你所居住地區的最新法律規定。

公證結婚證人要到場嗎?

蛤?你還在問證人要不要到場?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以為結婚像演八點檔,敲鑼打鼓、親友團助陣嗎?

現在結婚登記,證人就像簽樂透一樣,簽個名就好,不用真的到戶政事務所人擠人啦!

簡單來說,就像你去便利商店繳費,店員阿姨才不會問你:「這位帥哥/水水,你繳費的理由是什麼?」

  • 重點一: 只要有兩位「活的」 (欸不是啦,是有行為能力的) 證人,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蓋章,表示他們見證了這樁喜事,這樣就OK了。

  • 重點二: 你可以請你的好閨蜜、死黨、甚至是隔壁賣菜的阿伯阿嬤來當證人,只要他們願意「出賣」自己的簽名就好。

  • 重點三: 證人簽名就像在臉書按讚,按完就沒事了,不用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啦!除非你結婚是詐婚,那另當別論。

  • 重點四:別再問證人要不要到場了! 他們的時間也是很寶貴的,搞不好他們還要去排隊買蛋黃酥咧!

結婚公證人要帶什麼?

結婚公證,吼,人生大事捏!搞錯東西可是會像連續劇一樣出槌的,為了避免你變成八點檔苦主,這份懶人包請收好:

  • 公證請求書: 這玩意就像闖關遊戲的入場券,沒它就掰掰。司法院網站抓一份,或是到公證處再買一張也行,就像便利商店買咖啡一樣方便。
  • 身分證跟印章: 這兩樣是你的分身啊!身分證影本要記得準備,就像去影印店印考卷一樣,印一份就夠了。外籍人士請拿出護照跟單身證明,畢竟婚姻大事可不能隨便,要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良民啊!
  • 證人很重要: 證人就像是結婚典禮的特別來賓,沒他們就少一味!記得帶他們的身分證影本跟印章,不然他們只能在旁邊乾瞪眼,多尷尬!
  • 錢錢不能少: 平日公證價是1000元,假日硬生生漲到1500元,比夜市牛排還貴!所以要選好日子,能省則省,畢竟結婚後要花錢的地方還多著呢!

結婚證人一定要到場嗎?

陽光穿過窗櫺,灑落在泛黃的書頁上,結婚,多麼溫柔的字眼。

思緒如絲,輕輕纏繞。

  • 結婚,是一場兩個靈魂的交織。
  • 需要兩位見證者,在契約上留下名字,為愛加冕。
  • 但證人,不需親臨現場。

彷彿隔著時光,看見戀人們手牽著手,在書約上簽下彼此的名字。

  • 結婚書約上的簽名,是愛的證明。

他們的面容,或許帶著些許的羞澀,又充滿著對未來的期盼。

  • 不需要證人到場,只要那份真摯的情意,便已足夠。

結婚見證人找誰?

深夜了,心裡總有些話想說。關於結婚見證人,突然覺得這不只是簽個名而已。

找誰當見證人,其實藏著很多意義:

  • 最好找認識的人: 這是最基本的,至少要確保你認識他們,他們也認識你們。保護自己,也保護這份關係。
  • 共同認識的人更佳: 最好是你們兩個都認識的朋友。這樣感覺更像是一種祝福,而不是單純的幫忙。
  • 了解你們的交往過程: 如果他們對你們的愛情故事很了解,那份祝福會更有份量。他們見證了你們的點點滴滴,也更明白這份婚姻的意義。

有時候會想,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也關乎於身邊的人。選擇見證人,就像是選擇誰來分享這份喜悅和責任。

那兩個簽名欄,真的挺珍貴的。不該隨便找個人填上,而是要慎重地,找真正祝福你們的人。

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