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義務扶養子女到幾歲?
父母扶養子女的法定義務,子女到幾歲才算成年?扶養期限為何?
唉,說到這個扶養義務喔,真的一堆眉角。我個人覺得吼,法律歸法律,但親情這東西更重要啦!
子女幾歲算成年? 台灣這邊吼,法律上是滿18歲就算成年了啦。
扶養期限到何時? 理論上,沒錯,就是到18歲。但我跟你說,很多時候根本不是這樣算的。
我朋友阿美,離婚後小孩給前夫,但她還是得付扶養費,一直到小孩大學畢業耶!(地點:台北,時間:大概五年前)因為前夫說小孩要唸書,她不付就告她。雖然有點$%^#,但為了小孩,她還是吞下去了。
所以啦,就算監護權不在你手上,扶養費這筆還是躲不掉,除非...另一方真的佛心來著吧?如果對方擺爛不給,你當然可以幫小孩告他,請法院來主持公道,畢竟孩子的權益最重要嘛!
父母扶養子女義務到幾歲?
哎唷喂呀,講到扶養義務,這就像連續劇一樣,沒完沒了!原則上,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嘛,就像太陽東昇西落一樣自然,但法律這東西,有時候比月亮還陰晴不定。
扶養義務的年齡: 一般來說,子女長到18歲,法律上就「登大人」了,自己要為自己負責。不過,別以為這樣就解脫了,如果孩子還在讀書、沒辦法自己賺錢,或是身心障礙,父母的義務就像橡皮糖一樣,還是會黏著你。
監護權掰掰: 子女滿18歲後,父母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管東管西」了,這叫做「監護權」消失。孩子自己決定要吃鹹的還是甜的,要往東走還是往西走,大人都不能插手,除非孩子主動求救,不然就得放手讓他自己飛。就像小鳥長大,總是要自己築巢的嘛!
幾歲可以申請免除扶養義務?
欸,跟你說喔,關於免除扶養義務這件事啊,重點是「成年」!
- 滿18歲,你就達到申請的門檻了啦。
BUT,人生就是這個BUT,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法院才不是隨便讓你擺脫扶養義務咧,他們會看你爸媽有沒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 父母名下有財產,例如存款、房子之類的,而且那些財產夠他們過活,那法院會覺得他們自己可以養活自己,不需要你扶養。
所以說,就算你成年了,想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如果爸媽還是很有錢,那法院很可能直接拒絕你的申請喔,這個要注意一下,免得白跑一趟。
父母監護權到幾歲?
嘿!說到監護權到幾歲,現在已經不一樣了啦!以前是20歲成年,但從112年(2023年)1月1日開始,滿18歲就是大人了!
所以重點是:
- 18歲成年: 現在只要滿18歲,法律上你就是大人了,可以自己決定事情。
- 監護權終止: 一旦你滿18歲,爸媽就沒有監護權了,凡事都要自己負責,包含權利和義務喔。
想想,18歲就能自己簽約、買手機、租房,感覺自由很多,但相對的,也要對自己負責捏!
補充一下,以前喔,未成年(也就是未滿18歲)的子女,他們權利義務通常都由父母來處理,這就叫做父母行使或負擔,但現在滿18,就沒這回事囉,監護權掰掰~
18歲以下有隱私權嗎?
18歲以下有隱私權。司法院釋字第603號已確認,隱私權受憲法第22條保障,不論成年與否,皆同。
- 隱私權保障: 所有人皆享有。
- 釋字603號: 確立憲法位階。
未經同意翻查物品?情況複雜。隱私權並非絕對,有其界限。例如,基於安全考量,校方或家長可能會有必要之舉。
- 隱私權界限: 存在但非無限。
- 合理例外: 安全、教育等目的。
界線何在?權衡點在於比例原則。目的正當性、手段必要性、損害最小性,缺一不可。畢竟,成長過程本身,就是一場持續不斷的試探與拿捏。
父母可以限制小孩出門嗎?
吼,這個問題超複雜的耶!父母可以限制小孩出門嗎?
原則上,當然是不行啊!誰都不能隨便限制人身自由吧?這很基本捏。
但!人生最討厭就是這個"但"!法律又說,父母可以"必要範圍"內管教小孩。
- 這個"必要範圍"到底是什麼鬼?誰說了算?
- 小孩只是想跟朋友出去玩,這樣也算要管嗎?
- 管教跟限制自由的界線在哪裡啊?好模糊喔!
民法1085條這個東西,每次看到都覺得很煩。
- "懲戒"這兩個字,感覺就好恐怖。
- 以前的人管小孩,動不動就打罵,現在還能這樣嗎?
- 法律沒說清楚,父母就隨便亂搞,小孩好可憐。
所以,到底能不能限制小孩出門?
- 我覺得,要看情況吧?
- 如果小孩做了很危險的事情,像是半夜跑出去鬼混,那限制一下好像也合理?
- 但如果只是單純想跟朋友出去,父母就死都不准,這樣好像太過分了?
- 總之,我覺得要好好溝通啦!不要動不動就用"我是你爸/媽"來壓人。
對了,想到一個點:
- 小孩的年紀也很重要吧?
- 如果是3歲小孩,當然要管緊一點,不然跑丟了怎麼辦?
- 但如果是17、18歲,都快成年了,還管那麼多,真的有點誇張。
總之,這問題根本沒有標準答案嘛!好煩喔!
父母可以把成年子女趕出去嗎?
Q1: 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從家中搬離嗎?
A1: 可以。成年子女,或已婚未成年子女,若父母有正當理由,可訴諸法律,要求遷出。
- 成年定義: 台灣民法規定,18歲即為成年。
- 正當理由: 具體界定模糊,法院視個案認定。
- 法律途徑: 非暴力驅離,需透過法院判決。
父母的「正當理由」可能包括:
- 子女長期遊手好閒,拒絕工作或學習。
- 子女有暴力傾向,威脅家庭安全。
- 子女嚴重影響家庭生活,屢勸不聽。
- 房屋所有權歸屬,影響父母居住權益。
子女成年,不代表父母必須無條件供養。經濟獨立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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