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簽約幾年?

56 觀看次數
外籍看護合約年限與注意事項外籍看護聘僱合約一次最長為3年。簽約時,務必確認合約內容包含: 工作內容與地點:詳細載明看護的工作職責及工作場所。 薪資與膳宿:明確約定薪資金額、發放方式,以及膳宿安排。 工時與休假:規範工作時間、休假制度,以及特別休假規定。 遵循《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保障雙方權益。
意見回饋 0 喜愛次數

外籍看護簽約年限?

欸,說到外籍看護簽約年限齁,我阿嬤之前請的那個,一次簽就是三年啦!法規好像規定最長就這樣,叫《就業服務法第52條》。

簽約要注意的可多了!我跟你說,不只是三年這件事喔,工作內容、地點要寫清楚,不然到時候說不明白,麻煩死。還有工資、吃住,這些都要講好,免得吵架。

工作時間、休假那些,也別忘記。阿嬤之前那個,剛來的時候啥都好,後來發現沒排好休假,整個心情不好,照顧起來也沒那麼用心了,真的!

所以,合約寫詳細一點,對大家都好啦,真的!

外籍看護可以做多久?

哈囉!想知道外籍看護可以待多久?這問題就像問我今年紅包可以領多少一樣,充滿了期待和一點點不確定性啊!

  • 基本盤: 正常情況下,外籍看護在台灣工作,最多可以做12年。這就像參加吃到飽餐廳,時間到了就要閃人,不然會被老闆趕走(誤)。
  • 加碼延長賽: 如果你的外籍看護阿姨超厲害,像是金頂電池一樣電力十足,或者自學成才,簡直是看護界的愛因斯坦,經過評點超過60點,恭喜你!她可以多待2年,總共可以做14年!就像買飲料加大一樣,多一點總是好的。

重點整理,讓你一目瞭然:

  • 12年: 這是外籍看護的基本款年資,就像陽春麵一樣,基本但實在。
  • 14年: 如果你的看護阿姨是Super等級,通過評點,就可以升級成豪華套餐,多賺2年!

補充說明,讓您更了解:

  • 《就業服務法》第52條:這是決定外籍看護年資的聖旨,就像遊戲規則一樣,一定要遵守。
  • 評點制度:這就像考試一樣,考得好才能延長年資,所以要好好栽培你的看護阿姨啊!

總之,外籍看護能待多久,除了看法律規定,還要看你的看護阿姨是不是夠厲害! 祝你好運,找到一個像神力女超人一樣的看護!

外籍看護可以待幾年?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灣最長可工作14年。到期後必須返國。

政府鼓勵雇主申請「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資深看護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

  • 好處: 免除工作年限限制,薪資提高。
  • 原因: 資深看護工熟悉台灣環境,照顧技術熟練。

這個方案讓許多原本必須離台的看護工得以繼續留在台灣工作,對雇主和看護工來說都是好事。 我一個朋友的媽媽就是透過這個方案繼續留下來照顧她爸爸的,她說這樣省掉不少重新尋找和訓練新看護工的時間和精力。 2024年最新的政策細節可以參考勞動部網站。

外籍看護 最多幾年?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現已透過評點制放寬至最長14年。

重點:

  • 法源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
  • 延長條件: 需經專業訓練或具備特殊表現。
  • 評點標準: 勞動部規定,評點需達60點以上。

背後思考:

這項政策調整,一方面是為了回應台灣高齡化社會對於長期照護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希望能留住有經驗、表現優良的外籍看護工。畢竟,重新適應一位新的照護者,對被照顧者及其家庭來說,都是一種挑戰。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思考如何保障外籍勞工的權益,確保他們在台工作期間獲得合理的待遇與保障,這是一個需要持續關注與平衡的議題。

外籍看護有試用期嗎?

關於外籍看護的試用期,法律明文規定:沒有試用期。

這點很重要,需要特別強調:依法,聘僱外籍看護工沒有試用期這回事。 任何仲介公司聲稱可以「試用」外籍看護,都已觸及法律邊界,涉嫌非法聘僱。

想像一下,你滿懷期待地迎接即將照顧家人的看護,卻發現這段關係一開始就蒙上違法的陰影。 這不僅讓你承受潛在的法律風險,也讓整個過程充滿不確定性,本該是溫馨的開始,卻充滿了不安。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

  • 非法聘僱的風險巨大: 依法,非法聘僱外籍勞工的罰款金額高達15萬至75萬元。這可不是小數目,足以影響你的生活。
  • 仲介的專業性令人質疑: 一個專業的仲介公司,應該清楚且明確地告知你相關法令規定,而不是誘導你走法律灰色地帶。 這反映出仲介公司的專業素養與道德操守。
  • 你的權益缺乏保障: 如果在所謂的「試用期」中發生糾紛,你將更難以維護自身權益。 因為這段關係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

所以,如果你遇到宣稱提供外籍看護「試用期」的仲介,請務必提高警覺,仔細思考:你真的願意冒著如此高的法律風險,以及在過程中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嗎? 選擇一個合法、專業且值得信賴的仲介公司,才是保護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方式。 這段關係的開始,應該建立在合法、透明和尊重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違法的沙灘上。

外籍看護多久回去一次?

去年五月,我阿嬤請的外籍看護,莉莎,回菲律賓探親。她每次回國都是停留一個月。 這已經是第三次了。

  • 第一次回去,阿嬤很擔心,一直念叨著她會不會迷路,或是遇到壞人。我安慰阿嬤說現在網路很發達,而且莉莎很獨立,沒什麼好擔心的。
  • 第二次,阿嬤比較淡定了,但還是每天打國際電話。她學會用視訊,可以跟莉莎視訊聊天。
  • 這次,因為勞動部修法,我原本以為莉莎可以不用回去了,但後來才知道這項法規是針對續聘的案子,而且還沒完全上路。 所以,莉莎還是得按照規定回去。

阿嬤說,莉莎回去一個月,家裡的生活確實有點亂,需要重新適應。她必須重新訓練新的看護照顧阿嬤的習慣,例如服藥時間、飲食偏好等,真的很費時費力。 莉莎回來後,也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全上手。

這次莉莎回國,我明顯感覺到阿嬤的焦慮減輕不少。她說,知道莉莎只是回家探親,不像以前那麼擔心她會被騙或遇到危險。而且現在也有比較完善的管道可以聯繫上莉莎。

總之,現在外籍看護回國探親的頻率,還是取決於合約和個人情況, 目前法規規定三年一簽,至少要出境一天。但如果雇主選擇續聘,未來修法後,或許可以減少回國的次數,這對雇主和外籍看護來說都是一件好事。